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资本运营 > 我国上市公司财务预警系统初探
江西财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我国上市公司财务预警系统初探姓名:黄善东申请学位级别:硕士专业:会计学指导教师:张蕊20030415我国上市公司财务预警系统初探作者:黄善东学位授予单位:江西财经大学相似文献(10条)1.学位论文侯霞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风险研究2006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担保在融资借贷活动中被广泛应用,尤其是第三方提供的信用保证,因其运作效率高,使用频率大,受到资金信贷者和需求者的青睐。特别是近几年,上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日渐增多,所暴露出的问题越来越严重,成为证券监管部门、广大投资者、债权人关注的热点。截止2005年8月23日,在沪深两市已公布半年报的1022家上市公司中,有531家公司公告了担保事项,占公司总数的五成以上。据统计,这531家公司担保总额高达1250.88亿元,其中对外担保本期发生额和担保余额分别为151.84亿元和432.96亿元,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本期发生额和担保余额为472.77和825.09亿元。由此可见,无论是本期发生额还是期末担保余额,对于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依然占据主导地位。此外,从公司分布来看,担保金额最高的前30家公司累计担保余额达到了504.89亿元,占全部公司担保总额的40.36%。两市中共有26家上市公司担保金额超过了净资产100%,有84家上市公司的担保金额超过了净资产的50%,部份上市公司的净资产甚至为负,仍然对外提供了大量的担保,比如*ST英教(600672)2004年三季度报告显示净资产值为-2.3亿,但是对外提供的担保金额却高达9000万元。然而,这一庞大的数字并不足以为奇,从过去几年沪深两市的统计来看,2001年-2004年上市公司涉及担保行为累计达5012件,其中2004年就发生了1884件,共有792家上市公司涉及到各种担保行为,就连绩效差已被ST了的公司在2004年也有31家公司对外频繁地提供了担保。另外担保次数在10次以上的上市公司数目达到144家,有10家上市公司在这四年间累计担保次数超过了50次,就我国证券市场上现有上市公司数量而言,这一数字是非常大的。由于上市公司担保问题多为历史遗留问题,因此解决起来也较为困难,担保风险一直伴随上市公司。虽然国家为规范上市公司担保行为、控制担保风险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2000年6月中国证监会颁布《关于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有关问题的通知》、2003年9月18日证监会发布(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问题的通知》等,但相关法律的出台并没有有效的遏制上市公司的担保行为行进的步伐,上市公司依然我行我束,钻法律、钻政策的空子,反而出现一些变相担保,上市公司互保现象也多了起来。在我国整个市场信用体系没有完全建立起来,而企业又有融资要求的情况下,担保成为企业进行债务融资的必然条件,而在担保中介市场没有充分发展起来,通过中介担保的交易费用畸高的条件下,企业互保成为上市公司债务融资的必然选择。这种担保发展到一定程度,就会形成上市公司担保链或担保圈,这种担保具有扩大风险的效应,因为只要其中的一个环节断裂,整个相关联的企业都要承担这个风险,如果该风险不能得到有效控制,甚至会威胁到整个金融体系的安全,从而引发证券市场的系统性风险。另外,一些信誉好、业绩好的上市公司也由于在担保问题上认识与管理的弊漏,使公司陷入经营困境,遭遇不该发生风险。早先的新疆啤酒花事件、托普事件等,所带来的危害已使我们有目共睹。虽然国家在相关政策法规上对担保行为做了明文规定,但仍出现了诸多问题,可以说这些问题的出现并不是短期内形成的,也不是某单一因素所造成的,这既和我国的金融信贷市场的完善与否有关,也和企业对待风险所持的态度有关,在各种主、客观等复杂因素的影响下,上市公司对外担保所引发的风险越来越多,不仅损害上市公司本身的利益,也威胁到证券市场的安全、健康运行。