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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区文教体局关于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工作情况的总结市教育局:今年8月,市政府召开了全市规范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工作会议,并以市政府名义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对这项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安排部署。市政府会议结束后,我局对此项工作非常重视,严格按市政府强求,立即行动,采取切实措施,强力推进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及时安排,出台相关制度,进一步增强规范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市规范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工作会议召开后,我局立即按照市政府要求,向区政府汇报有关工作,配合区政府出台了《鹤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意见出台后,我局召开了全区校长会议,及时贯彻省、市有关会议要求,组织校长学习了《鹤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鹤壁市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督导评估方案》、《鹤壁市中小学校办学行为督导评估指标体系》等文件,并把相关文件及时印发给各学校,要求学校组织全体教师学习贯彻文件要求,制定出学校的实施方案,对有关工作自查自纠。在此基础上,我局出台了《鹤山区文教体局关于成立规范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鹤山教文〔2009〕64号)、《鹤山区文教体局关于建立规范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工作任务分片包校督查制度的通知》(鹤山教文〔2009〕66号)等文件,成立了规范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局长郭兴水任组长,副局长李润明任副组长,相关股市负责人任组员。领导小组成员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建立了规范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工作任务分片包校督查制度。将全区学校分为两组,由局领导与包校人员负责专项督察,责任落实到每一位局领导和各有关股室。各检查组对相关单位落实省、市、区文件和检查方案的情况,学校开展规范办学行为工作的进度以及学校自查工作和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检查。联系学校的股室和包校人员深入学校帮助自查,局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学校制定整改措施,确保规范到位。二、抓住重点,认真督察、着力解决当前影响学生全面健康发展的突出问题我局在成立督察小组后,紧紧围绕当前影响学生全面健康发展的突出问题,深入学校检查,督促学校整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要求学校科学安排作息时间,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严格控制学生在校学习时间,做到了小学、初中、高中走读生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分别不超过6小时、7小时、8小时,对走读生不安排早、晚自习。寄宿生晚自习时间每天不超过2课时。严格按照规定安排节假日,没有违规加班加点或集体补课现象。任何学校不准动员、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种收费辅导班。对学生书面家庭作业实行总量控制,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小学中高年级、初中和高中学生每天书面家庭作业总量分别控制在1小时、1.5小时、2小时以内。依法保障学生休息的权利,保证小学、初中、高中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分别不少于10小时、9小时、8小时。(二)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督促中小学校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课程方案、课程计划,严格按照规定开齐课程、开足课时,纠正了违背教育规律、随意加深课程难度、增减课程和课时、赶超教学进度和提前结束课程的现象,保证了体育课、艺术课、团队活动和综合社会实践活动时间,保证了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在此基础上,组织教师学习,提高教师素质,转变教师教育观念,使其创新教学模式,运用现代教育技术优化教学过程,提高课堂教学效率,深入开展“高效课堂”活动教研,大大提高了课堂教学效果和学生学习效率,减轻了学生负担,提高了教育教学质量。(三)加强考试管理,严格规范考试科目与次数。坚决制止随意组织学生参加各种统考、联考或其他竞赛、考级等现象。除初中升学考试、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外,没有组织其他形式的统一考试;要求学校以质量监测为目的的抽测,每学期不超过1次,随机抽取的学生比例不超过本年级的30%。在学校检测后,不准公布学生考试成绩,更不准按考试成绩对学生排名和编排座位。(四)加强了招生管理,严格规范招生秩序。我局出台了《鹤山区2009年初中招生规定》、《鹤山区2009年小学招生规定》等文件,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根据生源变化情况及时合理的调整了学校招生范围,并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范围、招生时间、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没有采取或者变相采取考试、测试、面试等形式选拔学生的现象。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全部进入公办学校就读。(五)强化学校安全管理,确保师生安全。为喜迎建国六十周年,进一步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我局专门制定了《鹤山区文教体局关于做好近期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鹤山教文〔2009〕57号),要求各学校要认真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立健全校内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完善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并对各学校学生宿舍、食堂、厕所和校园周边安全管理、食品和饮水卫生进行了专项督导,杜绝各项安全事故发生。为广大师生创建了安全的工作学习环境。三、创新思路,破解难题,强力推进教育均衡发展,为更好的开展素质教育创造良好条件(一)为进一步提高农村学校管理水平和素质教育质量,实现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我局积极探索“以强带弱”、“捆绑发展”的路子,大胆实行学校托管、“一校多区”的办学模式,在去年完成四矿小学托管邓家小学,九矿小学托管龙宫小学的基础上,今年8月,专门制定了《鹤山区城区学校托管农村学校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扩大城区学校(3所)对农村学校(3所)托管范围(二矿小学托管沙锅窑小学、中山小学托管国研小学、鹤山小学在梨林头小学成立分校),实现了这5对城乡帮扶学校“五个统一”的管理,即统一领导班子、统一教育管理、统一财务制度、统一教师培养、统一工作考核。截至目前,5所城区学校在改善农村学校管理模式、送教下乡的同时,投入近4万元为托管的农村学校改善办公条件、教师住宿条件、培训教师、赠送学习用品等,农村学校的的办学行为进一步规范,素质教育明显提升,深受群众的欢迎。今年9月8日上午,市长丁巍到国研学校调研区教育工作时,对城区学校托管农村学校的创新做法给予了高度评价。