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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1:2015内审员培训GB/T2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标准的理解标准的修订及进展情况1标准要求的主要内容2环境管理体系审核3换版主要工作要求4目录Part1标准的修订及进展情况ISO14000系列标准产生的背景1972年6月5日,在瑞典召开了人类环境大会,每年6月5日定为“世界环境日”。1993年6月,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成立了ISO/TC207环境管理技术委员会。1996年版,2004年版,2015年版新版标准核心和主要变化CNAS-14001变化总结关于战略性环境管理关于领导力关于保护环境关于环境绩效关于生命周期思想关于信息交流关于文件化信息关于过程PDCA循环关于风险减变加ISO14001:2015标准结构变化:SL管理者代表、预防措施组织背景分析风险管理生命周期外包管理绩效管理最高管理者责任标准的主要变化高阶结构HSL7Documentnumber二、标准的主要变化引言(Introduction)1.范围(Scope)2.规范性引用文件(Normativereferences)3.术语和定义(Termsanddefinition)4.组织的背景(Contextoftheorganization)5.领导作用(Leadership)6.策划(Planning)7.支持(Support)8.运行(Operation)9.绩效评价(Performanceevaluation)10.改进(Improvement)附录(Annex)Part2标准要求的主要内容0术语1范围2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组织的背景5领导力6策划7支持8运行9绩效评价ISO14001标准的结构10改进0.1背景为了在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求的能力构成危害的情况下满足当代人的需求,有必要在全球系统的环境、社会和经济子系统之间实现平衡。这一可持续发展“三大支柱”的理念是可持续发展的目标。伴随着法律法规的日趋严格、环境受污染的压力越来越大、资源低效使用、废物处理不当、气候变化以及生态系统与生物多样性的退化,社会对可持续发展、透明度以及问责制的期望值已发生了变化。这使得各组织采用系统的环境管理方法,实施环境管理体系,以期为可持续发展的“环境支柱”做出贡献。理解要点1972年斯德哥尔摩人类环境会议拉开了人类积极应对环境问题的序幕,1992年里约热内卢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正式确立了全球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思想2002年约翰内斯堡可持续发展峰会进一步将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作为可持续发展的三大支柱0.2环境管理体系的目标本标准的目的是为各组织提供系统性框架,以保护环境,响应变化的环境形势,同时与社会经济需求保持平衡。:系统性的环境管理方法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获得长期成功和为实现可持续发展创建不同的方案:——预防或减少环境不利影响,保护环境;——减轻环境状况可能对组织造成的不利影响;——帮助符合合规义务;——提升环境绩效;——采用生命周期思想控制或影响组织对其产品及服务的设计、制造、提供、消耗和处置方式,防止环境负担在周期内无意间被转移到其它地方——实施合理的环境备选方案,巩固组织市场地位的,进而获得财务与运营收益;——向相关利益方交流环境信息。0.3成功因素环境管理体系的成功取决于在最高管理层领导下组织内各级各部门的承诺。最高管理者应利用机遇降低或消除环境影响,尤其是利用具有战略与竞争意义的机遇;通过将环境管理融入到其业务流程、战略与决策、与业务优先保持一致以及将环境治理整合到整体管理系统中,最高管理者可以有效地利用这些机遇。展示成功实施本标准可以让相关方确信组织具有恰当的环境管理体系。