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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激励方案一、目的为进一步稳定XX科技有限公司(“公司”)管理层和核心骨干队伍,增强公司核心员工的凝聚力,加强公司核心员工队伍的建设;公司股东会决定设立股权激励基金,对公司管理层和核心骨干人员实施股权激励,鼓励公司管理层和核心骨干成员长期为公司服务,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为公司进一步发展,奠定人才基础。二、原则1、首次参与股权激励的公司管理层和核心骨干成员,可以无偿获得价值相应金额的公司股权。2、第二批及以后批次参与股权激励的公司管理层和核心骨干成员,根据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参考首批人员标准、条件等因素,确认持有公司股权;届时,公司股东会制定补充方案后,具体实施。三、股权激励方案适用对象及服务时间1、第一批公司股权激励成员:总监、副总监、部门经理、部门副经理、核心骨干人员,服务公司工作年限在一年以上,特殊人才可以减少为半年;2、今后因职务调整或人才引进,进入公司管理层或核心岗位的人员,经过1年以上工作,且表现突出的成员,在公司实施第二批及以后批次股权激励时,可以作为相应批次实施的股权激励方案适用对象。但股权激励数量,不得超过首批激励成员的对应岗位等级股权数量的80%。3、第一批股权激励的成员:为——年——月——日前服务于公司。对于特殊引进的人才,经过特别批准,迟于——年——月——日服务于公司的,可以按以下第六条第7项所列的司龄系数折算相应股权。四、股权激励基金构成及运作1、公司股东拿出公司%的股权,作为公司管理层和核心骨干成员的股权激励,统一由XXX代持,并与每位持有人签署三方协议。2、第一批股权激励方案实施后,剩余的部分股权,仍由XXX代为持有。3、XXX代为持有的剩余股权及其分红,作为以后批次公司股权激励基金,并实行专户专项管理。4、公司第一批股权激励方案实施后,剩余股权激励基金用途:A、用于支付受让公司员工持股人员,转让的股权所应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B、第二次及以后批次股权激励方案实施时,用于对参与公司股权激励成员的持股补贴。C、作为今后公司董事会特别决定的股权激励的分配安排。五、股权激励方案实施方式1、经公司股东会会议批准:参与第一批股权激励的人员,按本方案第六条规定的持股比例,直接作为公司的发起股东;用于股权激励的剩余股权,委托XXX代为持有。2、第一批股权激励方案实施后的持股人,不影响在第二批及以后批次的股权激励中享有公司股东的权利;第二批及以后批次的股权激励所需要的公司股权,不影响第一批持股成员的股份比例,均由XXX所代为持有的股权中转让取得。3、第二次及以后批次的股权激励的实施方式,按公司股东会为该批次股权激励制定的补充方案实施。六、股权激励方案适用对象持股安排公司实行的股权激励时的公司总股本总价为万元,总股份为-----万股,初始股权估值为每股1元。实行股权激励的比例为%,折算股权激励的股份为万股。1、公司部门总监:持有公司股权激励股份的10%股权,享有股权激励金额估值为人民币万元;2、公司部门副总监(含同等级别人员):持有公司股权激励股份的8%股权,享有股权激励金额估值为人民币万元;3、公司部门经理(含同等级别人员):持有公司股权激励股份的5%股权,享股权激励金额估值为人民币万元;4、公司副经理(含同等级别人员):持有公司股权激励股份的3%股权,享有股权激励金额估值为人民币万元;5、核心骨干人员(含同等级别人员):持有公司股权激励股份的1%—5%不等的股权,根据能力、贡献大小来确定。享有股权激励金额估值为人民币万元;6、用于股权激励的%股权中的剩余股权,由XXX代为持有;该部分股权及其相应的分红,作为以后批次股权激励基金,实行专户专项存储。7、实际持股的股权比例=应持配股的股权比例×司龄系数司龄在2011年6月30日前入职的,司龄系数为“1”司龄在2011年12月31前入职的,司龄系数为“0.9”司龄在2012年6月30日前入职的,司龄系数为“0.8”司龄在2012年6月30日后入职的,司龄系数为“0.7”例:A君2012年1月入职,作为特殊人才,相对经理级别,可以享有5%股权激励;司龄系数为0.8,则实际持有股权为:5%×0.8=4%七、公司分红1、公司每年利润按规定提取各项公积金后,公司拿出净利润的%进行分红。