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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1:项目考核内容具体要求评分标准履行职责(10分)上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履行职责、工作开展以及年度目标完成情况(10分)1、认真贯彻执行党委、政府决策、命令和各项工作部署,各项措施有力、效果明显;2、正确履行本单位(部门)职责,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年度工作目标。未完成一项扣5分;1、工作纪律(10分)单位干部职工按时上下班,无迟到、旷工、早退现象被县明察暗访组发现单位干部职工迟到、早退现象,一次扣2分。1、首问负责(5分)建立首问负责制度,首问责任人按要求予以办理工作事项或给服务对象满意答复。没有建立制度扣2分,未做到首问负责扣3分。2、一次性告知(5分)建立一次性告知制度,对管理服务对象办事请求做到一次性全部告知,并有相应记录。没有建立制度扣2分,没有相应记录扣2分,没有告知单扣1分。3、限时办结(5分)明确办事时限,予以公布,并在承诺时限内办理完毕,并有相应记录。未在承诺时限内办结扣3分,没有相应记录扣2分。4、否定报备(5分)对管理服务对象的办事请求不予办理的,对否定情况及理由建立备案制度,并有书面记录。没有建立制度扣3分,没有书面记录扣2分。5、AB角工作制度(4分)按照AB角工作制度的要求,每项工作确定两名经办人员,保证业务及时办理。不能保证业务及时办理的一次扣2分。6、作风效能建设公开承诺践行情况(10分)作风效能建设目标向社会公开承诺,践诺措施扎实有力,取得较好社会效果。对照作风效能公开承诺,检查落实情况,发现一项不落实的扣3分。2012年龙里县作风效能建设考核细则(党群部门)工作作风(44分)附1:项目考核内容具体要求评分标准2012年龙里县作风效能建设考核细则(党群部门)1、挂牌和持证上岗制度(6分)严格执行佩证上岗制度,工作人员办公桌上统一放置标示牌,工作时间佩戴胸牌,执法人员必须有行政执法证。未放置标示牌或未佩戴胸牌一次扣1分,执法人员没有执法证一次扣2分。2、配套制度(5分)结合部门和系统实际,建立相应的配套制度,要有书面材料。没有书面材料扣2分。1、岗位目标责任制度(5分)建立岗位目标责任制度,工作人员分工明确,责任分解到人,要有书面材料。没有书面材料扣2分。2、政务公开(10分)1、机关在显著位置设立政务公开栏,单位“一把手”和机关干部向社会公开承诺;2、政务公开栏内全面公开科室职责、人员职责、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结果、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监督措施、监督投诉方式等内容。未设立公开栏扣5分,公开内容缺少一项扣1分。1、围绕中心工作开展效能监察情况(10分)1、在机关作风效能明察暗访活动中被发现有违反机关作风效能建设规定的;2、其他专项效能监察。存在其中问题的,每项扣2分;每出现一起信访投诉案件,且经调查属实的,每起扣2分。2、群众诉求的处理反馈情况(5分)1、畅通群众投诉渠道,公开投诉举报邮箱、电话;2、对群众投诉和县效能建设投诉中心转办的投诉件及时处理、反馈。有一项做不到的扣2分;因处理不及时、不到位每引发一起群众越级投诉或上访的扣2分。3、对失职渎职行为的责任追究情况(5分)1、建立相应的过错责任追究办法,明确追究内容、范围、程序和责任;2、对行政违法案件和行政不作为、乱作为以及承诺不兑现等问题进行责任追究;3、对违规人员进行相应处理。有一项做不到的扣2分。效能监察(20分)制度建设(11分)依法行政(15分)附1:项目考核内容具体要求履行职责(5分)上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履行职责、工作开展以及年度目标完成情况(5分)1、认真贯彻执行党委、政府决策、命令和各项工作部署,各项措施有力、效果明显;2、正确履行本单位(部门)职责,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年度工作目标。1、工作纪律(5分)单位干部职工按时上下班,无迟到、旷工、早退现象。1、首问负责(2分)建立首问负责制度,首问责任人按要求予以办理工作事项或给服务对象满意答复。2、一次性告知(2分)建立一次性告知制度,对管理服务对象办事请求做到一次性全部告知,并有相应记录。