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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质量控制/管理 > 8.1.1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文件
畅鑫路桥安环字〔2020〕30号关于印发《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的通知各单位:现将《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及时传达到全体员工,并认真贯彻执行,公司将对各单位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山东畅鑫路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二零二零年一月二十九日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1总则1.1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为建立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意识,防止和减少事故,制定本规定。1.2公司主要负责人对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实行分级管理。综合办公室是公司安全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日常管理。各单位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管理规定,对本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综合管理。1.3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1.4公司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有责任向综合办公室报告。综合办公室等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立即按本规定的规定,组织核实,督促治理,并根据事故隐患的大小报送相关部门并记录备案。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3职责3.1综合办公室是公司安全管理的职能部门。3.2总经理负责建立健全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综合办公室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的宣传、贯彻和执行等日常工作,负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日常管理工作。3.3综合办公室应当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公司的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3.4公司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和排除奖励制度,鼓励、发动员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对发现、排除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应当给予物质奖励和表彰。3.5公司将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的,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公司对承包、承租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3.6总经理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治理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的落实;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3.7上级安全监管部门和公司安全管理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履行事故隐患督查检查职责时,公司应当积极配合。3.8公司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各单位上报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核实、督促整改,并及时进行统计、分析和上报等工作。4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度4.1认真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主体责任。4.2主要负责人对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4.3综合办公室具体负责公司事故隐患排查的组织协调、督查督办、整改验收、资料汇总和报表填报工作。4.4明确公司各管理部门、单位及各岗位从业人员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职责,并认真落实。4.5自觉接受、积极配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督查和指导,不得拒绝和阻挠。4.6公司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4.7综合办公室应当每季、每年对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于下一季度15日前和下一年1月31日前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统计分析表应当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5事故隐患定期排查分析制度5.1实施事故隐患排查与安全生产检查相结合,定期排查与经常性排查相结合的原则。5.2每月组织一次定期排查,由公司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带领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排查工作。各单位、部门每月不少于一次开展定期排查。5.3每季度召开一次事故隐患排查分析会议,会议由主要负责人或分管安全负责人召集,相关管理部门负责人、各单位负责人及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会议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分析、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并做好会议记录。6事故隐患治理和监控制度6.1对排查出的各类事故隐患,综合办公室、各部门和单位分级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帐。6.2对一般事故隐患,由隐患所在的部门和单位负责人组织立即整改。整改难度较大或需一定数量的资金投入,由隐患所在部门和单位编制隐患整改方案,经综合办公室审核、公司负责人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由综合办公室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验收。6.3在事故隐患整改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7重大事故隐患管理制度7.1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组织公司技术人员和专家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评估,确定事故隐患的类别和具体等级,并提出整改措施建议。7.2对评估确定为重大的事故隐患,及时填写《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报告表》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公司盖章后,报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报告表》应当包括:(1)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2)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3)隐患的治理方案。7.3及时组织编制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1)隐患概况;(2)治理的目标和任务;(3)采取的方法和措施;(4)经费和物资的落实;(5)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6)治理的时限和要求;(7)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7.4按《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认真组织治理,并在治理期限内完成。7.5治理结束后,组织公司技术人员和专家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生产评价机构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进行评估,出具评估报告。7.6隐患治理评估通过后,填写《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完成报告书》并附评估报告报当地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监管部门复审通过后,事故隐患销案。复查未通过,继续整改,直至复查通过。属停产停业整治的项目复查通过后恢复生产经营。7.7监管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或举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工作程序同上。8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资金保障制度8.1在年度财务计划安排时,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资金列入财务预算,予以资金保障。8.2按照国家规定足额提取安全费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资金,从提取的费用中支付。8.3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资金,主要包括事故隐患治理的费用、相关宣传费用和专项奖励。8.4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资金,由负责隐患治理的相关部门、单位编制资金使用计划,经综合办公室审核,公司负责人批准后使用。8.5综合办公室门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资金,单独建帐加强管理。9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表填报制度9.1每月末,各单位将本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帐报综合办公室。9.2综合办公室汇总后,填写《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分析报表》,公司主要负责人签字,公司盖章后,报当地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10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档案管理制度10.1综合办公室定期将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报表、台帐、工作见证、会议记录等资料分门别类进行整理汇编成册,并长期保存。各单位也相应地做好资料整理汇总工作。10.2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建立“一患一档”长期保存,主要包括:(1)重大事故隐患评估定级材料(2)《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报告表》(3)监管部门《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指令书》(4)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5)监管部门《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跟踪督查记录表》(6)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完成评估报告(7)《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完成报告书》(8)监管部门《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完成审查表》(9)其它相关资料11安全检查管理制度11.1安全生产检查的内容包括安全生产管理和现场安全管理两部分。安全生产管理内容主要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和安全基础工作的开展情况。现场安全管理内容主要查:工艺、设备、储运、仪表、用电、消防、气防、工业卫生、工程施工和检维修等方面的情况。11.2安全生产检查采取日常、定期、专业、不定期四种检查方式。11.3日常安全检查按如下方式进行:1、生产岗位的员工应严格履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职责,巡检要定时、定点、定人、定内容进行,特别要对安全监控危险点进行重点检查;2、非生产岗位的员工,应根据本岗位特点,在工作前和工作中进行检查;3、车间安全技术人员和班组安全员,要经常对本车间人员的安全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对检查情况在上班前或下班后会上进行讲评,检查情况和会议上讲评情况的记录要完整;4、各级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应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经常深入现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督促有关单位解决。11.4定期安全检查包括综合检查、季节性检查和节日前检查。1、综合检查公司每半年组织1次,车间每季度组织1次。2、季节性检查春季检查以防雷、防静电、防解冻跑漏滴漏、防火为重点;夏季检查以防暑降温、防汛、防雷为重点;秋季检查以防火、防冻保温为重点;冬季检查以防火、防爆、防冻防凝、防滑为重点。检查时间和次数,由各单位根据生产实际,自行安排。3、节日检查节日(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等)前,各单位要对安全、治安、保卫、消防、生产准备、备用设备等进行重点检查。11.5专业安全检查。各专业单位每年应对压力容器、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安全装备、防护器具、消防设施、运输车辆、防尘等分别进行专业检查。专业检查由各专业单位负责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参加。11.6不定期安全检查。1、根据国家、地方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和公司安全工作实际情况,随时组织有针对性的检查;2、各单位应在生产过程中进行不定期检查。11.7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都应认真填写安全检查台帐,按要求形成安全检查总结。11.8各级检查组织和有关单位对查出的隐患要逐项研究,编制整改方案,做到“四定”,即:定措施、定负责人、定资金来源、定完成期限,并记入隐患治理台帐。11.9暂时不能整改的项目,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分别纳入技措、安措或检修计划,限期整改。11.10对各级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实行《隐患整改通知单》管理。通知单由安全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发,隐患所在单位负责人签收并负责处理,整改后,必须按时将整改回送单报安全主管部门,存档,备查。12罚则12.1未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本规定进行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管理以致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和个人,将取消其年终评先、评优资格。12.2未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本规定进行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管理以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视其事故大小程度,处一定额度的罚款。13附则13.1本规定与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不一致时,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规定。13.2本规定由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13.3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4未尽事宜本规定未尽事宜按国家和行业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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