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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贸易手册管理新生力塑胶科技(无锡)有限公司一、加工贸易的基本概念加工贸易(processingtrade)是指经营企业进口全部或部分原辅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装物料,经加工或者装配后,将制成品复出口的经营活动,包括来料加工和进料加工。加工贸易进出口货物监管(supervisionandcontrolovertheprocessingtrade)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经营单位专为加工出口商品而经批准,缓办纳税手续进口的料、件实施全过程监督管理的行政执法行为。是海关对进料加工进出口货物监管、对外加工装配进出口货物监管和补偿贸易进出口货物监管的统称。加工贸易进出口货物属保税货物,自进口之日起至解除监管止,均应接受海关监管,未经海关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将其转让、出售、调换、抵押、或移作他用。一般贸易货物加工贸易货物境外境内申领许可证件缴纳税款免领许可证件免纳税款复运出境加工来料加工(ProcessingwithSuppliedMaterials)是指由外商提供全部或部分原材料(主料)、辅料、零部件、元器件、配套件和包装物料,必要时还提供设备,由我方加工企业按外商的要求进行加工装配,成品交外商销售,我方收取工缴费,外商提供的作价设备价款,我方用工缴费偿还的贸易形式。进料加工(ProcessingwithImportedMaterials)是指由我国有关经营单位用外汇购买进口的原料、材料、辅料、元器件、零部件、配套件和包装物料加工成成品或半成品后再外销出口的贸易方式。进料加工的主要监管方式(1)保税工厂、保税仓库方式经营单位或生产企业有专门加工出口产品的工厂、车间、或经营单位本身拥有专门储存进口料件和加工成品的仓库,建有专用账册、专人管理制度、并具备海关监管的其他条件,海关可以批准建立加工贸易保税工厂或备料加工保税仓库。其料件进口时先予以全额保税,加工后以实际出口部分所耗加口料件予以免税,不出口部分自然予以征税。进出口货物的海关手续按进料加工保税工厂和保税仓库的要求办理。进料加工的主要监管方式(2)进料对口合同我方与外商分别签订进口和加工成品出口的对口合同,料件进口时我方先付料件价款,加工成成品出口时再收取成品价款的进料加工,经主管海关批准可对其进口料件予以保税。加工后对实际出口部分所耗进口料件予以免税,但合同项下进口的机器设备应按一般进口货物办理进口报关和征税手续。进料加工的主要监管方式(3)进料非对口合同(定额征税)凡不具备以上条件的经营进料加工的单位和加工生产企业,其进口料件根据《进料加工进口料件征免税比例表》的规定,分别按85%或95%作为出口部分免税,15%及5%作为不能出口部分照章征税。如实际不能出口部分多于或少于已征比例,经海关审核无讹后,分别予以补税或退税。来料加工与进料加工的区别来料加工进料加工付汇情况料件由外商提供,我方不支付外汇料件由我方经营单位动用外汇购买进口料件及成品的所属权料件及成品的所属权属于外商料件及成品的所属权属于我方经营单位盈亏风险承担不承担盈亏风险承担盈亏风险进口与出口联系程度进口与出口有密切的内在联系,外商往往既是料件的供应人,又是成品的接受人,是连在一起的一笔交易,其合同不是以货物所有权的转移为内容的买卖合同由我方经营单位以买主身份与外商签订进口合同,又以卖主身份签订出口合同,为两笔交易,且都是以特权的转移为特征经营单位和加工企业经营企业:负责对外签订加工贸易进出口合同的各类进出口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经批准获得来料加工经营许可的对外加工装配服务公司。(有外贸经营权)加工企业:接受经营企业委托,负责对进口料件进行加工或者装配,且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以及由经营企业设立的虽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实行相对独立核算并已经办理工商营业证(执照)的工厂。(实质加工生产)加工企业所在地主管海关备案原则。经营单位不得将料件销售给加工企业。加工贸易商品的分类管理禁止类限制类允许类对外贸易法规禁止进出口的商品,以及海关无法实行保税监管的商品。