采纳标准本身不会保证得到最佳的环境结果。两个不同组织可能实施类似的活动,但可能有不同的合规义务、环境方针承诺、使用不同的环境技术、有不同的环境绩效目标,但两者均可满足本国际标准的要求。环境管理体系所需的详细和复杂程度、文件多少与资源取决于一系列因素,如组织的环境、其规模与位置、其合规义务、体系的范围以及其活动、产品与服务的性质(包括其环境因素与可能产生的影响)。0.4PDCA方法环境管理体系根本方法以戴明推广的休哈特策划、实施、检查与行动(PDCA)概念为基础。PDCA模型表现的是一个迭代过程,由各组织用于达成持续改进。此模型可适用于管理体系及其每个体系要素。该模型简述如下:—策划:根据组织的方针建立获得成果必需的目标与流程。—实施:按计划实施流程。—检查:根据方针监控与测量流程,包括其承诺、目标与运行控制,并报告结果。—行动:采取行动,持续改进。本国际标准将PDCA概念整合进了一个新的框架内,如图1所示。环境管理体系PDCA循环图0.5本国际标准内容本标准包含了为组织迎接所面临的环境挑战并为新老用户提供价值而做出的修订,还包含了为符合ISO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而进行的修订。此类要求包括高阶结构、相同的核心内容及具有核心定义的通用条款,用于帮助执行多个ISO管理体系标准。本标准正文(条款1至条款10)包含了评价符合情况的要求。附录A提供了详尽解释,避免误读ISO/FDIS14001:2014的要求。附录B确定了本国际标准前一版与本版之间广泛的技术对照。环境管理体系的实施指南则包含在ISO14004中。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管理体系要求,用于组织建立、实施、保持并持续改进环境框架,以管理其环境责任,为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环境支柱”做出贡献。环境管理体系的预期结果为环境、组织及其相关方带来价值。与组织的环境方针一致的环境管理体系预期结果包括:—提升环境绩效;—符合合规义务;—实现环境目标。本标准适用于任何规模、任何类型及任何性质的组织,并适用于组织确定的从生命周期的角度来看其可控制或可影响的环境因素。本标准不规定具体的环境绩效标准,也不增加或改变组织的法定义务。本标准可整体或部分用于改善环境管理,但如果组织声明其符合本标准,则所有要求无一例外均应整合进环境管理体系中并应满足。成功关键1、EMS的预期成果:环境绩效提升、合规性、目标的实现2、适用于任何组织3、生命周期角度,组织能控制的环境因素、组织能够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4、未提出具体的环境绩效准则、法律义务5、不可删减”“理解要点无规范性引用文件。保留本章是为使本版中的章节号与其他ISO管理体系标准的章节号保持一致。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组织运用自身的职能以及职责、权限和关系实现其目标(3.16)的个人或群体本条目注释1:组织的概念包括但不限于独立贸易商、公司、集团、商行、企事业单位、权威机构、合伙企业、慈善机构、研究机构,或上述组织的部分或组合,无论是否合并、公有或私有。3.2最高管理者位于最高层、指导并控制组织(3.1)的一个或一组人本条目注释1:最高管理层有权在组织内部授权并提供资源。本条目注释2:若管理体系(3.3)的范围仅涵盖组织的一部分,则最高管理层指导并控制该组织部分的人员。3.4环境管理体系用于管理环境因素(3.9)、遵守合规义务(3.22)并处理与威胁和机遇相关的风险(3.18)的管理体系的一部分3.3管理体系组织(3.1)制订方针和目标(3.16)以及实现这些目标的过程(3.26)所需的一系列相互关联或相互作用的要素。本条目注释1:一个管理体系可重点关注一个准则或多个准则(例如: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和安全)。本条目注释2:系统元素包括组织的结构、作用与职责、规划与运行、绩效评价与改进。本条目注释3:管理体系的范围可能包括整个组织、其具体及确定的职能、其具体或确定的部门、或跨一群组织的一个或多个职能。3.6环境方针最高管理者(3.2)正式提出的与环境绩效(3.13)相关的组织(3.1)意图和方向3.5相关方可影响决策或活动或受其影响或认为自身受其影响的个人或组织(3.1)本条目注释1:相关方可包括关注组织环境绩效(3.13)或受其影响的个人和群体。