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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市公司再融资法规解读及案例分析2目录一、上市公司再融资法规体系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三、《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四、各种再融资方式的主要发行条件比较五、审核重点及案例分析3一、上市公司再融资法律法规体系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0号-申请文件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1号-募集说明书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3、24号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4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主要变化:法规体系的变化•在总结再融资历史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全面整合了相关的政策法规,构建了新的上市公司再融资法规体系。规定发行具体条件的核心文件即是《管理办法》。–本办法自2006年5月8日起施行。《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号)、《关于做好上市公司新股发行工作的通知》(证监发[2001]43号)、《关于上市公司增发新股有关条件的通知》(证监发[2002]55号)、《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办法》(证监会令第2号)和《关于做好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工作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1]115号)同时废止。•除具体发行条件外,《管理办法》还包括发行程序、信息披露、监管措施等方面的规定。5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强化公开发行证券的市场约束机制(价格约束和投资者约束)•降低并尽可能统一净资产收益率条件,弱化了行政性约束•简化运行程序、提高再融资效率•拓宽上市公司的融资渠道和融资品种-非公开发行和分离债•严格募集资金管理,鼓励回报股东•仍然将“清欠解保”要求作为发行条件的重要内容•进一步规范和精简信息披露要求,强化发行人及中介机构责任6三、《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中国证监会2007年8月14日正式颁布实施《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这标志着我国公司债券发行工作的正式启动。•按照“先试点、后分步推进”的工作思路及有关通知的要求,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将从上市公司入手。初期,试点公司范围仅限于沪深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及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境内股份有限公司。7《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的特点发行审核程序规范,审核周期缩短募集资金用途灵活一次核准,分期发行采用核准制发行–初审参照再融资模式进行,发审委按照特别程序审核董事会决议公告后即可预申报申请材料–董事会决议公告后即可预申报发行申请材料,股东大会决议公布后更新相关材料即可整个发行核准周期应可控制在三个月内募集资金必须符合股东大会核准的用途,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可用于偿还商业银行贷款、调整负债结构和补充流动资金等–无需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挂钩首期发行在核准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剩余数量在24个月内完成首期发行应不少于总发行数量的50%市场化定价发行担保方式自主确定发行市场选择灵活发行价格由市场簿记确定发行人和保荐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选择折价、平价或者溢价发行可以发行无担保债券担保方式更加灵活,可以为债券设定抵押或质押担保发行人可选择债券的上市场所–发行人可选择在交易所或银行间市场发行上市–债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上市需经证监会批准8企业债公司债监管机构国家发改委中国证监会审核程序额度制核准制审批时间较长较短发行条件严格宽松发行方式一次发行可一次注册,多次发行信息披露宽松严格信用评级流于形式影响定价担保方式银行担保可以无担保投资人保护较弱加强定价方式固定利率、非市场化簿记建档、市场化募集资金用途固定资产投资一般商业用途公司债与企业债的比较9公司名称拟发债金额(亿元)披露日期股东大会日期拟发债期限募集资金用途保利地产432007.10.172007.10.293至10年新湖中宝292007.10.182007.11.35至10年拟用3亿元偿还公司银行贷款,优化公司债务结构;拟用剩余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改善公司资金状况。上海电力302007.10.132007.10.305至10年云南铜业292007.10.122007.10.29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银行借款、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莱钢股份202007.10.102007.11.135至10年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银行借款、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广州国光2.52007.9.62007.9.273至7年偿还借款、补充流动资金或股权(资产)收购,具体用途授权董事会确定粤电力202007.9.12007.9.17不低于5年偿还短期贷款,调整债务结构,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万科A592007.8.302007.9.143至7年15亿元用于调整公司目前的负债结构,剩余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大唐发电602007.8.29未定10至15年替换银行贷款,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华电国际252007.8.27未定5至10年公司及附属公司基建工程支出,置换借款和补充流动资金中联重科112007.8.272007.9.35至10年偿还贷款、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或资产收购,具体用途授权董事会确定华能国际1002007.8.242007.10.95至10年长江电力802007.8.232007.9.75至10年偿还借款、补充流动资金或股权(资产)收购,具体用途授权董事会确定金地集团122007.8.222007.9.7不低于5年偿还商业银行贷款,调整债务结构,或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海油工程122007.8.172007.8.2710年10四、各种融资方式的主要发行条件比较增发配股可转债分离债定向增发盈利能力三年连续盈利,且三年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6%三年连续盈利三年连续盈利,且三年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6%;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债券年利息三年连续盈利,且三年实现的平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债券年利息/净资产///15亿元/现金流量///三年平均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不少于债券年利息,年