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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双屿客运中心立体停车库工程337#桩单桩竖向静载试验不能满足设计极限承载力要求的原因分析的专题会议纪要会议地点:温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7楼会议室会议时间:2013年4月25日9:00参加单位及人员:见会议签到表会议内容:一、关于337#桩试验情况描述:温州市岩土工程有限公司受温州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对双屿客运中心立体停车库工程的试桩337#、495#、459#、248#、123#、86#共六根桩进行单桩竖向静载试验,其中五根桩均能满足设计单桩极限承载力的要求,337#桩在分级荷载增加到3150KN时,还较稳定,沉降3.3mm,累计17.92mm当增加到3500KN时,沉降65.40mm累计沉降83.32mm,超出规范要求,后对337#桩进行低应变检测,检测结果为:距离桩顶约13.5m处存在轻微缺陷,桩身质量等级为Ⅱ级。二、根据337#桩静载试验报告、低应变检测报告、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施工记录、桩位图、打桩顺序图等资料,与会各方分析原因如下:1、工程地质土层承载力不均匀,承载力可能过低。2、桩身缺陷的影响,是否存在桩身断裂的可能性,但根据桩身完整性检测结果,这一影响可以排除。3、桩静载试验时,现场东北角仍在打桩,可能有影响,但根据495#桩也是此类情况及工程施工距离超过100m(轴线东西长157.3m、南北长72.0m)等情况,这一影响可以排除。4、根据s-lgt曲线图分析,其他试桩在加级静载试验过程中曲线较平稳,337#桩在加级至1050KN时,曲线斜率开始逐渐增大,至加级至3150KN曲线斜率急剧剧增,承载力已达到极限,变形达到不能稳定的状态,导致最后一级沉降量达到65.4mm,累计沉降量达到83.32mm,怀疑是地质承载力较差所致。5、预制管桩施工会造成工地现场整体土层的扰动,土体隆起,造成浮桩,浮桩一般在2~3cm左右,且最后压下去也会顶住土层,不应会有如此大的急剧沉降,与检测报告不符,可以排除此影响。6、工程地质勘察根据规范选点,但选点之间土体分布可能有差异,也有一定的偶然性。7、承载力降到3150KN取特征值进行统计后,进行验算后仍有部份不能满足荷载要求。三、与会各方达成如下一致意见:1、337#桩单桩竖向静载试验不能满足设计极限承载力要求的原因应该是地质土层承载力不足。2、建议再增加2根桩进行单桩竖向静载试验,由设计单位根据试验结果进行统计、计算,看能否满足要求。3、设计单位根据工程施工进度及施工记录、工程其他相关资料最后确定155#、347#桩桩做竖向静载试验。温州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盖章)温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盖章)温州市建筑设计研究院:(盖章)温州建苑施工图公司:(盖章)温州市岩土工程有限公司(盖章)温州市勘察测绘研究院(盖章)温州市大众城建监理有限公司(盖章)温州市中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盖章)
本文标题:桩基静载不合格专题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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