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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专利代理人考试“修改”考点的历年真题汇总(2006-2015)2006-48、申请人在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时,对其发明专利申请文件做出了修改,以下哪些修改是不允许的?A、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仅公开了弹簧,修改后的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将弹簧改为弹性部件B、原说明书和独立权利要求1仅公开了电绝缘支持物,从属权利要求2将所引用的权利要求1中的电绝缘支持物进一步限定为不导电塑料支持物,修改后的说明书增加新内容:该电绝缘支持物可以是不导电塑料支持物C、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对其中所述夹持物没有定义和解释;修改后的说明书对该夹持物给出定义:该夹持物为夹子、钳子或挂钩D、原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仅公开了合金材料,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将合金材料改为铝合金材料2007-6、专利复审委员会于2006年7月28日向张某发出复审请求口头审理通知书,告知张某将于2006年9月11日举行口头审理,张某于2006年8月11日收到该通知书。以下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张某应当在2006年9月11日参加口头审理,否则其复审请求将被视为撤回B、张某应当在2006年9月11日参加口头审理,若不参加口头审理,则应当在2006年9月12日之前进行书面答复,否则其复审请求将被视为撤回C、张某可以在口头审理中修改权利要求书,缩小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D、张某既不参加口头审理且期满也未进行书面答复,不影响复审委员会继续进行审理2007-14、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复审请求人在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决定前,可以撤回其复审请求B、复审请求人认为驳回理由不成立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授予专利权的决定C、复审请求人需要进行实物演示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进行口头审理D、复审请求人在答复复审通知书时,可以修改权利要求但不能修改说明书2007-21、国家知识产权局认为某件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相比只有一个区别特征A,并认为A属于公知常识,遂以权利要求1不具有创造性为由驳回了该专利申请。申请人不服驳回决定提出了复审请求。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专利复审委员会发现驳回决定未指出的明显实质性缺陷时,可以发出复审通知书,要求复审请求人陈述意见或修改申请文件B、复审请求人可以提交证据证明权利要求1与现有技术相比可以获得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C、专利复审委员会认为驳回决定中关于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相比不具有创造性的理由充分,且复审请求人已经通过驳回决定得知该理由,因此专利复审委员会无需告知复审请求人即可直接作出维持驳回决定的复审决定D、专利复审委员会在审查中可以依据技术词典的记载来确认区别特征A属于公知常识,进而认定驳回决定中关于权利要求1不具有创造性的驳回理由成立2007-57、赵某和李某是一项发明专利申请的共同申请人,其中赵某是该申请的代表人。2007年7月16日赵某接到了国家知识产权局向其发出的发文日为2007年7月13日的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要求其在四个月内进行答复。关于该审查意见通知书的答复,以下说法哪些2是正确的?A、赵某和李某应在2007年11月28日前答复该审查意见通知书B、赵某和李某可以在2007年11月28日前提出延长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期限的请求,并在2007年12月28日前缴纳延长期限请求费C、赵某和李某的答复可以仅仅是意见陈述书,也可以进一步包括经修改的申请文件D、提交的审查意见通知书答复可以仅由赵某签字或者盖章2007-62、申请人在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时,对其发明专利申请进行的下述哪些修改是可以被允许的?A、删除一项或多项权利要求B、将附图中的词语和注释补入说明书文字部分C、将仅记载在原说明书摘要中的技术特征增加到权利要求中D、修改说明书中背景技术部分,使其与独立权利要求前序部分所述技术特征相适应2007-69、一件有关多层层压板的发明专利申请,其说明书中描述了外层为聚乙烯或聚丙烯的层压板结构,独立权利要求限定的结构外层为聚乙烯。申请人在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时对申请文件进行了修改。以下哪些修改是允许的?A、修改独立权利要求,将外层的聚乙烯修改为“聚乙烯或聚丙烯”B、修改独立权利要求,将外层的聚乙烯修改为“聚丙烯”C、修改独立权利要求,将外层的聚乙烯修改为“塑料”D、修改说明书,将外层为聚乙烯或聚丙烯修改为“聚乙烯”2007-74、申请人在答复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时所作的下列哪些修改是符合规定的?A、申请人在原始申请文件中仅记载了喷墨打印机,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指出其权利要求缺乏创造性,于是申请人在答复时将权利要求书修改为要求保护一种激光打印机B、原始权利要求书有两项独立权利要求,分别要求保护打气筒及其制造方法,在答复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时,申请人为了克服原申请涉及打气筒的权利要求缺乏创造性的缺陷,将权利要求书修改为仅要求保护打气筒的制造方法C、在原始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中,所记载的某温度范围为0℃~95℃,且说明书中公开了该温度范围内的特定值40℃、60℃和80℃。对比文件所公开的技术内容与该申请的区别仅在于温度范围的不同,对比文件中公开的温度为0℃~100℃。审查员在审查意见通知书中指出该申请的权利要求无新颖性,于是申请人将权利要求中该温度范围修改成60℃~80℃D、在原始说明书中记载的某温度为>50℃,原始独立权利要求中相应特征表述为50℃以上,申请人在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时按审查员意见将其修改为大于50℃2007-84、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申请人在申请日起两个月内对申请文件提出了主动修改,下列哪些修改是允许的?A、原请求书中的产品名称为“21英寸电视机”,修改后为“电视机”B、原图片显示的产品形状仅为圆形设计,修改后增加了椭圆形设计C、原视图名称为“正视图”,修改后为“主视图”D、原简要说明中写有对外观设计产品的技术性能的说明,修改后将其删除2007-88、申请人提交了一件发明专利申请,后发现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过窄,现欲对权利要求进行修改,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3A、可以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出授权通知书或驳回决定前的任何时间提交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B、