(二)在全区学校推进“高效课堂”教学教研工作。召开多次教研工作会,开展了3次优质课、观摩课活动,通过中心教研组总结辅导,提高全区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使课堂教学效率大大提高,切实减轻了学生沉重的课业负担。(三)开展书香校园创建工作,专门出台了《鹤山区书香校园创建工作指导意见》、《鹤山区教师读书工程实施意见》等文件,为教师、学生指定了读书篇目,为教师配发了专门的读书笔记。通过活动的开展,激发了教师的学习积极性,提高了教师的素质,使学生养成了良好的读书习惯,大大促进了我区素质教育的开展。四、今后的工作打算:(一)加强组织领导,发挥文教体局的主导作用。树立科学的教育发展观和正确的教育政绩观,把规范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作为管理的重要内容,作为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大事来抓,抓紧研究制定规范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的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主要措施。主要领导要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完善工作机制,分解目标,落实责任,加大检查力度,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二)严格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督导评估机制。加强对规范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情况的监督检查,将其作为教育综合督导的重要内容,作为衡量巩固提高义务教育和推进基础教育现代化的重要指标,作为对学校表彰奖励、行风评议、政绩考核的重要依据。健全督学制度,建立专项督导和随机督查相结合的督导检查机制,将督导结果和违规办学行为查处情况及时公布,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三)加大教育投入,为实施素质教育提供必要保障。今后将加大对高中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的投入,改善办学条件,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提高保障水平,严肃查处截留、挤占、挪用教育经费的违法违规行为,促进基础教育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四)加强中小学校建设,把中小学校建设纳入鹤山新城建设总体规划。在新城建设时预留学校建设用地,与新建居民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办学标准,结合中小学布局调整和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农村初中改造工程等,统筹城乡学校建设和改造规划。公平合理配置公共教育资源并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倾斜,加快改善农村和城镇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优先满足农村留守儿童中的中小学生的寄宿需求。(五)高度重视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进一步完善教师资格准入制度,严把教师入口关,严禁有编不补、空编不用和挤占、挪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的现象。用足用好现有教职工编制,空出的教职工编制逐年补充,公开招聘,择优录用。完善教职工编制动态管理机制,合理配置教师资源,实现区域内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互补余缺。调整教职工编制向农村学校和城镇薄弱学校倾斜,并充分考虑寄宿制学校管理人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等编制需求。加强教师队伍管理与培训,努力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和教学业务能力,充分发挥其在规范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中的主体作用。认真贯彻《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强化教师教书育人职责。加强教师职业行为管理,禁止有偿家教。加强中小学班主任队伍建设,提高班主任待遇。完善教师考评制度,将落实学生减负情况纳入对中小学教师和班主任考核内容。加强校长和教师交流力度,完善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制度。(六)坚持依法办学,科学规范学校内部管理。要求中小学校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健全校内各项制度,形成依法办学、自我约束的管理机制。加强教学管理,完善教学常规。加强学校财务和资产管理,科学编制经费预算,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坚持收支公开,主动接受审计,坚决杜绝小金库和账外账。要求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违反国家规定向学生收取费用。落实和理顺中小学校长选拔、任用和管理体制,按照专家治校原则,选好配强中小学校长,依法落实校长负责制。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坚持民主管理,校务公开。(七)深化教育评价制度改革,建立完善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综合评价体系。坚持发展性、全面性、激励性的原则,科学合理地制定评价目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学生、教师、学校和区域教育工作。逐步建立完善以完成本学段国家规定教育目标为基本标准、以学业水平测试和综合素质评定为主要指标的学生评价制度,以师德表现、工作态度、专业发展和工作实绩为主要内容的教师评价制度,以办学条件、师资队伍、课程实施水平、教育教学效果、学生课业负担和身体素质状况为主要内容的学校评价制度(七)充分利用校内外教育资源,营造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积极构建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相结合的网络体系,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发展学生的兴趣、爱好和特长。开放学校图书馆、实验室、计算机教室等场所,组织学生在课外时间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兴趣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利用社区教育资源,充分发挥学生综合实践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革命传统教育基地的育人功能。优化家庭教育,办好家长学校,引导家长用科学的方法教育和管理孩子。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大力整治中小学校园周边环境。(八)加大处罚力度,及时制止各种违规办学行为。认真落实监管责任,建立违规办学行为监测、举报和问责制度,加大对违规办学行为的查处力度。对违规学校,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责令整改、撤销先进称号、取消评优资格等处罚,并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九)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大力宣传规范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引导家长、社会理解和支持规范办学行为的有关工作,树立科学的人才观和教育观,为实施素质教育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二○○九年十二月三日
本文标题:规范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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