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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海市XXXX有限(责任)公司计量工作实施制度第一条计量器具管建立计量器具记录卡,整理计量器具检定修理记录。第二条数据的采集和管理(一)以一定的表、卡形式,用文字和数据对计量检测、修理调试数据进行整理。一般包括下列内容:1、检测的示值或通过计算所得示值误差。2、检修的部位,更换的零部件,元器件。3、修理后的检测记录。4、被检测对象的测试记录。(二)按表、卡规定的内容,时间进行记录,字迹工整,文字简要,内容准确。(三)各种记录表、卡应分类装订保管。(四)记录更改处要加印章,对结论性文字一律不准涂改。(五)统一规定各种表、卡格式。第三条技术档案(一)各种计量标准器、大型或高精度计量器具的档案包括以下内容:1、履历表2、使用说明书23、入厂合格证4、历次检测证书5、历次检测记录、修理记录、计量器具做建标报告(二)填写技术档案一律用钢笔,字迹应清晰、工整。(三)技术档案由使用单位来妥善保管、分类存放,便于查用。(四)计量器具总帐和管理卡片1、总帐应按长度、仪表、衡器分类建帐。2、计量器具总帐和管理卡片应由计检部统一保管。3、当计量器具报废时,将卡片收回消帐。4、填写帐卡时,字迹要工整,更改时应签章。(五)计量测试1、凡委托计量测试的,应由请求部门填写委托单连同被测件一并送计检部。2、检测人员接到委托单后,检查被测仪器是否符合要求,测试项目能否完成,确认无误后,做好登记。3、检测任务完成后,计检部填写报告单通知委托单位。4、向外单位提供的测试报告,除测试人员签章外,还应加盖计检部印章。5、外协测试任务及收费办法按公司有关规定办理。第四条检测印鉴(一)计量业务专用章和检测人员个人印章由公司统一发给。(二)个人印章必须亲自盖印,并妥善保管严防遗失,更不准随3意转借,互换以及在空白合格证上预盖印章。(三)计量检测人员必须经技术监督局计量行政部门技术合格得到的计量检测证书后,方可发给印章,以从事独立检测和签章。第五条本细则由计检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施行。
本文标题:计量工作实施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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