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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作业操作规程1.目的为了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操作规程。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各部室及相关方。3.安全操作规程厂区作业安全规程1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全厂员工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增强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各项安全生产制度,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2新工人入厂和调换工种的人员,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准上岗。电气、焊接、驾驶等特殊作业的工种,均应有专业技术技能上岗证书,方准上岗。3.1.3员工进入生产岗位必须穿戴配备的防护工作服、工作帽和其他劳动用品。3.1.4员工家属、儿童及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生产区。3.1.5员工在上班时间(包括班前二小时)不准喝酒,不得擅自离开岗位,不准嬉闹,不准做与生产、工作无关的事情。3.1.6凡两人以上共同作业时,需指定一人负责安全。动火工作场所一律要办“动火许可证”,进入容器内工作,切断电源,照明使用安全电压,保证通风,并有人监护。3.1.7各岗位应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应定期检查;消防设备严禁移做它用,并应妥善保管。3.1.8高空作业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3.1.9生产区内严禁吸烟,吸烟到吸烟室。3.1.10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本岗位设备性能和工艺流程,严格执行工艺规程;电气设备、线路必须由电工进行作业。其他人员一律禁止乱拉、乱接电线。停电检修,要挂停电警示牌,谁挂谁取。3.1.11工种设备、工具使用时要详细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使用。3.1.12厂内道路必须畅通,占用道路或路面施工,必须经管理部门同意,需设安全遮挡,悬挂禁止标志,夜间要有红色危险标志。3.1.13一旦发生事故时,沉着果断、判断准确、服从指挥,应注意保护现场,向有关领导反应,同时尽力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电气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3.2.1焊工必须身体检查合格,经相关的培训考核合格并持有职业技能、操作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从事焊工的相关工作。熟知所从事的工作为特殊危险工种,必须具备危险源辨识能力。3.2.2操作前,必须到安全管理部门办理临时接电申请手续和办理动火申请手续,批准后方可动火;焊接场所应保证足够的照明和良好的通风,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并应具备消防器材。3.2.3工作前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如绝缘鞋、防护手套、防护眼镜、面罩、防护服等),检查设备工具是否完好,是否绝缘,电源及接地线必须在良好的工作状态。3.2.4工作时,电焊机接地线、零线和焊接工作回路都不准搭在易燃易爆危险品上,也不准接在管道和电力仪表保护套管以及设备上。氧气瓶与乙炔气瓶必须有足够的距离空间(间隔5米),氧气瓶、乙炔气瓶需直立放置,不得置于受阳光暴晒、热源辐射及可能受到电击的地方。气瓶必须距离实际焊接或切割作业点5米以上,以免接触火花、热渣或火焰,否则,必须提供耐火屏障。3.2.5事故现场应进行保护,不得允许易燃、易爆物品进入作业区,防止飞溅的火花产生危险。3.2.6清理焊皮,敲击焊渣时,必须戴好防护眼镜,防止焊渣击伤眼镜。3.2.7下雨天原则上不准进行露天焊接作业,必须作业时,要做好相应的安全措施,并经安全部门同意,方可作业。3.2.8对充满有毒、有害、易燃、易爆介质的油桶进行焊接时,必须事先进行检查,隔离、冲洗置换,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待分析合格后,方可办理动火证。密闭容器必须消除密闭状态。3.2.9工作完毕后应检查和清理现场,灭绝火种,切断电源并填写清场记录,然后方可离开工作场地。3.2.10操作者应具备基本的电学知识、消防安全知识、应急疏散逃生和触电救护措施,并掌握防止静电的方法、灭火技能和触电后的急救方法。