要解决上市公司对外担保所带来的负面影响不仅要从制度上加以约束和规范,更加根本的要从上市公司本身的行为入手进行正确的引导,为此在2005年n月14日,中国证监会、银监会联合发布《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这是近几年来发布的若干个涉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问题的文件中的最新者。该文件已于2006年1月1日起与新修订的《公司法》、《证券法》同步施行。该文件对证监会以前发布的一系列涉及上市公司担保的规定作出了部分修改,以便与新《公司法》所确立的原则保持一致,也是《国务院批转证监会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见的通知》(国发[2005]34号)中有关规定的细化,同时适应近几年来形势的变化。基于这样的前提背景下,本文主要从上市公司本身的角度来分析、研究对外担保风险,为上市公司了解、分析、衡量、评价以及如何防范与控制对外担保风险提供一个方法或思路。本文的主要内容有:前言:在这一部分主要介绍研究背景、国内外有关担保风险研究的文献回顾,以及本文的研究方法与思路。第一章:主要介绍关于担保风险的基本理论,如担保风险的涵义、本质、种类,从经济学的相关理论去探讨担保风险的成因,站在历史角度对我国上市公司担保风险形成的主客观原因进行分析。第二章:我国上市公司担保行为现状及担保行为风险分析。本章首先介绍我国关于控制上市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的基本法规,在此基础上对我国上市公司目前担保行为现状、特点、以及过度担保会产生哪些风险进行探讨。第三章:担保风险的衡量。本章主要从财务与非财务两项指标来构建一个担保风险的评价指标体系,然后以具体的上市公司资料为例进行风险验证。第四章:上市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的防范与控制。本章主要从微观的角度把上市公司担保行为划分为事前、事中、事后三个阶段分别探讨三个阶段的风险防范与控制。本文的创新点:一是关于担保风险的本质有自己的认识,认为担保风险不仅是一种代偿风险也是一种信用风险;二是通过对担保问题的研究,按照担保风险的成因对其进行了详细分类,即担保实质风险、担保道德风险、担保心理风险;担保风险的形成是各种原因综合作用的结果,为防范与控制担保风险提供了不同的角度;三是构建了财务与非财务指标体系来衡量担保风险的大小。四是结合了上市公司具体案例来验证担保风险各项评价指标。2.期刊论文王建平上市公司的外在风险-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05,26(1)证券市场的风险,主要来自上市公司.作者认为,上市公司的风险具有外在结构性,即来自投资者的无知投机风险、财富的资本性与风险性,以及社会贱商文化对上市公司风险的结构性聚集.作者强调,证券政策在市场制度构造中,具有特有的风险性.主要是:国企生存环境的失衡式改造,强化了证券市场的结构性风险,即聚集性风险.国有企业的不易治理,加重了证券市场的政策风险.股权分置的不能改变,从本质上强化了国有企业成为上市公司的风险.法律法规的游戏规则性,很难进入国有企业运行的行为规范骨髓之中,也没有得到整个社会的深刻认同,没有真正进入中国证券市场的监管结构中去.3.学位论文戴倩倩我国上市公司年报中定性风险信息披露详尽度的影响因素分析——来自上证180指数的经验证据2009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公司间的竞争日益激烈,公司经营环境越来越复杂多变,所面临的风险也层出不穷。只有这些风险信息得到全面充分地披露,才能使资本市场有效运转,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风险概念、风险管理以及风险披露早已引起理论界及实务界的广泛关注,世界各国和国际组织也相继制定和颁布了风险披露规范,比如美国、德国和国际会计准则体系,而且这些披露规范都包含了具体的定量分析方法。此次全球金融危机的爆发,必然会使世界各国更加清醒地认识到风险披露的重要性,但我国目前还尚未制定一个系统的风险披露规范。西方学术界已有大量关于风险披露研究的文献,研究范围包括披露动机、有效性、影响因素以及披露规范等各方面,而我国还鲜有文献涉足风险披露领域的实证研究。本文在上证180指数中选取了110家上市公司作为研究样本,并以其2007年年度报告作为研究对象,其中35家公司未在年报中进行风险披露,75家公司在年报的董事会报告中进行了风险披露。通过对这75家上市公司年报中的风险信息披露进行内容分析,我们发现上市公司年报中的风险披露非常缺乏,基本上只是笼统的定性描述,要么只言片语,要么千篇一律,根本没有体现出公司的风险特征。而对于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最为有用的风险披露定量分析,目前在我国上市公司年报中则几乎没有。