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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及备件外委修复、加工项目管理设备大修项目管理固定资产管理考核和奖励细则设备及备件外委修复、加工项目管理(一)各部门对于外委设备加工应该严格执行管理流程,填写外委修复或加工审批单,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各部门对于设备及备件外委加工未严格执行流程,严格要求验收,因为验收不到位导致加工完设备及备件出现质量问题的,扣罚责任部门200元/次。(二)设备及备件外委修复、加工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尺寸、材质要求进行加工或修复,严禁私自外委修复或加工,未按规定执行的,扣罚责任人100-500元/次。设备大修项目管理(一)按照大修项目管理规定编写《大修项目任务书》或者工程预算;按照大修项目任务书所规定的要求实施大修项目。未按大修项目管理规定编写《大修项目任务书》或者工程预算,并因此影响到正常生产或者项目的实施进度,扣罚200~1000元/次;未能按照大修项目任务书所规定的要求实施大修项目,扣罚200元/条。(二)按时、按要求在每月13日前将部门申报的次月大修材料采购计划报送至设备科;控制好大修项目材料申报计划;各车间大修临时计划每月不得超过2次。未按时、按要求在每月13日前将部门申报的次月大修材料采购计划报送设备科的,扣罚100元/次;未能控制好大修项目材料申报计划,造成库存积压一年以上,按照采购价值的原价对责任部门进行扣罚;大修临时计划超过2次(每月),扣罚实施部门100元/条。(三)按时、按要求在每月15日前将部门申报的次月实施的大修(检修)项目报送设备科。未按时、按要求在每月15日前将部门申报的次月实施的大修项目报送设备科,扣罚100元/次。(四)按时领出项目执行所需材料,或及时安排外协队伍完成施工等情况,不得造成项目实施延误;未按时领出项目执行所需材料或者不能及时安排外协队伍完成施工等情况,造成项目实施延误的,扣罚责任部门200元/次。(五)各部门在大修项目执行过程中实行总额控制,分项管理。各部门在大修项目执行过程中实行总额控制,分项管理,出现单项超支的,超支部分由部门全额承担。(六)按时进行项目竣工验收,手续齐全,并按照大修管理要求形成书面进度、质量、验收记录。未按时进行项目竣工验收或手续不全,扣罚200元/次;未按照大修管理要求形成书面进度、质量、验收记录,扣罚100-500元/次。(七)按时办理完毕大修项目工程挂帐手续,及时将跨年度项目发票进行结转。未按时办理完毕工程挂帐手续,扣罚200元/项;未能及时将跨年度项目发票进行结转,影响下一年度大修计划,扣罚100~500元/次。(八)不得发生不合理使用或挪用大修项目材料的现象。发生不合理使用或挪用大修项目材料的现象,扣罚100~500元/次。(九)不得使用大修资金购置属于技措改造项目性质的设备。使用大修资金购置属于技措改造项目性质的设备,扣罚1000元/次。(十)大修项目管理应按程序办理各种手续和提交相关报告。未按程序先执行后补办手续或报告的,扣罚责任人100~500元/次。(十一)在年底以前完成大修项目工作(包含验收、评价、审计、结算等)。无故不能在年底以前完成大修项目工作(包含验收、评价、审计、结算等),扣罚责任部门100~2000元/次。(十二)按要求统筹制定部门内部的年度大修计划。未按要求统筹制定部门内部的年度大修计划,造成计划外增补项目,扣罚责任部门200~5000元/次。(十三)严格执行公司及生产装置的材料、备品备件、计划管理、阀门管理、设备及备件外委紧急修复项目管理制度。未严格执行公司及生产装置的材料、备品备件、计划管理、阀门管理、设备及备件外委紧急修复项目管理制度的,扣罚责任部门200-1000元/次,影响生产的另行从重处理。(十四)严格执行公司及生产装置的费用项目管理制度。未按照公司及生产装置的、大修项目管理制度进行管理的,视其轻重扣罚100-1000元/不符合项,造成事故、事件的另行从重处理。(十五)工程项目施工竣工验收后,在一个月内必须上交工程结算件。施工单位未按时上交的,专工可拒绝接收。(十六)严格执行《大修项目管理规定》,未严格按要求执行的,视具体情况扣罚责任部门100-1000元/次。固定资产管理(一)固定资产发生变动时,应及时办理固定资产手续(新增、调拨、闲置、停用及转移);固定资产状态发生变动时,应在24小时内向设备科固定资产专管员进行通报。固定资产发生变动时,未及时按照规定办理固定资产手续的,扣罚责任部门300-500元/台次;固定资产状态发生变动后,未在24小时内向设备科固定资产专管员通报的,每迟通报一天扣罚200元。(二)加强闲置固定资产管理,做好现场管理,严防资产丢失。闲置资产保管不妥,损坏、丢失的按照原值赔付。(三)需要拆除、报废的固定资产要认真履行拆除、报废手续,需严禁擅自拆除、报废。未按手续办理固定资产报废的扣罚责任人200元/次;手续不全,未经许可擅自拆除固定资产的按资产原值扣罚责任单位。(四)拆除后固定资产应以安全、保护设备为原则对资产进行封存;资产拆除期前需制定安全方案和风险评价。固定资产拆除后未对资产未进行封存的,扣罚资产所属单位300元/台;资产拆除前未制定安全方案和风险评价的扣罚200元/台。(五)积极配合财务部门实施固定资产的盘点清查工作,做好固定资产的标识码现场管理。不积极配合固定资产盘点,造成影响的扣罚200元/次,现场标识管理混乱扣罚100元/次/台。(六)严格执行公司及生产装置的固定资产(实物)管理制度。未按公司及生产装置的固定资产(实物)管理制度执行的,视其轻重扣罚100-1000元/不符合项,情节严重者交公司审相关部门稽查。
本文标题:设备及备件外委修复、加工项目与设备大修项目和固定资产管理考核和奖励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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