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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陵市乐源热电有限公司DCS招标文件Page1of33乐陵市乐源热电有限公司热电项目DCS系统招标文件招标单位:乐陵市乐源热电有限公司标书编号:LYRD-20111-4招标单位联系人:潘永胜联系电话:0534-6298656招标日期:2011年8月24日中国·山东乐陵市乐源热电有限公司DCS招标文件Page2of33目录前附表…………………………………………………3第一部分、招标书………………………………………4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5第三部分、合同格式……………………………………………………………11第四部分、投标文件格式………………………………16第五部分、DCS装置技术规格要求………………………………………20乐陵市乐源热电有限公司DCS招标文件Page3of33前附表项号内容规定1项目名称:乐陵市乐源热电有限公司2招标文件名称:DCS热控系统3资金来源:银行贷款、单位自筹4自投标之日起有效期为20天(日历日)5投标保证金数额为¥2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仟元。6考察投标企业时间:如有需要,另行通知。7投标文件份数:1正,2副8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乐陵市乐源热电有限公司(招标办公室)9标书费:200元10投标时限:2011年8月24日。本次为集中投标,超出时限(提前、逾期)概不接收。11开标时间:2011年8月24日。开标地点:乐陵市乐源热电有限公司会议室12评标办法:综合评审计分法13招标单位联系方式*邮政编码:253600联系电话:0534-6298656传真:0534-6298672E-mail:rdkj868@163.com银行帐号:乐陵市工商行;1612007009200010611税号:37148174022988X联系人:潘永胜标书投交部门:乐陵市乐源热电有限公司乐陵市乐源热电有限公司DCS招标文件Page4of33第一部分招标书乐陵市乐源热电有限公司拟采用邀请招标方式对DCS系统装置设备进行采购,请相关设备制造单位在满足技术要求的前提下,到乐陵市乐源热电有限公司参加投标。1.工程概况:1.1项目名称:乐陵市乐源热电有限公司热电项目1.2设备名称:DCS系统装置2.招标内容2.1标书编号:LYRD-20111-42.2招标设备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要求:2.2.1数量:DCS系统装置一套2.2.2简要技术参数:(详见技术规范书有关要求)3.招标方式:邀请招标4.标书发售时间:2011年8月5.标书售价:元人民币200元/份6.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乐陵市乐源热电有限公司7.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1年8月24日9:00时集中投标。提前和延迟递交标书都将不被接受。8.合同总价的付款方式:投标人任选下列一种方式或自行提出。8.1。投标人认为合适的付款结算方法:。10.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递交标书的同时,需向招标人交纳¥2000.00元(贰仟元)人民币现金、支票、银行汇票作为投标保证金。乐陵市乐源热电有限公司DCS招标文件Page5of33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一、招标文件说明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服务采购。2.定义2.1招标人——系指提出招标项目,通过招标采购接受合同设备和服务的经济实体,在合同签订阶段即为买方。本次招标指德州华茂热电有限公司。2.2招标单位----系指接受招标人委托,组织招标的机构。本次招标同招标人。2.3投标人——指向招标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制造商或供货商;在合同签订阶段为卖方。2.4设备——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提供的一切设备、工具、备品附件、手册及相关的技术资料、材料。2.5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拆卸、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3.合格的投标人3.1凡有能力提供招标设备及服务的国内外供货商,均为合格的投标人。3.2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法律和规章条例。4.投标费用的承担及有关说明4.1无论招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4.2无论招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均无向投标人解释其中标/未中标原因的义务。4.3无论招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不退还。5.招标文件的构成5.1招标文件阐明所需设备及服务、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格式。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①招标书②投标人须知③招标设备技术规格书④合同格式⑤投标文件格式5.2招标文件以中文编印,且以之为准。5.3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设备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6.招标文件的澄清6.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可要求澄清,应在收到招标文件2日内按招标书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或传真,下同)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将视情况予以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各投标人。该澄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乐陵市乐源热电有限公司DCS招标文件Page6of337.招标文件的修改7.1在投标截止时限2日前,招标单位可主动的或依据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修改招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各投标人。对方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的形式予以确认。7.2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其投标文件的修改,招标单位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各投标人。7.3招标文件的修改书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有约束力。8.对投标人的要求8.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对招标文件作出全面的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人将承担其风险,其投标可能被拒绝。二、投标文件的编写9.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9.1投标文件及投标人和招标人就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以中文书写。9.2除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0.投标文件的组成10.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①投标书、投标设备一览表、投标价格分解表、供货范围明细表、设备技术性能参数描述等。(附件格式后附)②招标文件第三部分要求提供的内容。③投标设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及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内容。④营业执照、法人授权书、银行信用及资质认证、业绩、有关制造许可证等投标资格证明文件和投标保证金。⑤产品样本、安装示意图。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详列目录装订成册,并填写“投标文件目录(附件格式)。11.