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经营企划 > 公司班组安全管理制度
公司班组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班组安全管理第一条班组安全活动日制度1、班组安全活动日每周进行一次,由班组长主持,并做好记录。2、安全活动日的主要内容:(1)学习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传达上级安全生产文件和会议精神。(2)总结班组安全管理工作情况。(3)对班组各岗位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学习,对事故案例进行进一步的剖析。第二条班组安全标准化管理1、认真抓好班组安全“四落实”工作,大力推行管理标准化,现场标准化,操作标准化,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安全确认制度,做到工作无违规,操作无隐患,确保岗位工作安全,努力实现班组无事故的安全目标。2、严格落实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做到有检查,有考核,有奖惩。第三条危险因素预知预控活动1、班组应根据工作环境的特点,防止触电、烧伤、烫伤等事故的发生。2、班组人员要加强安全知识的学习,积极参加安全教育培训,不断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防护技能。3、班组要加强新工人和转岗,复岗职工上岗前安全教育,做好班组安全教育。4、班组人员应清楚公司的工伤事故抢救预案。发生工伤事故时,能正确按照预案和程序进行事故抢救和上报工作,并按“四不放过”原则积极配合有关人员对事故的调查,严禁隐瞒事故,班组内部及时分析原因,从事故中得到教训。第二章班组安全确认制度第四条为了加强工作环境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班组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第五条安全确认是针对易发生产安全事故的作业场所,由安全员、班组第一责任人、班组成员三方共同对作业场所的危险源进行辩识,并对其安全情况进行确认的制度。第六条安全确认项目1、设备运行状况安全确认;2、工艺安全确认;3、生产现场安全确认。第七条安全确认的内容1、设备运转状况安全确认内容(1)电流、电压是否超出正常范围(2)仪器设备是否有异常声响或其它异常现象2、工艺安全确认内容(1)工作环境是否达到设计技术要求(2)是否有毒害液体气体的溢漏3、生产现场安全确认内容(1)通风设施是否符合规程要求并保证完好;(2)照明符合要求(4)作业人员劳保用品佩戴是否齐全(5)防尘、防毒措施是否有用、到位第八条安全班负责安全确认的指导、监督、检查工作,并对班组的安全确认管理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与班组长绩效工资挂钩。第九条班组长对作业现场的安全确认管理工作负具体责任,并对确认人员及作业人员进行考核。第三章班组考勤、传票管理制度第十条为规范班组考勤,根据班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第十一条考勤、传票是车间计发班组职工工资、奖金、劳保福利等待遇的重要依据,特设定班长考勤。第十二条依据工作时间的需要,严格按照交接班制度执行。第十三条班长应逐日认真填写传票和考勤,如实反映本班组考勤传票中的问题,妥善保管各种请(休)假凭证。第十四条考勤、传票的填写须清晰、完整、真实。第十五条考勤符号标注应清楚无误,不得乱涂乱改;纠正错划考勤处应有班组长签字。第十六条职工请假条应附在当月考勤表后,请假时间跨月份时,请假条附于前一月考勤表后,每月各班组要对请假、缺勤人员进行统计,统计表随考勤表交核算组。第十七条班组长逐日如实填写考勤、月末经主管领导签字后、21号交到调度室。第十八条班组长逐日如实填写传票、次日经主管领导签字后交调度室、月末作为计算工资的依据。第十九条迟到、早退1、员工均需按时上下班,工作时间开始后计算迟到,迟到15分钟内罚款20元,30分钟内罚款50元,最高罚款不超过100元。2、公司员工凡早退15分钟的罚款30元;30分钟以内的,罚款50元。3、无故迟到或早退时间在30分钟以上者,以旷工1天论处。但因公外出或请假并经主管领导批准者除外。第二十条旷工1、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岗按旷工处理。2、工作时间私自外出者为脱岗,一次按旷工半天处理。3、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属实,双方均按一次一天旷工论处。4、连续迟到、早退三次以旷工一天处理,以此类推。5、旷工扣发当日工资的2倍,无故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一年以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者或连续旷工15天以上者,予以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第二十一条上班期间睡觉者为睡岗,睡岗每次处罚50元。第四章班组交接班制度第二十二条建立健全本班组各岗位的交接班工作记录。第二十三条各岗位工作人员要认真填写交接班工作记录,做到字迹清晰,记录整洁,内容详细。第二十四条各岗位工作人员要做到当面交接班,接班人员未到达工作岗位时,交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不得由他人替代交班。第二十五条接班人按时到岗后发现交班人提前离岗时,应立即向值班领导报告。第二十六条接班人员在接班过程中如发现问题时必须向领导报告并做好记录。第二十七条交接班时,交班人要将本班的工作情况详细介绍给接班人,接班人要认真查看交班的工作记录,符合交接班要求后方可交接班。
本文标题:公司班组安全管理制度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6879788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