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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技术2分四方个方面诠释•一、有关安全生产概念•二、安全生产管理措施•三、与水利行业关系密切的安全生产技术标准•四、事故案例分析3一、有关安全生产概念1、什么叫安全泛指没有危险、不受威胁、不出事故的一种状态和过程。2、什么是安全生产安全生产是为了使生产过程在符合物质条件和工作秩序下进行的,防止发生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等生产事故,消除或控制危险、有害因素,保障人身安全与健康、设备和设施免受损坏、环境免遭破坏的总称。3、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4、事故分类事故分为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冒顶片帮、透水、放炮、火药爆炸、瓦斯爆炸、锅炉爆炸、容器爆炸、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以及其他伤害等20个类别.45、事故隐患分级(1)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2)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3)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6、重大危险源(1)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品,且危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2)重大危险源控制系统:重大危险源辨识;重大危险源的评价;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危险源安全报告;事故应急救援预案。7、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多发事故种类高处坠落、起重伤害、触电、溺水、坍塌和物体打击等。8、安全生产“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9、高边坡高度不小于50米的边坡5二、安全生产管理措施1、安全生产责任制(1)是指按照安全生产法规建立的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对安全生产层层负责的制度。(2)是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的组织措施。2、安全生产检查是指针对生产过程及安全管理中可能存在的隐患、有害与危险因素、缺陷等进行查证,以确定隐患或有害与危险因素缺陷的存在状态,以及它们转化为事故的条件,以便制定整改措施,消除隐患和危险因素,确保生产的安全。分为六种类型:(1)定期安全生产检查;(2)经常性安全生产检查;(3)季节性及假日前后安全生产检查;(4)专业(项)安全生产检查;(5)综合性安全生查检查;(6)职工代表不定期对安全生产的巡查。63、安全生产检查的主要内容(1)安全生产检查的内容包括软件系统和硬件系统的检查。(2)软件系统主要是查思想、查意识、查制度、查管理、查事故处理、查隐患、查整改;(3)硬件系统主要是查生产设备、查辅助设施、查安全设施、查作业环境。4、防止事故发生的安全技术措施消除危险源;限制能量和危险物质;隔离;安全设计;减少故障和失误。5、如何处置事故隐患(1)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车间、分厂、区队等)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2)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6、重大事故隐患报告的内容(1)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2)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3)隐患的治理方案。77、水利工程的安全度汛工作(1)汛前安全检查。主要检查水库的管理情况、水情自动测报系统、坝体外观和渗漏、输水泄洪设施及闸门启闭机等设备的运行情况和应急措施等是否满足安全度汛的要求;(2)汛期调度运用。编制度汛计划,做好监测预报,实时调度,同时做好调度总结;(3)汛后养护修理。在汛后、特大洪水、暴风雨或地震发生后,应对大坝进行安全检查,必要时组织专门的安全鉴定或技术认定,根据鉴定结果,制订相应的养护修理计划;(4)应急抢险预案。以人员安全为首要目标,编制应急抢险预案,提高应对水库突发事故的能力。