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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重患者管理制度为加强对院内危重患者的管理,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特制定本制度。一、全院各科室要强化对急危重症患者管理的责任意识,提高积极主动为急危重症患者服务的紧迫性和自觉性;对需急诊抢救的患者,坚持先抢救后缴费的原则。二、尊重患者及其监护人的知情权,认真履行告知义务,及时签署病危通知书,病危通知书一式两份,一份交患方保存、一份保存于病历。医护人员应及时向患者及家属交代目前病情、诊断、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及其他特殊情况,取得患方理解,并在沟通记录上签字认可。三、根据患者病情及时转入ICU或实施床旁监护,若特殊情况患方不同意的,及时在病历上如实记录并请患方签字认可;患者病情缓解,转出ICU时应由主治以上医师批准,并告知患方。四、各级医务人员认真执行首诊负责制度、三级医师查房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危重患者抢救制度、会诊制度等核心制度;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危重患者必须床旁交班并在交接班记录本上认真记录;严格按照病历书写规范书写,病程记录及时认真。五、重大或涉及多科抢救、大型突发事件时,除报本科主任外,8小时工作时间内还应及时上报医务科,下班后或节假日报院总值班。必要时医务科、质控科应及时了解危重患者救治情况,协调相关事宜,对突发公共事件(如交通事故),有3名以上伤患者的重大抢救时,应在紧急救治的同时,立即报告医务科或总值班,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六、严格落实针对急诊患者的各种会诊制度。特别是针对多系统疾病和复合伤及需要多学科协同抢救治疗的患者,各相关科室必须严格按规定参加会诊,不得互相推诿。收治患者有不同意见时,由医务科或总值班决定收治至适当科室,相关科室应无条件服从,不得以任何理由互相推诿,延误诊治。必要时成立各科联合抢救小组,组长由副主任及以上医师担任,医务科负责协调。七、每例危重患者抢救结束后相关科室均应进行总结,分析评估本次抢救的效果,分析存在的问题和经验教训,以提高抢救危重患者的能力;同时做好相应记录。八、科主任要加强科室的质量管理和业务技术培训,尤其是要增强对危急重症的观察、处理能力,不断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及抢救能力;对危重患者,科主任要积极主动做好科间配合和协同抢救治疗,不允许出现互相推诿和延误治疗等情况;科室应不断完善科内急危重症的救治预案,完善危重患者的抢救管理制度及流程,进一步提高对危重患者的管理水平。九、医务科每年不定期组织医务人员开展急诊知识、急诊技术操作和急诊应急能力的培训、检查工作。十、各医技科室应规范检查项目,明确危重患者辅助检查出报告的时间,急诊检验、检查项目必须满足临床要求,不得推诿。认真执行危急值报告制度。十一、根据病情制定相应护理方案,如为昏迷患者,应防止坠床等。十二、医务科定期和不定期深入病房检查、巡视全院危重患者,指导临床各科的高危患者管理,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确保管理制度全面贯彻落实。重点患者视病情及时向主管院长汇报。十三、将危重患者抢救成功率、死亡率,急诊首诊接诊至入院时间、开始检查、治疗时间,确定手术至开始手术时间,检查科室出报告时间等作为危重患者常规统计指标纳入质量管理要求,院科两级定期分析总结上述各项指标,对影响上述指标的关键因素及时进行整改;科内对所有死亡病例均应做好讨论、分析及总结工作,特殊病例的死亡讨论可由医务科组织相关科室进行。医务科不定期对全院各科死亡病例进行分析、总结,并提出改进要求。
本文标题:危重患者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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