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凉州区九墩乡九年制学校小学生接送协议书甲方:凉州区九墩乡九年制学校(盖章)乙方:学生家长(监护人)为确保学生出入安全,避免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区教育局有关学生安全的文件精神及凉州区九墩乡九年制学校低年级学生接送制度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签订本接送协议书:1、一、二年级学生及上下学路途较远的小学生每天上学、放学,必须由家长亲自接送。接送途中出现意外事故,学校不负任何责任。2、学校严格禁止家长用三轮摩托、农用车或其他不符合载客的交通工具接送学生上下学,禁止一辆车搭载多名学生,家长不听学校劝阻仍坚持错误做法,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3、家长与班主任要建立联系网,家长有事应及时和班主任沟通。4、如果家长放学不能来接的,放学后学生自行离校出现意外,学校不负任何责任。5、教师、家长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对学生在校外出现的任何事故,学校、教师不负任何责任。6、班主任应及时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情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家长应按规定时间接送学生。教师要及时放学,放学前教师要组织好放学队,有秩序地走出校门。7、雨、雪等恶劣天气教师要管理好学生放学队,并与家长接好头。8、如果家长主动要求允许其学生自行上、下学者,上、下学途中的安全由家长负责,班主任要与其签订有关书面协议,明确责任。9、本协议一式一份,由学校统一代为保存,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学生在该校小学学习期,学生在升入七年级后本协议自动终止。本协议于每年秋学期开校初双方签字确认。甲方:凉州区代表签字(班主任)乙方(学生监护人)签字(盖章)注:学生姓名()附:如果家长主动要求允许其学生自行上、下学者,上、下学途中的安全由家长负责,请家长在下面签字以明确责任。二0一一年八月三十日
本文标题:低年级接送协议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6868929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