8、汛前安全检查中,针对堤防管理情况应该检查哪些内容(1)有关堤防安全管理的责任制落实情况;(2)堤防管理单位内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和岗位责任制落实情况;(3)重要设施设备操作制度就建立情况及关键岗位持证上岗情况;(4)现有堤防的管理与养护情况;(5)防汛抢险预案落实情况及防汛物料、抢险设备储备情况;(6)堤防巡查管理落实情况。8三、与水利行业关系密切的安全生产技术标准1、高处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1)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软底鞋;(2)进行悬空高处作业时,脚手架平台铺设固定脚手板,临空一面必须搭设安全网和防护栏杆,安全网随建筑物的升高而升高,距离工作面最大高度不超过3m,防护栏杆高度不得低于1m;(3)高处作业周围的沟道、孔洞井口等必须用固定盖板盖牢或设防护围栏。2、施工现场人员个人防护基本要求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应佩带安全帽,现场作业人员应正确穿戴工作服、工作鞋等防护用品。进行高空作业或工作检查的施工人员应正确使用安全绳、安全带等防护用品。93、高处作业按高度分几种一级(2~5m)二级(5~15m)三级(15~30m)特级(30m以上)4、八种特殊高处作业阵风风力六级以上的强风高处作业;异温高处作业;雪天高处作业;雨天高处作业;夜间高处作业;带电高处作业;悬空高处作业;抢救高处作业。5、什么情况下不得进行高处作业(1)作业下方或附近有煤气、烟以及其他有害气体未排除或未隔离的;(2)在带电体附近作业,且距带电体的最小安全距离不足而未采取措施的;(3)进行三级、特级和特殊高处作业前,未采取相应安全技术措施、未进行技术交底的;(4)排架、脚手板、马道、梯子和防护措施不符合安全要求的;(5)规范、规程规定的其他情形。106、起重作业安全管理(1)吊装作业必须分工明确,按照《起重吊运指挥信号》规定的联络信号,统一指挥;(2)有主、副两套起升机构的起重机,不允许同时利用主、副钩工作;(3)桅杆起重机、铁路起重机、汽车起重机、履带起重机工作时,其悬臂所能涉及的工作区域内禁止站人;使用起重电磁铁的起重机,在划定的区域内禁止有人;(4)禁止大风或雨、雪、雾天气起吊;(5)夜间作业要保证照明度。7、起重作业人员的安全要求(1)起重作业人员必须经国家认定有资格的培训机构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持证操作;(2)吊运前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工作服、工作鞋和手套;(3)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4)起重机驾驶人员要做到十不吊。118、起重作业“十不吊(1)超载或被吊物重量不清不吊;(2)指挥信号不明确不吊;(3)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可能引起滑动时不吊;(4)被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时不吊;(5)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时不吊;(6)遇有拉力不清的埋置物件时不吊;(7)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和指挥信号时不吊;(8)被吊物棱角处与捆绑钢绳间未加衬垫时不吊;(9)歪拉斜吊重物时不吊;(10)容器内装的物品过满时不吊。9、金属焊接和热切割作业人员基本安全要求(1)从事金属焊接和热切割作业人员应熟知本作业安全技术规程及有关安全知识,并经过专门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严禁无证上岗;(2)焊、割场所必须有消防设施,并保证其处于完好状态;(3)保证工作场所有足够照明,光线充足;(4)工作前应检查焊机、电线等设备器具是否完好,作业场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工作结束后应拉下焊机闸刀、切断电源,关好气体瓶阀和减压阀,防止留下隐患;(5)风力超过5级时,禁止露天进行焊接和气割作业。1210、金属焊接和热切割作业的职业危害防护(1)焊工应按规定正确穿戴工作鞋、防护手套等劳动防护用品;(2)从事电焊工作时,必须使用镶有滤光镜片的面罩;气焊、气割作业时,必须佩戴有色眼镜,防止火花灼伤眼睛;(3)作业场所要加强通风排尘,防止有害气体和粉尘积聚;(4)夏季炎热季节作业时,要采取防暑降温措施,加强通风。