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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饮片不良反应事件报告制度为加强本院中药的安全监管制定本制度。1、中药不良反应系指中药在临床应用中引起的不良反应我国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规定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或意外的有害反应。”如果上述药品不良反应是中药引起的就是中药不良反应。中药不良反应的病历报告资料不得作为医疗纠纷、医疗诉讼的依据。在中药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过程中获取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患者和报告者信息应当予以保密。2、中药不良反应的报告范围的和严重的不良反应。医院发现或者获知新的、严重的中药不良反应应当在15日内报告30日内报告。有随访信息的3、本院实行中药不良反应报告制度。各药品使用部门应对临床所使用的中药实行不良反应监控。4、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中药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临床各科室主任、护士长负责本科室的中药不良反应报告报2核。5、医院各科室应主动收集中药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药品群体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6、药剂科负责中药临床使用安全性和合理性方面信息的搜集和整理为本院的临床药事管理工作提供决策信息报告全院中药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对上报的不良反应及时通过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信息网络报告报告内容应当真实、完整、准确。建立并保存中药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档案。
本文标题:中药饮片不良反应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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