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不得超出申请日提交的原说明书及其摘要、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C、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不得超出申请日提交的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D、可以在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时提交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2007-92、申请人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一周内提交了修改后的申请文件,下列哪些修改是不允许的?A、将原权利要求书中记载的最能说明发明的化学式补入说明书摘要中B、原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中记载了加热温度范围为35至75?C,原说明书中还记载了加热温度优选为50?C,将权利要求书中对应的加热温度范围修改为50至75?CC、原权利要求书中记载了弹性支持物,原说明书中仅记载了螺旋弹簧支持物,将弹性支持物补入说明书中D、原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中记载了制备扶手的材料为铝合金,将权利要求书中对应的制备扶手的材料修改为金属合金2007-95、以下有关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申请人应当就每件外观设计产品所需要保护的内容提交有关视图或者照片,清楚地显示请求保护的对象B、申请人可以在自申请日起两个月内对其申请文件主动提出修改C、申请人就相同外观设计在外国首次提出申请后,又在中国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并要求优先权的,应当自首次提出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请D、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应当写明使用该外观设计的产品的设计要点、产品性能、请求保护的色彩、省略的视图等情况2008-45、针对赵某提出的一项发明专利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仅以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与公知常识的结合不具备创造性为由做出了驳回决定,赵某对驳回决定不服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复审请求。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赵某在提出复审请求时,可以结合证据说明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与公知常识的结合具备创造性B、赵某在提出复审请求时,可以对独立权利要求2进行修改,以克服权利要求2没有得到说明书支持的缺陷C、专利复审委员会在合议审查中可以引入技术词典作为公知常识证据D、专利复审委员会认为权利要求1还存在不清楚的缺陷,拟以此为理由维持驳回决定的,应当发出复审通知书或者进行口头审理2008-53、一件发明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1包含“在反应容器底部中心设置喷嘴,所述喷嘴由金属材料制成”的特征,说明书中记载的对应技术内容为“在反应容器底部中心设置喷嘴,所述喷嘴由铜合金、铝合金或不锈钢制成”。在该申请进入实质审查阶段八个月后发出的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中,审查员指出权利要求1中所记载的“所述喷嘴由金属材料制成”概括了一个较宽的保护范围,因而得不到说明书的支持。申请人为答复审查意见对申请文件进行的下列哪些修改是允许的?A、删除权利要求1中记载的“所述喷嘴由金属材料制成”这一技术特征B、将权利要求1修改为“在反应容器底部中心设置喷嘴,所述喷嘴由金属合金制成”4C、将权利要求1修改为“在反应容器底部中心设置喷嘴,所述喷嘴由不锈钢制成”D、没有对权利要求1进行修改,将记载于原说明书中的另一技术方案补入权利要求书中作为与权利要求1并列的独立权利要求,同时在意见陈述书中陈述权利要求1可以得到说明书支持的理由2008-54、李某对国家知识产权局驳回其发明专利申请的决定不服,请求复审。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李某的复审请求应当在收到驳回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B、李某在收到驳回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缴纳或者未缴足复审费的,其复审请求视为未提出C、李某在提出复审请求时,可以修改专利申请文件,但应当仅限于消除驳回决定指出的缺陷D、在复审程序中李某不得请求延长复审委员会指定的期限2008-82、在收到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后两周内,申请人提交的对申请文件所进行的下列修改哪些是不允许的?A、由于原权利要求1的主题名称为“一种猪饲料”,据此将说明书的发明所属技术领域由“涉及一种动物饲料”修改为“涉及一种猪饲料”B、将未在原权利要求书和原说明书中明确记载,但由原说明书附图2测量得出的“反应容器的高度与直径的比例为3:1”的技术内容补入说明书实施例中C、将说明书附图中的反应器壁标记由“2”修改为“5”,使之与原说明书文字部分使用的对应附图标记相一致D、删除附图1中的文字注释,并将所删除的文字注释补入说明书的附图说明部分中,而该文字注释在原权利要求书和原说明书文字部分中没有记载2008-91、李某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交了一件发明专利申请。之后国家知识产权驳回了该申请。李某对驳回决定不服提出复审请求,并针对驳回决定修改了权利要求书。专利复审委员会受理该复审请求后,原审查部门在前置审查过程中同意撤销驳回决定,专利复审委员会据此作出了复审决定。之后该专利申请回到原审查部门继续进行审查。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原审查部门在继续审查过程中,可以以李某在复审程序中修改的权利要求书为基础直接作出授予专利权的决定B、原审查部门不得以同样的事实、理由和证据作出与该复审决定意见相反的决定C、原审查部门在继续审查过程中只能依据复审决定对该申请授予专利权D、原审查部门在继续审查过程中不得进行补充检索2009-7、李某提出的一件发明专利申请包含4项权利要求,其中权利要求1为产品独立权利要求,权利要求2和3为权利要求1的从属权利要求,权利要求4为方法独立权利要求。国家知识产权局经审查认为权利要求1和4之间缺乏单一性,发出分案通知书,申请人在答复时删除了权利要求4。国家知识产权局继续审查后以权利要求1不具备创造性为由驳回了该申请,李某不服请求复审,并在提出复审请求时对申请文件进行了修改。下列修改方式哪些是符合相关规定的?A、将原独立权利要求4作为新的权利要求1B、将权利要求1修改为产品的用途权利要求C、将说明书中记载的技术特征补入权利要求1中5D、在删除权利要求1的基础上将权利要求2和3合并成新的权利要求12009-26、申请人在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时对申请文件作出的下列哪些修改是不符合相关规定的?A、在说明书中补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不能直接从原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中导出的有益效果B、在说明书实施例中补入原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未记
本文标题:专利代理人考试“修改”考点真题汇总(2006-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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