11、电焊作业人员防触电措施(1)在投入或拉开电源闸刀时,必须停止焊接,应戴干燥手套,另一只手不得按在焊机外壳上;改变焊机接线,搬移或检修焊机时应切断电源;(2)电焊把线必须采用绝缘良好的橡皮软铜线,长度一般不超过50m;作业时禁止将焊把线缠搭在身上或踩在脚下;(3)在潮湿地点进行电焊工作,必须站在干燥的木板或穿橡胶绝缘鞋;在金属容器或管道内进行焊接工作时,应穿干燥的工作服和橡胶绝缘鞋,同时脚下垫绝缘垫;(4)工作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v,在金属容器或潮湿地点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v;严禁将行灯变压器和焊机带入金属容器内。12、爆破作业注意事项(1)爆破材料在使用前必须检验,不符合技术标准的爆破材料不得使用。用于潮湿有水工作面的起爆药包,必须进行严格的防水处理;(2)地下开挖禁止使用黑火药;利用电雷管起爆的作业区、加工房及接近起爆电源线路的任何人,均不得携带不绝缘的手电筒,以防爆炸;(3)装药时,严禁将爆破器材放在危险地点或机械设备、电源、火源附近。当爆破地点没有可靠的撤离条件时,严禁使用火花起爆;13(4)同一地点,露天浅孔爆破不得与深孔、洞室大爆破同时进行;(5)爆破后,炮工应检查所有装药孔是否全部起爆,如发现有瞎炮,及时按规定妥善处理。未处理前,必须在其附近设警戒人员看守,并设明显标志。13、哪些情况下不得进行爆破作业(1)无爆破设计;(2)无施工组织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3)非爆破人员未撤出爆破危险区,且未采取防护措施;(4)夜间无照明和恶劣天气(浓雾天、雷雨天和五级以上大风等);(5)地下井挖洞内空气含沼气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时;(6)规程、规范规定的其他情形。14、脚手架出现安全事故主要原因坍塌;管理不善;材质不合格;搭设不规范;模板和脚手架没有经过设计、计算;支撑系统强度不足;稳定性差。脚手架搭设使用注意事项a\脚手架必须由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合格架子工搭拆,搭拆前要进行详细的技术交底;b\脚手架的搭设必须严格按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搭好后,必须交主管部门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供上架作业;c\脚手架使用中的负荷量不得超过规定;d\使用过程中要做好经常性检查维修,禁止违章使用;恶劣天气后,必须全面检查架子的稳定和安全性能,确保使用安全;e\拆卸脚手架时必须从上到下逐层拆除,严禁从高空抛下。1415、土方施工(1)严禁使用掏根挖底法挖土或将坡面挖成反坡,以免坍塌引发事故;(2)土坡上发现有浮石或其他松动突出的危石时,应先通知下方人员撤离后,立即进行处理;发现边坡有不稳定现象时,应立即进行检查和处理;(3)已开挖的土坡面,应采取措施防止顺坡面流水,以免造成坍塌;(4)在靠近建筑物、设备基础、路基、高压铁塔和电线杆等附近作业前,要制定具体的防护措施;(5)非经设计同意,不得任意修改边坡坡度;(6)在高于3m陡于1:1的坡上工作时,须挂安全绳;在潮湿的斜坡上工作,应有防滑措施;(7)照明不足或恶劣天气(大风、大雨)情况下,禁止在边坡上作业。16、土石方开挖施工(1)在深基坑、高边坡的土石方开挖施工中,可能会发生坍塌事故引发安全问题;(2)在地下洞室开挖中,往往会出现塌方、涌水和瓦斯等安全问题。土石方工程基本规定1、土石方开挖施工前,应该掌握必要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气象条件、环境因素等勘测资料,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方案。在施工过程中要遵循各项安全技术规程和标准,按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在施工过程中注重加强对人、机、物、料、环境等因素的安全控制,保证作业人员、设备的安全。2、开挖施工前,根据设计文件复查地下构造物(电缆、管道等)的埋设位置和走向,并采取保护或避让措施。施工中如发现危险物品及其他可疑物品时,应立即停止开挖,报请有关部门处理。153、开挖过程中应该充分重视地质条件的变化,遇到不良地质构造和存在事故隐患的部位应该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并设置必要的安全围栏和警示标志。4、开挖过程中,应该采取有效的截水、排水措施,防止地表水和地下水影响开挖作业和施工安全。5、开挖程序应该遵循自上而下的原则,并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6、合理确定开挖边坡比,及时制定边坡支护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