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3.3.1严格遵守国家《电力法》和电业安全规程、通则以及相关专业工程电气规程,不得危害供电、用电安全和扰乱供电、用电秩序。3.3.2电气工作人员须经医疗鉴定,无妨碍从事电气工作病症,上岗前经相关的培训考核合格并持有职业技能、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从事电气的相关工作。熟知所从事的工作为特殊危险工种,必须具备危险源辨识能力。3.3.3熟悉本企业生产厂房、仓库和贮藏的防爆等级,易燃、易爆场所电气设备的布置和安装。不得擅自更改、更换、延长、增大容量、任意改动保护装置的额定值和保护元件的规格,必须确保任何电气装置不超负荷运行和带故障使用。严禁带负荷接引线口,按规定经常检查、维护电气线路、确保绝缘、连接可靠,运行良好。3.3.4熟练掌握触电窒息急救法,人工呼吸法,及有关外伤、气体中毒等急救常识;有人触电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应立即将电源切断,使用干粉灭火器(1211)或干砂灭火;熟练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及逃生方法。3.3.5工作时基本安全用具、辅助安全用具必须齐全,个人防护也必须齐全。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定期检查、校验。电工作业时必须填写工作票,断电操作时,配电室必须悬挂标志牌,有人值守,电工作业时不允许单人作业,电工工作时必须穿戴好绝缘鞋等绝缘防护用品。3.3.6任何电器设备未经验电,一律视为有电,不准用手触及。检修工作前必须验电。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同一设备可做接地和接零,同一供电网不许有的接地和有的接零。3.3.7电器设备停电后,在未拉开刀闸和做好安全措施以前应视为有电,不得触及设备和进入遮栏内以防突然有电。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如挂警告牌、装接地线等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3.3.8装卸熔断器时,应戴防护眼镜和绝缘手套,并站在绝缘垫上,带电作业时,必须使用绝缘的工具,并由他人监护。3.3.9临时接线应先向机电部提出《临时接线》申请批准后;再接线,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通电使用。一旦工作结束后,及时拆查临时接线。现场施工用高低压设备及线路,应按照施工设计及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和架设。施工现场夜间照明电线及灯具高度不低于2.5m。3.3.10外线电工在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雾、雷电等情况下,严禁登杆及室外作业和操作。3.3.11带电断、接空载线路时,必须确认线路的终端(开头)断路器确已断开,接入线路侧的变压器、电压互感器却已退出运行后,方可进行。3.3.12仓库和易燃易爆场所电线必须穿阻燃管,使用防爆灯。电闸不能裸露,按规定使用保险丝。3.3.13特殊作业场所必须采用国家规定的安全电压,高空作业时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严禁带电作业。仓库管理人员安全工作规程3.5.1产品出入库要认真核对验收,禁止错收、错发、错放,存放产品要按规定排列整齐,入库品应有标志牌;危险品要采用同一醒目标志。3.5.2库内产品不得堆积太高,高度不超过堆放标准(危险化学品需放置一层),物品堆放必须离地10cm,隔墙50cm,并留好通道,以便托运、疏散、通风、防潮和检查。3.5.3库房要定期检查通风、防火设备的可靠性,禁止灯下堆放易燃物品。3.5.4库房管理员应熟悉消防安全知识及逃生方法;禁止在库房内部和周围吸烟和焚烧垃圾。熟知所从事的工作危险性,必须具备危险源辨识能力。3.5.5搬运产品时不得乱撞、乱摔,危险物品禁止用铁器敲打。零部件用运输工具运输时,应放置平稳、牢固。使用叉车在室内搬运,应遵守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3.5.6货物堆放距屋顶、墙壁、灯具不得少于50cm,距屋柱或货垛之间不得少于20cm。3.5.7所用梯登,不准有油垢,放置要牢固。3.5.8工具、零部件不准放在电器开关附近或压在电线上。3.5.9搬运有刃口、毛刺或涂油的工具或零件、成品,要戴手套,应放置稳当,不准露出货架。3.5.10在遇到应急情况下,必须做到冷静、迅速的逃离危险地带,熟知安全用电、设备设施隐患处理、消防安全常识和灭火方法。高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1.编制目的本操作规程规范了高空作业中的安全行为,避免高空作业时出现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2.