投标报价11.1投标人投标报价应为到厂含税价,即交货地点为招标人工厂的包含运费在内的在有效期内固定不变的报价。11.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设备技术规格书、仪表数据表中的技术参数进行报价。对于不属于投标人经营范围内的设备,投标人可不报价。11.3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所附的投标价格分解表(按附件格式),分部分报价,每部分的报价应包括专有技术费、设计费、设备费、技术服务费、运杂费与投标总价,并列出设备单价。如果单价与合计单项价(计算)不符,以单价为准;如果合计单项价之和与投标总价不符,则以合计单项价之和为准。投标人对每种设备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招标单位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11.4投标价格分解表填写时应注意下列要求:①备品备件、易损件和专用工具的费用。②设计费:分为基础设计费(含初步设计)、详细设计费。③专有技术费。乐陵市乐源热电有限公司DCS招标文件Page7of33④安装调试、培训及其他附带服务的费用。⑤投标设备的进口部分完全由投标人负责。⑥国内供货人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的,或已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外产地的已经进口的设备的国内投标,其设备的交货价包括制造、组装该设备所使用的零部件及原材料支付的全部关税、销售税和其他税费。⑦运杂费。(参考条款11.1)11.5投标人按上述11.1~11.3款的要求填写报价供招标过程中评标参考,但不限制买方以其他方式签订合同的权力。。12.投标货币投标书、投标价格分解表、供货范围明细表及投标设备一览表的报价用人民币填报。13.投标人资格及资格证明文件13.1投标人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不限于附件格式),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①若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及服务不是投标人所拥有的,则必须得到设备制造商和技术拥有者提供该种设备的正式授权或相关注明文件;②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③投标人应有能力履行招标文件中合同格式和技术要求规定的由卖方履行的保养、修理、供应备品备件和其他技术服务的义务。13.2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并附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买方签订合同,并向买方承担连带责任。14.投标设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14.1投标人须提交证明其拟提供设备和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4.2技术响应文件可以是文件资料、数据、图纸,并须提供:①设备技术性能、参数的详细描述(按附件格式);②保证设备正常和连续运转期间所需要的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详细清单,包括其供货来源资料;③技术规格、参数偏离表(按附件格式)。14.3本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书要求中所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商标或样本目录号码的参考资料仅系说明并非进行限制,投标人可提出替代标准、商标或样本目录号码,并填写投标人推荐的选择方案清单(按附件格式),但该替代标准应相当于或优于技术规格书的规定,以使买方满意。15.投标保证金15.1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15.2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向招标单位提交相应要求金额的投标保证金。15.3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免受投标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15.4投标保证金须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的形式提交。15.5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乐陵市乐源热电有限公司DCS招标文件Page8of3315.6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按31.2款的规定予以无息退还。15.7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后转为履约保证金,设备交付后予以无息返还。15.8发生以下情况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①开标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②如果中标方未能做到按本须知第32条规定签订合同;16.投标有效期16.1投标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到签订中标合同止为90天。16.2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内要求投标人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保证金不被没收。对于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但将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有关退还和没收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17.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7.1投标人应准备一份正本和两份副本,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17.2投标文件需打印并经法定代表人或正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17.3除投标人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若有修改则必须由投标人代表签字。17.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三、投标文件的递交18.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8.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并于封面上标明招标编号、投标设备及投标人名称及“正本”或“副本”字样。18.2每一密封封面上注明“于(招标书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及时间)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18.3除招标文件其它部分另行规定外,投标文件由专人送交,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18.1~18.2中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招标书注明的地址送至招标单位要求的投标地点。19.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9.1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按招标单位在招标书中规定的投标时间和地点送至招标单位。19.2出现第7.2款因招标文件的修改推迟投标截止日期时,则按招标单位修改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20.迟交的投标文件20.1招标单位将拒绝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收到的投标文件。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销21.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撤回,修改、补充或撤回必须书面通知招标单位,并经正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21.2投标人对投标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