不允许开展加工贸易。是指进口料件属国内外价差大且海关不易监管的敏感商品。需交纳保证金。除禁止类和限制类以外的其他商品。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文件依据: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90号公布《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链接:禁止进出口商品包括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稀有矿石、部分化工原料、部分药品、旧机电产品等)。为种植、养殖等出口产品而进口种子、种苗、种畜、化肥、饲料、添加剂、抗生素等;生产出口的仿真枪支;属于国家已经发布的禁止进口货物目录和禁止出口货物目录的商品。加工贸易限制类商品*文件依据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44号公布《加工贸易限制类商品目录》*一般认证企业和一般信用企业缴纳50%台账保证金;中西部企业可空转;失信企业全额保证金*初级形状的聚乙烯、聚脂切片、涤纶长丝、化学纤维短纤*纺织原料*铁及非合金钢、不锈钢*食糖、植物油*天然橡胶*羊毛加工贸易企业分类管理高级认证企业一般认证企业一般信用企业失信企业海关总署第225号令高级认证企业评定条件由一般认证企业向海关提出申请,海关根据《海关认证企业标准(高级认证)》进行认证;海关对高级认证企业应当每3年重新认证一次;高级认证企业未通过重新认证但符合一般认证企业标准的,适用一般认证企业管理。高级认证企业管理原则和措施高级认证企业除适用一般认证企业管理原则和措施外,还适用下列管理措施:(一)在确定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海关估价、原产地或者办结其他海关手续前先行办理验放手续;(二)海关为企业设立协调员;(三)对从事加工贸易的企业,不实行银行保证金台账制度;(四)AEO互认国家或者地区海关提供的通关便利措施。一般认证企业评定条件由一般信用企业向海关提出申请,海关根据《海关认证企业标准(一般认证)》进行认证;海关对一般认证企业不定期重新认证;一般认证企业未通过重新认证适用一般信用企业管理的,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成为认证企业。失信企业被调整为一般信用企业满1年的,可以向海关申请成为认证企业一般认证企业管理原则和措施一般认证企业适用下列管理原则和措施:(一)较低进出口货物查验率;(二)简化进出口货物单证审核;(三)优先办理进出口货物通关手续;(四)海关总署规定的其他管理原则和措施。一般信用企业评定条件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海关认定为一般信用企业:(一)首次注册登记的企业;(二)认证企业不再符合认证标准规定的,且未发生失信行为的;(三)适用失信企业管理满1年,且未再发生本办法第十条规定情形的。失信企业评定条件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海关认定为失信企业:(一)有走私犯罪或者走私行为的;(二)非报关企业1年内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行为次数超过上年度报关单、进出境备案清单等相关单证总票数千分之一且被海关行政处罚金额超过10万元的违规行为2次以上的,或者被海关行政处罚金额累计超过100万元的;报关企业1年内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行为次数超过上年度报关单、进出境备案清单总票数万分之五的,或者被海关行政处罚金额累计超过10万元的;(三)拖欠应缴税款、应缴罚没款项的;(四)上一季度报关差错率高于同期全国平均报关差错率1倍以上的;(五)经过实地查看,确认企业登记的信息失实且无法与企业取得联系的;(六)被海关依法暂停从事报关业务的;(七)涉嫌走私、违反海关监管规定拒不配合海关进行调查的;(八)假借海关或者其他企业名义获取不当利益的;(九)弄虚作假、伪造企业信用信息的;(十)其他海关认定为失信企业的情形。失信企业管理原则和措施失信企业适用海关下列管理原则和措施:(一)较高进出口货物查验率;(二)进出口货物单证重点审核;(三)加工贸易等环节实施重点监管;(四)海关总署规定的其他管理原则和措施。