适用范围本操作规程适用于本公司高空作业。3.岗位安全操作规程3.1熟练掌握本工种专业技术及规程。3.2年满18岁,经体格检查合格后方可从事高空作业。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精神病和其它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人,禁止登高作业。3.3距地面二米以上,工作斜面坡度大于45°,工作地面没有平稳的立脚地方或有震动的地方,为高空作业。3.4防护用品要穿戴整齐,裤角要扎住,戴好安全帽,系紧帽带,不准穿光滑的硬底鞋。要有足够强度的安全带,并应将绳子牢系在坚固的建筑结构件上或金属结构架上,不准系在活动物件上。3.5登高前,施工负责人应对全体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教育。3.6检查所用的登高工具和安全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梯子、跳板、脚手架、防护板、安全网)必须安全可靠,严禁冒险作业。3.7高空作业区地面要划出禁区,用障碍物围起,设专人监护,并挂上“闲人免进”、“禁止通行”等警示牌。3.8靠近电源(低压)线路作业前,应先联系停电。确认停电后方可进行工作,并应设置绝缘挡壁。作业者最少离开电线(低压)2米以外。禁止在高压线下作业。3.9高空作业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须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拿物件;必须从指定的路线上下,不得在高空投掷材料或工具等物;不得将易滚易滑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不准打闹。工作完毕应及时将工具、零星材料、零部件等一切易坠落物件清理干净,以防落下伤人,上下大型零件时,应采用可靠的起吊机具。3.10要处处注意危险标志和危险地方。夜间作业,必须设置足够的照明设施,否则禁止施工。3.11严禁上下同时垂直作业。若特殊情况必须垂直作业,应经安全主管部门批准,并在上下两层间设备专用的防护棚或者其他隔离设施。3.12严禁坐在高空无遮栏处休息,防止坠落。3.13卷扬机等各种升降设备严禁上下载人。3.14在石棉瓦屋面工作时,要用梯子等物垫在瓦上行动,防止踩破石棉瓦坠落。3.15不论任何情况,不得在墙顶上工作或通行。3.16脚手架的负荷量、每平方米不能超过270公斤,如负荷量必须加大,架子应适当加固。3.17超过3米长的铺板不能同时站两人工作。3.18进行高空焊接、氧割作业时,必须事先清除火星飞溅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器。3.19脚手板、斜道板、跳板和交通运输道,应随时清扫。如有泥、水、冰、雪,要采取有效防滑措施,并经安全员检查同意后方可开工。当结冻积雪严重,无法清除时,停止高空作业。3.20遇六级以上大风时,禁止露天进行高空作业。3.21使用梯子时,必须先检查梯子是否坚固,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立梯坡度60°为宜。梯底宽度不低于50公分,并应有防滑装置。梯顶无搭勾,梯脚不能稳固时,须有人扶梯,人字梯拉绳必须牢固。4.应急措施4.1登高设备出现险情,立即停止工作,排除险情方可工作。4.2当发生人身伤亡或其它安全事故时,迅速组织人员处理抢救,通知安全员和各部门。砂轮切割机安全操作规程1.编制目的本操作规程规范了使用砂轮切割机作业的安全行为,避免砂轮切割机作业中出现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2.适用范围本操作规程适用于本公司砂轮切割机作业。3.岗位安全操作规程3.1切割机在启动前应对电源闸刀开关、砂轮片的松紧度、防护罩或安全挡板进行详细检查,操作台必须稳固,夜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待确认安全后才允许启动。3.2机械运转正常后,方可切割,切割时紧靠切割机的一头必须用夹具夹紧,操作时,砂轮与工件接触要慢,让砂轮与工件接触正常后再均匀用力切割工件,不能初割时突然加力,以免损坏切割砂轮片和砂轮片飞出伤人。3.3切割25cm左右的短钢筋料时,需用夹具夹紧,不准用手直接送料,切割长钢筋时另一头需用人扶助,操作时动作要一致,不得任意拖拉,再切割料时,操作切割机人员不能正面对准砂轮片,需站在侧边,非操作人员不得在近旁停留,以免砂轮片碎裂时飞出伤人。3.4切割工作完毕应关闸断电,锁好箱门,露天作业的应做好防雨淋的措施。3.5在砂轮下料机上严禁切割镁合金。3.6更换新砂轮,应遵守磨工一般安全规程。砂轮的夹板要适当,一般不能小于砂轮直径的三分之一。不准以切割机代替砂轮机从事打磨作业。4.应急措施4.1当砂轮发生故障,及时处理
本文标题:安全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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