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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fruraldrinkingwatersources,protectionofdrinkingwatersourcesinruralareasbytheendofthedelimitationofthescopeofprotection,completewithwarningsigns,isolatingnetworkprotectionfacilities单位名称(盖章):答题人签字:法人签字:进口肉类检验检疫知识问答卷一、填空题(每题3分,共30题):1.为加强进出口肉类产品检验检疫及监督管理,保障进出口肉类产品质量安全,防止动物疫情传入传出国境,保护农牧业生产安全和人类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2.总局136号令所称肉类产品是指动物屠体的任何可供人类食用部分,包括(胴体)、(脏器)、(副产品)以及以上述产品为原料的制品,不包括(罐头)产品。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主管全国进出口肉类产品检验检疫及监督管理工作。(国家质检总局设在各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负责所辖区域进出口肉类产品检验检疫及监督管理。4.检验检疫机构依法对进出口肉类产品进行检验检疫及监督抽查,对进出口肉类产品(生产加工企业)、(收货人)、(发货人)根据监管需要实施信用管理及分类管理制度。ofruraldrinkingwatersources,protectionofdrinkingwatersourcesinruralareasbytheendofthedelimitationofthescopeofprotection,completewithwarningsigns,isolatingnetworkprotectionfacilities5.进出口肉类产品生产企业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肉类产品质量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6.进口肉类产品应当符合中国(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以及中国与输出国家或者地区签订的相关(协议)、(议定书)、(备忘录)等规定的检验检疫要求以及(贸易合同)注明的检疫要求。进口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肉类产品,收货人应当向检验检疫机构提交(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许可证明文件。7.国家质检总局对进口肉类产品(收货人)、向中国境内出口肉类产品的(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实施备案管理,并定期公布已经备案的名单。8.进口肉类产品应当从国家质检总局(指定)的口岸进口。9.进口肉类产品收货人应当建立肉类产品(进口)和(销售)记录制度。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10.进口肉类应当在(贸易合同)签订前办理审批手续,取得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申请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拟作为该批进口产品的(直接对外签订贸易合同或者协议)的单位,并已列入总局主管部门公布的(进口肉类收货人备案)名单。11.肉类产品进口前或者进口时,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持(进口动植物检疫许可证)、输出国家或者地区(官方)出具的相关证书(正本原件)、贸易合同、提单、装箱单、发票等单证向(进口)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报检。进口肉类产品随附的输出国或者地区官方检验检疫证书,应当符合(国家质检总局)对该证书的要求。12.装运进口肉类产品的运输工具和集装箱,应当在进口口岸检验检疫机构的监督下实施(防疫消毒)处理。未经检验检疫机构许可,进口肉类产品不得卸ofruraldrinkingwatersources,protectionofdrinkingwatersourcesinruralareasbytheendofthedelimitationofthescopeofprotection,completewithwarningsigns,isolatingnetworkprotectionfacilities离(运输工具)和(集装箱)。13.目的地为内地的进口肉类产品,在(香港或澳门)卸离原运输船只并经港澳(陆路)运输到内地的、在香港或者澳门码头卸载后到(其他)港区装船运住内地的,发货人应当向国家质检总局指定的检验机构申请(中转预检)。未经预检或者预检不合格的,不得转运(内地)。14.进口肉类产品存在安全问题,可能或者已经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收货人应当(主动召回)并立即向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报告。收货人不主动召回的,检验检疫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责令召回)。15.运输肉类产品过境的,应当事先获得(国家质检总局)批准,按照指定的(口岸)和(路线)过境。承运人或者押运人应当持货(货运单)和输出国家或者地区出具的(证书),在(进口)时向检验检疫机构报检。16.国家质检总局对进口肉类产品实行(检疫审批)制度。进口肉类产品的收货人应当在签订(贸易合同)前办理检疫审批手续,取得(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17.许可证核销以(净)重计。前一份许可证仍有核销余量的,须核销(完毕)后方可使用下一份许可证。18.进口肉类的进口动植物检疫许可证标注的品名应符合(“常见进口肉类名称与CIQ代码对照表”)。19.进口肉类的原产国、品种和厂号应列入(肉类检验检疫准入)名单。20.经现场和实验室检验检疫合格的,检验检疫机构签发(《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准予生产、加工、使用。《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应当注明该批进口肉类的(集装箱号)、(生产批次)、生产厂家名称和注册号、唛头等追溯信息。21.国家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发布有关禁止进口的公告、禁令或警示通报后,已签发的有关《进口动植物检疫许可证》(自动废止)。ofruraldrinkingwatersources,protectionofdrinkingwatersourcesinruralareasbytheendofthedelimitationofthescopeofprotection,completewithwarningsigns,isolatingnetworkprotectionfacilities22.申请单位违反检疫审批的有关规定,可以终止已签发的(《检疫许可证》的)使用。23.申请单位取得许可证后,不得(买卖)或者转让。24.截止到2011年6月1日,可以向中国出口猪肉及副产品的国家(任意列举5个):(美国、加拿大、智利、法国、爱尔兰).25.截止到2011年6月1日,可以向中国出口鸡肉及副产品的国家(任意列举3个):(美国、巴西、阿根廷).26.截止到2011年6月1日,可以向中国出口牛肉及副产品的国家(任意列举3个):(新西兰、澳大利亚、乌拉圭).27.可以向中国出口羊肉及副产品的国家:(新西兰、澳大利亚、乌拉圭).28.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允许进口牛肉及牛副品种中不包括(头、蹄、肺、胃、肠),用于肠衣加工的原肠除外。29.阿根廷允许进口的所有注册的鸡肉生产加工企业注册的可食性肉类及其副产品品种不包括(胃、肠等消化道器官)。30.《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于(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2009年6月1日)正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已经(2009年7月8日)国务院第73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9年7月8日)公布之日起施行。二、问答题(每题5分,共2题):1进口鲜冻肉类产品包装应当符合下列要求有哪些?(一)内外包装使用无毒、无害的材料,完好无破损;(二)内外包装上应当标明产地国、品名、生产企业注册号、生产批号;(三)外包装上应当以中文标明规格、产地(具体到州/省/市)、目的地、生产日期、保质期、储存温度等内容,目的地应当标明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加施输出国家或者地区官方检验检疫标识。2何种产品须做退回或者销毁处理?经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签发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退回或者销毁处理:1.无有效进口动植物检疫许可证的;2.无输出国家或者地区官方机构出具的相关证书的;3.未获得注册的生产企业生产的进口肉类产品的;ofruraldrinkingwatersources,protectionofdrinkingwatersourcesinruralareasbytheendofthedelimitationofthescopeofprotection,completewithwarningsigns,isolatingnetworkprotectionfacilities4.涉及人身安全、健康和环境保护项目不合格的。
本文标题:进口肉类检验检疫知识答卷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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