3、限时办结(2分)明确办事时限,予以公布,并在承诺时限内办理完毕,并有相应记录。4、否定报备(2分)对管理服务对象的办事请求不予办理的,对否定情况及理由建立备案制度,并有书面记录。5、AB角工作制度(2分)按照AB角工作制度的要求,每项工作确定两名经办人员,保证业务及时办理。6、作风效能建设公开承诺践行情况(5分)作风效能建设目标向社会公开承诺,践诺措施扎实有力,取得较好社会效果。2012年龙里县作风效能建设考核细则(政府职能部门)工作作风(20分)附1:项目考核内容具体要求2012年龙里县作风效能建设考核细则(政府职能部门)1、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情况(20分)1、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所有许可事项必须有法律法规依据,许可的主体、程序、时限、条件等必须符合规定并予以公示;2、审批事项按照要求纳入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无两头受理、体外循环现象;3、实行集中审批,按照“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的要求统一在窗口集中办理;4、许可事项按照规定时限、标准、条件、程序等要求实施;5、并联审批按照“一门受理、抄告相关、内部运作、限时办结”的要求认真办理。2、单位职能行使情况(10分)1、不准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2、不准推诿扯皮,对行政许可事项一律实行首问负责;3、不准增加行政许可实施条件和程序,不得指定下属或关系单位为企业提供有偿服务;4、对企业自筹资金的基本建设、引进设备和各类工程施工等,不提要求,不作干涉;5、不准刁难报复企业,不以任何方式对行政行为提出异议的企业进行刁难或报复。1、挂牌和持证上岗制度(2分)严格执行佩证上岗制度,工作人员办公桌上统一放置标示牌,工作时间佩戴胸牌,执法人员必须有行政执法证。2、配套制度(2分)结合部门和系统实际,建立相应的配套制度,要有书面材料。转变职能30分)制度建设(4分)附1:项目考核内容具体要求2012年龙里县作风效能建设考核细则(政府职能部门)1、岗位目标责任制度(2分)建立岗位目标责任制度,工作人员分工明确,责任分解到人,要有书面材料。2、政务公开(4分)1、机关在显著位置设立政务公开栏,单位“一把手”和机关干部向社会公开承诺;2、政务公开栏内全面公开科室职责、人员职责、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结果、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监督措施、监督投诉方式等内容。3、行政执法(5分)1、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时亮证执法,严格执行工作标准、程序,准确、恰当使用自由裁量权;2、行政处罚程序规范、严谨,万元以上大额罚款须提前向县政府报告并备案;3、不准乱处罚,必须处罚的,按规定请示汇报并按下限处罚;4、执法过程中,不准乱摊派,严禁以任何理由增加企业负担。4、行政检查、收费(5分)1、实施检查、收费必须有法律法规依据;2、涉企检查、收费按照规定的程序经批准后实施;3、检查前将检查的项目、依据、内容、时间等通知被检查对象,结束后及时公示检查结果;4、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收费标准、票据符合要求;5、严禁搭车收费。5、开展专项清理和规范执法行为活动(5分)1、清理行政许可(审批)和执法处罚事项;2、收费项目和执法行为公开。依法行政(21分)附1:项目考核内容具体要求2012年龙里县作风效能建设考核细则(政府职能部门)1、围绕中心工作开展效能监察情况(5分)1、在机关作风效能明察暗访活动中被发现有违反机关作风效能建设规定的;2、其他专项效能监察。2、群众诉求的处理反馈情况(5分)1、畅通群众投诉渠道,公开投诉举报邮箱、电话;2、对群众投诉和县效能建设投诉中心转办的投诉件及时处理、反馈。3、对失职渎职行为的责任追究情况(5分)1、建立相应的过错责任追究办法,明确追究内容、范围、程序和责任;2、对行政违法案件和行政不作为、乱作为以及承诺不兑现等问题进行责任追究;3、对违规人员进行相应处理。