这样的风险信息披露形同虚设,投资者完全无法从中获取足够的风险信息。本文采用上市公司年报中风险信息披露内容的字数(CONTENT)作为对定性风险信息披露详尽度的度量,选取了独立董事比例(INDEP)、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INST)、第二至第十大股东对第一大股东的持衡度(SH2to10/1)、公司资产规模(SIZE)、资产负债率(LEV)、总资产收益率(ROA)作为自变量,并选取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性质(STATE)和审计事务所是否为“四大”会计师事务所(BIG4)作为控制变量,进行回归分析,探寻定性风险信息披露详尽度与公司特征之间的相关关系。本文的研究发现:(1)独立董事比例与定性风险信息披露详尽度之间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2)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与定性风险信息披露详尽度之间存在显著的负相关关系;(3)公司规模与定性风险信息披露详尽度之间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4)股东制衡度、公司资产负债率、公司盈利能力、审计事务所性质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性质与定性风险信息披露详尽度之间并不存在显著的相关关系。根据本文的研究结论,可以看出,我国的独立董事制度实施至今已经收到了一定成效,独立董事对于增加上市公司年报中的定性风险信息披露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大力发展独立董事制度,增加独立董事对于公司治理的参与程度,对于提高上市公司的风险披露水平具有重要意义。然而机构投资者对上市公司风险披露的影响作用却差强人意,这迫使我们不得不思考机构投资者的信息独占行为对于上市公司风险信息披露的负面影响。机构投资者有多种渠道可以获取所需风险信息,他们对于信息的垄断降低了上市公司年报中的风险信息披露。而目前在我国风险披露规范缺位、上市公司“一股独大”的情况下,股东制衡度、公司资产负债率、公司盈利能力、审计事务所性质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性质还无法对定性风险信息披露详尽度产生影响。公司管理层出于对自身利益的保护以及商业上的敏感性,往往不愿意在公开渠道进行风险信息披露,因此,监管部门应当制定明确的强制性披露规范来引导上市公司的风险披露行为。本文的研究目的在于探寻我国上市公司年报中风险信息披露的特征,并提出制定风险披露规范的政策建议。定量分析方法是风险披露规范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可以在上市公司中推广敏感性分析方法及列表格式的风险披露方法。如果我国监管部门能够制定一个系统的风险披露规范,将定性描述与定量分析相结合,必将从数量与质量两个方面极大地提高我国上市公司年度报告中的风险信息披露水平。4.学位论文符正真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风险收益效应实证研究2008股权分置是因我国股市特殊的历史原因和发展进程演变而来的。股权分置改革以前,在我国股票市场上上市公司内部普遍存在“一部分股份上市流通,一部分股份暂不上市流通”的现象。在我国证券市场稳步发展的今天,股权分置现象带来的问题越来越多,群同股不同权挣,“一股独大”的情况充斥了中国证券市场,成为了市场发展的绊脚石。2005年6月17日,中国证券市场上迎来了第一家上市公司三一重工的股权分置改革。随后,股权分置改革逐步展开,据统计,2005年经过股权分置改革的公司234家,2006年经过股权分置改革的公司844家,截至2007年3月23日,经过改革的公司共有1119家。到目前为止,沪深两市的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已接近尾声。股权分置改革给上市公司及证券市场带来多方面的影响,而其中改革给上市公司带来的风险收益效应一直是公司管理者关注的重点,也是所监管部门监管的重点。改革带来的股权分置风险收益影响将成为管理者和投资决策者共同注视的焦点,所以
本文标题:我国上市公司财务预警系统初探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683989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