本条目注释2:“认为自身受其影响”表明组织已知晓此看法。本条目注释3:相关方可包括客户、社区、供应商、监管部门、非政府组织、投资商、雇员。3.7文件化信息要求组织(3.1)控制并维护的信息,以及包含信息的媒介本条目注释1:文件化信息的形式不限,媒介不限,来源渠道不限。本条目注释2:文件化信息可指:—环境管理体系(3.4),包括相关过程(3.26);—为组织运行而创建的信息(也可称作文件);—实现成果的证据(也可称作记录)。3.9环境因素与环境或能够与环境(3.8)相互作用的组织(3.1)活动或产品或服务的要素本条目注释1:环境因素可能会造成环境影响(3.10)。重大环境因素指已造成或能够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因素。本条目注释2:重大环境因素由组织采用一个或多个标准来确定。3.8环境组织(3.1)运行所处的外部存在,包括空气、水、土地、自然资源、动植物、人类及其相互关系本条目注释1:此背景下的环境可从组织内部延伸至地方、地区与全球系统。本条目注释2:环境可通过生物多样性、生态系统、气候或其他特征来描述环境因素八个方面3.11环境状况在某个特定时间点确定的环境(3.8)的状态或特征3.10环境影响由组织(3.1)的环境因素(3.9)导致的环境(3.8)变化,无论是不利的或有利的、整体的或部分的变化3.13环境绩效与环境因素(3.9)的管理相关的绩效(3.12)本条目注释1:在环境管理体系(3.4)的背景下,可采用指标针对组织的环境方针(3.6)、环境目标(3.17)及其他标准来测量结果。3.12绩效可测量的结果本条目注释1:绩效可能与定量或定性的调查结果相关。本条目注释2:绩效可能与活动、过程(3.26)、产品(包括服务)、体系或组织(3.1)的管理相关。3.15生命周期产品系统连续且相互关联的阶段,从原材料采购或自然资源生成直至生命周期结束时的处置注1:生命周期包括活动、产品和服务,还可包括所采购的商品和服务以及产品使用周期结束时的处理和服务的提供,例如设计、制造、运输、包装和最终使用或处置。3.14污染预防利用过程(3.26)、惯例、技术、材料、产品、服务或能源避免、减少或控制(单独地或组合地)各类污染物或废弃物的产生、释放或排放,从而降低负面环境影响(3.10)注1:污染预防可包括污染源减少或消除、过程、产品或服务的改变、资源的有效利用、材料和能源替代、重复利用、回收、再循环、再生及处理。3.17环境目标组织(3.1)制定的符合环境方针(3.16)的目标3.16目标要实现的结果注1:目标可以是战略、战术和运营目标。注2:目标可涉及不同的专业(例如财务、健康与安全以及环境目标),并能应用于不同层次(例如战略、整个组织、项目、产品和过程(3.26))。注3:目标可以以其他词汇表达,如预期成果、目的、运行标准、环境目标(3.17),或由其它意思相近的词语(如宗旨、目的或目标)来表达。3.18风险不确定性对目标(3.16)的影响注1:影响指与预期的偏差——正偏差或负偏差。注2:不确定性是对某一事件、其后果或其可能性的了解或认识缺乏的状态,包括部分缺乏的状态。注3:风险的特点通常涉及到潜在“事件”(在ISO指南73:2009—3.5.1.3中定义)与“后果”(在ISO指南73:2009—3.6.1.3中定义),或两者的结合。注4:风险通常以事件后果(包括情况变化)与相关的事件发生“可能性”(在ISO指南73:2009—3.6.1.1中定义)的组合来表示。3.20有效性计划活动以及预期结果实现的程度3.19能力运用知识与技能实现预期结果的能力3.21要求明示的、隐含的或强制性的需求与期望注1:“隐含的”是指根据组织与相关利益方(3.5)的惯例或习惯做法来暗示其所考虑的需求或期望。注2:规定要求指眀示的要求,如文件化信息(3.7)中的规定要求。注3:法律要求以外的要求在组织决定遵守该要求时成为强制性要求。3.22合规性义务组织(3.1)必须遵守或选择遵守的要求(3.21)注释:义务可产生于适用法律与法规等强制性要求(3.21)或产生于自愿承诺,例如组织与行业标准、合同关系、良好治理原则以及社会和道德标准。[来源:ISO/D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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