4、建立和完善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5分)涉及行政审批的部门或单位年内完成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并投入使用。效能监察(20分)评分标准未完成一项扣3分;被县明察暗访组发现单位干部职工迟到、早退现象,一次扣2分。没有建立制度扣2分,未做到首问负责扣2分。没有建立制度扣2分,没有相应记录扣2分,没有告知单扣1分。未在承诺时限内办结扣2分,没有相应记录扣2分。没有建立制度扣2分,没有书面记录扣2分。不能保证业务及时办理的扣2分。对照作风效能公开承诺,检查落实情况,发现一项不落实的扣2分。2012年龙里县作风效能建设考核细则(政府职能部门)评分标准2012年龙里县作风效能建设考核细则(政府职能部门)有一项做不到扣2分,不规范的,扣0.5-1分。存在其中问题的,每发现一项扣2分;出现信访投诉案件,且经调查属实的,每起扣2分。未放置标示牌或未佩戴胸牌一次扣0.5分,执法人员没有执法证一次扣1分。没有书面材料扣1分。评分标准2012年龙里县作风效能建设考核细则(政府职能部门)没有书面材料扣1分。未设立公开栏扣4分,公开内容缺少一项扣0.5分。有一项做不到扣2分。未经批准实施检查的扣5分,有一项做不到扣2分。有一项做不到扣2分。评分标准2012年龙里县作风效能建设考核细则(政府职能部门)存在其中问题的,每项扣2分;每出现一起信访投诉案件,且经调查属实的,每起扣2分。有一项做不到的扣2分;因处理不及时、不到位每引发一起群众越级投诉或上访的扣2分。有一项做不到的扣2分。未全面完成扣3分。附1:项目考核内容具体要求评分标准履行职责(10分)上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履行职责、工作开展以及年度目标完成情况(10分)1、认真贯彻执行党委、政府决策、命令和各项工作部署,各项措施有力、效果明显;2、正确履行本单位(部门)职责,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年度工作目标。未完成一项扣5分;1、工作纪律(10分)单位干部职工按时上下班,无迟到、旷工、早退现象。被县明察暗访组发现单位干部职工迟到、早退现象,一次扣2分。2、首问负责(5分)建立首问负责制度,首问责任人按要求予以办理工作事项或给服务对象满意答复。没有建立制度扣3分,未做到首问负责扣2分。3、一次性告知(5分)建立一次性告知制度,对管理服务对象办事请求做到一次性全部告知,并有相应记录。没有建立制度扣2分,没有相应记录扣2分,没有告知单扣1分。4、限时办结(5分)明确办事时限,予以公布,并在承诺时限内办理完毕,并有相应记录。未在承诺时限内办结扣3分,没有相应记录扣2分。5、否定报备(5分)对管理服务对象的办事请求不予办理的,对否定情况及理由建立备案制度,并有书面记录。没有建立制度扣3分,没有书面记录扣2分。6、AB角工作制度(5分)按照AB角工作制度的要求,每项工作确定两名经办人员,保证业务及时办理。不能保证业务及时办理的一次扣2分。7、作风效能建设公开承诺践行情况(5分)作风效能建设目标向社会公开承诺,践诺措施扎实有力,取得较好社会效果。对照作风效能公开承诺,检查落实情况,发现一项不落实的扣3分。2012年龙里县作风效能建设考核细则(社会服务单位)工作作风(40分)附1:项目考核内容具体要求评分标准2012年龙里县作风效能建设考核细则(社会服务单位)转变职能20分单位职能行使情况(20分)1、不准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2、不准推诿扯皮,对行政许可事项一律实行首问负责;3、不准增加行政许可实施条件和程序,不得指定下属或关系单位为企业提供有偿服务;4、对企业自筹资金的基本建设、引进设备和各类工程施工等,不提要求,不作干涉;5、不准刁难报复企业,不以任何方式对行政行为提出异议的企业进行刁难或报复。存在其中问题的,每发现一项扣3分;出现信访投诉案件,且经调查属实的,每起扣2分。1、挂牌和持证上岗制度(6分)严格执行佩证上岗制度,工作人员办公桌上统一放置标示牌,工作时间佩戴胸牌,执法人员必须有行政执法证。未放置标示牌或未佩戴胸牌一次扣1分,执法人员没有执法证的一次扣2分。2、配套制度(4分)结合部门和系统实际,建立相应的配套制度,要有书面材料。没有书
本文标题:作风效能建设考核细则及评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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