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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中国》每章(1~14章)概括笔记序言作为中国最基层的乡土社会,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社会?这是吸引费老和读者一起去探寻的问题。这本小书并不是费老对一个具体基层社会的纪实描写,他是从这些具体的基层社会中提炼出一些概念,来组成一个乡土文化,而正是这种文化在支配着乡土社会的各个方面。第一章乡土本色:礼俗社会如果说中国有5000年的历史,那么中国有99.9%的时期都处在农业社会,在那么长的时间里我们都是受到土地的束缚,我们自然会惯性的受到土地的影响。比如说我们喜欢定居在一地,不爱迁徙。从农业本身来看,农业活动可以由一个人来完成,许多人居群在一处是无须的,耕种活动如果不向分工专业的方向发展,农业也就没有了把很多人聚集在一起的需要。反观美国乡下,大多是一户人家自成一个单位,很少有屋檐相接的邻舍。因此当我们看到有大小不同的聚居社群,我们可以猜想这可能是出于农业本身以外的原因。为什么中国农民有聚村而居的习惯?除了人多容易保卫安全、合作兴修水利的需要之外,最大的原因是由于在土地平等继承的原则下,兄弟分别继承祖上的遗业,使人口在一地方一代一代的积累起来,成为相当大的村落,这就是为什么很多村都是同姓的原因。中国社会是具有乡土性的,作者在这里定义了土地的重要性,我们以农业为生。人与空间上不流动;村雨村之间往来很少、孤立、隔膜多。因此我们是熟人社会,乡土社会中人与人关系的交流并不是基于“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一种行为规范熟悉到不假思索的可靠性”。于是,乡土社会逐渐演化成一种礼俗社会,是异于西方的法理社会。农人固守土地而居,形成“熟悉”的社会,在这样的社会中,人与人、物与物之间的关系因“熟悉”而成“俗”,常“习”之。这些“俗”因为熟悉和信任而毋需以契约而固化,于是形成所谓的乡土本色:一个礼俗社会。“学”是和陌生事物的最初接触,“习”是陶炼,“不亦悦乎”描写的是熟悉后的亲密感觉。在一个熟悉的社会中,我们会得到从心所欲而不逾规矩的自由。规矩是“习”出来的礼俗。乡土社会是没有法律的位置的,从熟悉到信任。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的可靠性。在社会学中,却分两种社会:1.礼俗社会:没有具体目的,只是因为在一起生长而发生的社会;有机的团结;2.法理社会:为了要完成一件任务而结合的社会;机械的团结。第二章文字下乡:乡土人际交流的直接性在以城市为主导的语境下,我们会嘲笑乡下人是“愚”的,比如乡下人在马路上听见背后汽车的喇叭声显得手忙脚乱。乡下人没有见过城里的世面,不明白怎么应付汽车,但这只是知识问题,并不是智力问题。如果这样的嘲笑成立,那乡下人同样可以嘲笑城市人看见狗吠就变成的像“白痴”一样。这些都是知识问题,智力是指学习的能力,因此我们可以说乡下人不识字,但是不能说乡下人没有识字的能力。但更值得探究的问题是:乡下人不识字,是否是因为他们并不像城里人一样有识字的需求?文字的功用在于传情达意,以固定的象征体系进行人与人之间的交流。只有在当人们因为时间与空间的阻碍时才比较实用。如果是乡土社会这种面对面可以直接说话时候,这种被预先约好的意义所拘束的极好,不但多余,而且有时会词不达意引起误会。文字是间接的工具,而且是一个不太完善的工具。所以说,子乡土社会中不用文字,并不是“愚”的表现,而是面对面社群不需要文字。语言只能在一个社群所有相同经验的一层上发生。群体愈大,包括的人所有的经验久越复杂,发生语言的一层共同基础也就越有限,于是语言也就越来越简单化。所以,在一个社群所用的共同语言之外,会有因为个人需要而发生许多少数人间的特殊语言,所谓是“行话”。在《动物凶猛》里也有类似的对于文字的描述:我悲哀的发现,从技术上我就无法还原真实。