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6%的除外/现金分红三年累计分红不少于三年实现的平均可分配利润的20%/11增发配股可转债分离债定向增发募集资金数额/配股数不超过总股本的30%发行后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净资产的40%发行后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净资产的40%;权证全部行权后募集资金量不超过拟发债券金额发行对象不超过十名各种发行方式下,募集资金数额均不得超过项目需要量发行价格不低于招股意向书公告前二十个交易日或前一交易日均价实践中高于每股净资产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前二十个交易日和前一交易日均价认股权证的行权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前二十个交易日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下限为基准价的90%股份锁定期//可转债自发行结束日起六个月后方可转股认股权证自发行结束日起六个月后方可行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锁定36个月,其他12个月四、各种融资方式的主要发行条件比较12四、各种融资方式的主要发行条件比较增发有项法定发行条件,值得关注:除金融类企业外,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例子:某公司截至今年9月4日,持有中信证券、宁波银行、交通银行、宜科科技、上海九百、百联股份、中国远洋等7家上市公司的股份,总市值达到192亿元,其中流通股市值达到139亿元左右。该公司目前已经形成纺织服装、房地产、投资三块业务单元。其申请发行的可转债规模为18亿元,债券期限3年,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该公司四个房地产项目。13法规改变给投资银行带来什么?再融资发行方式门槛的降低反而对投资银行人员专业能力的要求提高了:提供合理的建议,最适合公司的融资方式:•公司股价与公司估值;•发行人需求与证券公司风险控制;•优化公司资本结构(股权融资、债权融资)某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20%,每股收益在1元以上,市盈率在70倍左右,预计明年保持30%的增长,净资产在18亿元,准备筹资15亿元,假设它符合目前所有的发行条件,大家认为最适合的再融资方式是什么?(在目前的市场环境下)14五、审核重点及案例分析除法定发行条件外,审核中还重点关注:•前次募集资金运用•本次募集资金运用•用资产认购股份•财务数据及指标重大变化原因•关联交易•跨行业投资•环境保护等重点问题15五、审核重点及案例分析前次募集资金运用•前次募集资金项目频繁变更,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程序的合规性•前次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及效益与承诺进度及效益存在重大差异•会计师出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专项报告•专项报告结论、必须有效益对比及差异说明16五、审核重点及案例分析某上市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存在以下不规范问题:(1)募集资金到位后,没有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在银行开设专户存储,而是与公司自有资金统一存放,混合使用;(2)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承诺投资的一个项目发生变更后,募集资金使用与招股说明书中承诺不相符的情况没有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也没有及时进行信息披露;(3)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主要投资的四个项目已全部竣工并交付使用,但没有及时结转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不符合《企业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4)公司在治理结构、对外投资及财务内部控制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如公司在未经董事会审议批准的情况下将部分固定资产用于借款抵押;公司董事会审议部分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未回避表决;公司对外投资占用大量资金且效益不佳;公司在资金划拨及关联方资金拆借方面的审批程序和内部控制制度不严格等。17五、审核重点及案例分析某上市公司上市前某主打产品收入实现2亿元,合并报表收入3亿元;IPO募集资金继续从事该主打产品,承诺实现收入5亿元;本次申请再融资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报告显示,该产品收入达到5亿元,达到承诺;而合并报表总收入6亿元;审核疑问:非上市前已有3亿元收入,加上承诺收入5亿元,应该达到8亿元收入???原因:承诺口径VS专项报告口径18五、审核重点及案例分析本次募集资金运用的有关法规规定:第十条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数额和使用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募集资金数额不超过项目需要量;(二)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三)除金融类企业外,本次募集资金使用项目不得为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四)投资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产生同业竞争或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五)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必须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19本次募集资金运用•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是否取得•实施方式、进度安排及目前进展•现有产品产能扩张或新产品开发,结合市场容量、主要竞争对手等说明的市场前景•产能利用率不高的情况下投资扩大产能的必要性•募集资金项目存在技术壁垒的,相应技术的取得方式是否合法•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银行贷款的,具体数额是否明确,必要性是否说明五、审核重点及案例分析20本次募集资金运用(续)•土地使用证是否取得,如未取得,目前进展及取得是否存在法律障碍•土地使用证的土地类型,如不一致,变更是否涉及补交款项及是否存在障碍•资金缺口的解决方法•预计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益过于盲目乐观•与本次募集资金运用相关的盈利预测:第六十七条上市公司披露盈利预测的,利润实现数如未达到盈利预测的百分之八十,除因不可抗力外,其法定代表人、盈利预测审核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应当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中国证监会可以对法定代表人处以警告。利润实现数未达到盈利预测的百分之五十的,除因不可抗力外,中国证监会在三十六个月内不受理该公司的公开发行证券申请。五、审核重点及案例分析21A公司2000年前次招股说明书披露:某募集资金投入项目预计年新增收益1.73亿元,2002年实际效益为2000余万元,仅占预计收益的14%A公司披露该项目实际收益与预计收益差异较大的原因是:公司在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时,对产品价格定位较高,市场需求预测过于乐观,而项目实施后产品市场价格下降,导致未达到预计效益A公司本次拟募集资金拟投入5个项目,初次申报的募集说明
本文标题:市公司再融资法律法规解读及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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