按各位股权持有人的持股比例,在代扣个人所得税后分红。2、XXX代为持有的公司用于股权激励的%股权中的剩余股权所获取的分红,留存作为后续股权激励基金使用,实行专户专项存储。八、股权调整及退出机制参与公司股权激励的成员,在公司服务期间因职务调整或离职(包括个人原因离职/公司原因离职/其他原因离职)时,均应遵守下列约定:1、参与公司股权激励的持股成员,在公司服务期间因职务调整,其因参与公司股权激励所持的公司股权,通过考核后,可以根据需要作出调整(不强制规定职务变动一定就要调整持股比例);1)职务调升1年后,根据考核表现突出的成员,经董事会批准,可以在最近批次的股权激励时,按现任职务对应的持股标准调整其所持股权;但要按不同的持股月份加权平均计算股权数,享有当年分红。例:B君2012年8月获得晋升,到2013年8月年满一年,且考核比较突出,按对应的岗位级别,在2013年10月正式批准将其持股比例调到8%,原持股比例为5%。则根据不同阶段的持股比例可以计算分红股权数:(5%×9个月+8%×3个月)÷12=5.75%2)职务调降后的公司持股成员,从调整后第1个月开始,即按降职后对应的股权进行调整,并重新签定协议,并按降职后的股权数,享有当年的分红。2、参与公司股权激励的持股成员,在公司服务时间不满5年(含5年)离职时,均同意无条件放弃离职后其所持有的持股公司股权的分红权;离职人员所持股权所对应的分红,留存纳入剩余股权激励基金,由XXX代为持有,供后续批次实施股权激励时使用。3、参与公司股权激励的持股成员在公司服务时间不满5年(含5年)离职时,在离职后一个月内,将其所持的公司股权的全部股份,定向转让给XXX。转让人定向转让价款,根据在职公司的服务时间规定以下可享有的转让比例,以及当期实际每股股权转让价款来计算。每份股权实际转让价款:为公司当期财务报表实际体现的每股股权价值,即:转让当期的公司净资产÷股份总数;A、不满1年而离职的持股人,自动放弃其所持公司股权,全部股权免费收回。B、满1年但不满1年零六个月离职转让股权时,按其所持公司股权股份的20%,获得实际转让价款。C、满1年零六个月不满2年离职转让股权时,按其所持公司股权股份的30%,获得实际转让价款。D、满2年不满2年零六个月离职转让股权时,按其所持公司股权的股份的40%,获得实际转让价款。E、满2年零六个月不满3年离职转让股权时,按其所持公司股权股份价值的50%,获得实际转让价款。F、满3年不满3年零六个月离职转让股权时,按其所持公司股权股份价值的60%,获得实际转让价款。G、满3年零六个月不满4年离职转让股权时,按其所持公司股权股份价值的70%,获得实际转让价款。H、满4年不满4年零六个月离职转让股权时,按其所持公司股权股份价值的80%,获得实际转让价款。I、满4年零六个月不满5年离职转让股权时,按其所持公司股权股份价值的90%,获得实际转让价款。例:若A君持有公司5万股权,在工作满3年不足3年另六个月离职的,当期公司每股净资产为1.5元,其获得离职股权转让价款为:5万股×1.5元/股×60%=4.5万元。4、参与公司股权激励的持股成员,在公司服务5年期满(含5年)后离职的,可以选择继续持有或定向转让给XXX;定向转让股权时,可以享有所持公司股权股份价值的100%转让价款。5、第二批及以后批次参与股权激励的持股成员,在参与股权激励后离职转让股权时,参考以上标准、条件来执行。6、参与公司股权激励的公司持投成员承诺,如果涉及自身因职务调整需要调减持股比例,因故未能按时调减的,则相应的公司持股成员同意从第二年起,放弃其所持股权中应调减尚未调减的相应股权的分红权。九、附则1、参与股权激励方案的成员,均应接受本方案的全部内容。2、本方案经公司股东会批准后第二天,正式实施。3、本方案的解释权属于XXX科技有限公司股东会。4、本方案实施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经XXX科技有限公司股东会批准后,进行修改。
本文标题:XX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激励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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