我所使用的每一个词语涵义都超过我想表述的具体感受,即使是最准确的一个形容词,在为我所用时也保留了它对其他事物的含义,就像一个帽子,就算是按照你头的尺寸订制的,也总在你头上留下微小的缝隙。...我从来没见过像文字这么喜爱自我表现和撒谎成性的东西!第三章再论文字下乡:乡土文化的口口相传人和其他动物的不同,就在于他的学习能力,他可以学着不受生理反应的支配。所谓学,就是在出生之后以一套人为的行为方式作模型,把本能的那一套方式加以改造的过程。学的方法是“习”,习是指反复的做,靠时间的磨练使一个人惯于一种新的做法。学习就是打破个人知识的今昔之隔,而今昔知识的桥梁,便是记忆。动物虽然也有记忆,但他们的记忆永远停留在简单的生理水准上,而我们人类却形成了“词”的象征体系,我们知道了“苹果”“大伯”“高兴”这些词指代的是什么意思。记忆这使得人类当前包含着从过去拔萃出来的投影,人的当前正是靠记忆保留下来的过去的积累,人当前的生活包含着过去传下来的方法,所以说人是凭借记忆而传承着。乡土社会中的人,世代间生活形态差异不大,人生经验更多是一种重复,每一代都是相似的周而复始的生活历程。整个乡土社会由于相对的封闭性,社会文化的变迁不大,乡村生活简单而重复。乡土社会的静态性,世代经验的重复性,使得乡土文化的总量相对有限,传承依靠口口相传足以完成,没有文字来传承的普遍需要,社会文化变迁大的时候,才会真正产生文字下乡的需求。第四章差序格局:以己为中心的推浪格局--重复交错的人际网络在很多人看来,乡下佬最大的毛病是“私”,比如说“各扫自己门前雪,莫管他人屋上霜”;爱占小便宜,不爱管闲事,以及现在频频被人指摘的腐败问题,都可以归结到“私”。这些所谓的“私”的问题其实就是一个群、己的界限怎样去划分的问题?我们传统的划法,自然和现代西方的划分方法不同。如果把西方社会比作是一捆柴,那么每个家庭就是一根一根的柴,虽然大家捆在一起,但是每一根还是能够分得很清楚。在西方人眼中,家庭的概念很明确,就是指他和他的妻子,以及未成年的孩子。但是我们在中国传统的语境当中,“家”这个字可以说是最能收放自如的,“家里的”可以只自己太太一个人,“家门”可以指叔伯子侄一大批人,“自家人”可以包罗任何要拉入自己圈子的人,家的范围是因时因地可伸缩的。我们可以把中国传统的社会格局,比作是由一块块儿丢入水面上的石头所形成的波纹来组成的,亲属关系就和这种同心圆波纹的性质差不多。每个圆的中心都是我们自己,然后散播出一张关系网,势力大的个人圈子就大,别人也会向你靠拢,你的亲戚朋就多。可如果你穷困潦倒,你的亲戚巴不得和你脱开干系,你形成的圈子就会很小。正是因为这富于伸缩的社会圈子会因中心势力的变化而变化,所以中国人对世态炎凉特才别有感触。西方团体格局VS中国差序格局:西方的人与人之间关系是以团体划分。界限分明,团体内的人享有共同的权利和义务,团体外的人与此无关。东方则是差序格局,好像是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波纹的中心,被圈子的波纹推及的就发生联系。这种差序格局就是人与人关系呈现出交叠的人际网络。我们俗语中讲“一表三千里”,就是这个意思。这个差序格局具有很强的伸缩能力。小到生育与婚姻产生的亲属关系,大到大家都是“自家人”。第五章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团体道德VS私人道德道德是指人与人关系的行为规范,在这一章里面有两个重要的概念,团体道德和私人道德。费老把西方社会称之为团体格局,把中国传统社会称之为差序格局,不同的社会结构格局会产生不同的道德观念。让我先举个例子说明团体道德和私人道德。桃应问孟子:“舜贵为天子,如果他的父亲杀了人,他应该怎么办?”孟子回答:“舜应该抛弃天子的位置带父亲逃跑。”在团体道德中,天子犯法应当与庶民同罪,因为每个人都是平等的,而但在私人道德下,一切要看所受对象和自己的关系,而加以程度上的伸缩。也可以将中国传统的私人道德看成是双重标准,如果别人贪污,我们总是痛恨的要死,但等到自己贪污时,却以“能干”两字来自解。在团体格局中,道德的基本观念建筑在团体和个人的关系上。团体是超越个人的“实在”。由此,政府、统治者不过是“代理人”,代理上帝的意旨。由此衍发出来权力的观念。防止团体代理人滥用权力,于是发生了宪法。