加工贸易保证金管理加工贸易保证金包括台账保证金和风险保证金海关总署令第21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海关应当在经营企业提供相当于应缴税款金额的保证金或者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保函后办理手册设立手续:(一)涉嫌走私,已经被海关立案侦查,案件尚未审结的;(二)由于管理混乱被海关要求整改,在整改期内的。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海关可以要求经营企业在办理手册设立手续时提供相当于应缴税款金额的保证金或者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保函:(一)租赁厂房或者设备的;(二)首次开展加工贸易业务的;(三)加工贸易手册延期两次(含两次)以上的;(四)办理异地加工贸易手续的;(五)涉嫌违规,已经被海关立案调查,案件尚未审结的。备注:风险保证金是没有银行利息的.允许类高级认证企业一般认证企业失信企业限制类加工贸易保证金管理一般信用企业禁止类不得开展加工贸易业务台账空转台账空转100%实转东部企业50%实转,中西部企业空转不设台账台账空转台账空转100%实转备注:东部地区是指辽宁省、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东省、江苏省、上海市、浙江省、福建省、广东省。中西部地区指东部地区以外的中国其他地区。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帐定义:经营加工贸易的企业凭海关核准的手续,按合同备案料件金额向指定银行申请设立加工贸易进口料件保证金台帐,加工成品在规定的加工期限内全部出口,经海关核销合同后,再由银行核销保证金台帐。在办理加工贸易手册时,到中国银行等银行指定账户缴纳保证金;台账保证金是有利息的。手册核销后退还保证金和利息;台帐实转可以采用银行担保形式;由企业类别和加工贸易商品类别共同决定保证金台帐的金额。单耗单耗,是指加工贸易企业在正常加工条件下加工单位成品所耗用的料件量,包括净耗和工艺损耗.净耗,是指加工生产后,料件通过物理变化或者化学反应存在或者转化到单位成品中的量。工艺损耗,是指因加工生产工艺原因,料件在生产过程中除净耗外所需耗用,但不能存在或者转化到成品中的量,包括有形损耗和无形损耗。工艺损耗率,是指工艺损耗占所耗用料件的百分比。单耗=净耗/(1-工艺损耗率)出口成品=进口料件×(1-工艺损耗)/净耗成品出口前办理单耗变更手续。单耗实例分析:加工贸易企业使用聚酰胺粒子生产主机外壳,其中,聚酰胺粒子净耗为0.172kg,工艺损耗率为6%,那么:单耗=净耗/(1-工艺损耗率)=0.172/(1-6%)=0.1829787kg*在加工贸易手册上备案的是净耗和工艺损耗率,而不是单耗,通过净耗和工艺损耗率可以推算出单耗;*归根结底,同生产成本核算密切相关的是单耗;*重视单耗核算;边角料、剩余料件、副产品、残次品海关监管货物,先申请后处理。内销征税、退运、放弃或销毁、余料结转。不得擅自将料件或成品在境内出售、转让、调换、抵押或移作他用。客供辅料定义:国外客户免费提供或有价提供为加工复出口产品所需进口数量零星的辅料、包装辅料以及数量合理、直接用于服装生产车间的小型易耗性生产工具。海关监管方式:每次进口在5000美元以下且符合海关78种辅料范围的商品,凭进口发票和出口合同,由海关保税部门办盖保税合同专用章后直接报关放行;1.拉链;2.钮扣;3.鞋扣;4.扣绊;5.搭扣;6.摁扣;7.垫肩;8.胶袋;9.别针;10.大头针;11.胶贴;12.纸贴;13.棉线;14.提帮线;15.缝纫线;16.绣花线;7.纸板;18.纸封;19.花边;20.滚条;21.纸盒;22.铁圈;23.D型圈;24.夹子;25.胶类;26.挂勾;27.风勾;28.衣架;29.尼龙绳;30.开线绳;31.腈纶绳;32.铆钉;33.汽眼;34.纸牌;35.商标;36.装饰牌……可免办手册的78种客供辅料清单中国加工贸易的发展历程中国于20世纪70年代开始发展加工贸易业务,当时为区别于一般贸易方式,称之为灵活贸易或新型贸易监管.其发展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1、1978-1987年为加工贸易的低速
本文标题:加工贸易手册管理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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