(所以说,宪法不是管民众的,是用来限制政府的!)人类为了保障这些权利,所以才组织政府,政府的适当力量,须由受治者的同意中产生出来;加入任何政体有害于这些目标,人民即可以改革或者废除任何政体之权。这些真理,我们认为是不证自明的。在东方的乡土社会中,最主要的是“克己复礼”——这是道德体系的出发点。乡土社会中的道德和法律依据私人间的关系亲疏而加以程度上的伸缩。孝、悌、忠、信都是私人关系中的道德要素。在差序格局中并没有一个超乎私人关系的道德观念。第六章家族:绵续性事业社群家庭这个概念在人类学上有明确的界说:这是个亲子所构成的生育社群。亲子(父母-孩子)指的是它的结构,生育指的是它的功能。从生育这个角度来说,抚育孩子的目的终究会有结束的一天,因此家庭的功能是暂时性的,它不像国家、学校这样的社群功能是长期性的。但是在任何文化中,夫妇之间的合作都不可能因儿女的成长而结束,所以家庭这个社群总是还赋有生育之外的其他功能,夫妻之间还经营着经济的、感情的、两性的合作。这种根据单系亲属原则所组成的社群,在人类学中叫做氏族。氏族是一个事业组织,再扩大就可以成为一个部落,氏族和部落都有政治,经济,宗教等复杂的功能。而为了经营这些事业,家的结构就不能仅限于亲子两代的小组合,必须加以扩大。而且家必须是延绵的,不因个人的长成而分裂,不因个人的死亡而结束,于是家的性质变成了族,具有了长期性。在乡土社会家庭呈现出很强的差序格局特性。家并没有严格的团体界限,成员不限于亲子,可以依据需要以一定的原则沿着亲属差序向外扩大。原则是沿着父系单系传递。人类学根据这种单系亲属原则组成的社群称为氏族,乡土社会在家的结构上是一个氏族,称为家族、宗祠、祠堂。家是连续性的,因为政治、经济、宗教等事物是延续性的。家族的主轴在父子之间、婆媳之间,是纵向的。第七章男女有别:社会关系的稳定上面我们说到了家庭在乡土社会是一个事业社群,凡是事业社群必须会讲究纪律,而纪律会排斥感情。这一章我们从社会文化结构上分析为什么传统社会是排斥感情的。首先我们来说一下什么是感情?社会学在看待感情的时候,总是把喜、怒、哀、乐放到人际关系当中。感情是一种刺激反应,一种心理紧张状态,相当于我们平时所说的激动。如果一种刺激和一种反应之间的关联,经过不断重复而变得固定的话,那么就不会引发体内的紧张状态,也就是说不会带着强烈的感情。从社会关系上说,感情是具有破坏和创造作用的,感情常发生在新反应的尝试和旧反应的受阻情形中,感情的发生会改变原有的关系。而传统社会要维持固定的社会关系,就要避免感情的激动,感情的淡漠是稳定的社会关系的一种表现,上章我们也说过纪律是排斥感情的。稳定社会关系的力量,不是靠感情,而是靠了解。所谓了解,是只接受同一的意义体系,同样的刺激引起同样的反应,通过熟悉而产生亲密感。亲密感和激动性的感情不同,亲密感是契洽的,可以发生持续作用。感情常发生在新反应的尝试和旧反应的受阻情形中。感情的激动改变了原有的关系。也就是说,如果要维持着固定的社会关系,就得避免感情的激动。其实,感情的淡漠是稳定社会关系的一种表示。所以是不是说在恋爱中的双方,如果一直保持着神秘感,互相之间有不断创造的“旧关系的受阻”,就能够一直保持着高浓度的感情呢?(恋爱是一场探险,是对未知的探索。)稳定社会关系的力量,不是感情,而是了解。因为熟习所引起的亲密感觉。亲密感觉和激动性的感情不相同的。浮士德式两性情感的象征,两性关系越往深处发展,相异的程度就会越深,求同的阻力就越大,于是创造力和变革的需求也越强烈。在浮士德的立场中,生命力也越强,生活的意义也因之越深。浮士德精神就在于不断克服阻碍,也不断发现阻碍,这是一个永恒的过程,没有终点和结果。第八章礼治秩序:从教化中养成内在的服从乡土社会的秩序绝不是自发的,并不是说在鸡犬相闻、老死不相往来的小国寡民社会里,秩序仅凭每个人的本能或良知就能建立起来。秩序的建立一定是有一个外力来维持的,在法治社会当中当然是国家权力,而在传统的乡土社会是靠“礼”。“礼”和“法”形式上很相似,他们之间的区别是在于维持秩序时所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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