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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湖南省养护施工现场规范化管理手册(征求意见稿)目录1总则1.1目的1.2编制原则1.3编制依据2编制范围及规范性引用文件2.1编制范围2.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与符号3.1术语3.2符号4养护作业安全管理要求4.1一般规定4.2养护作业组织设计4.3养护作业安全管理4.3.1养护作业现场安全管理4.3.2高处养护作业安全管理4.3.3养护作业用电安全管理4.3.4养护作业现场防雷安全管理4.3.5养护作业现场防火、防爆安全管理4.4养护作业安全设施5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5.1养护作业控制区确定与布设原则25.1.1作业控制区确定5.1.2作业控制区布设5.1.3交通标志布设5.1.4临时性路面标线布设5.2养护作业控制区布设方案5.2.1双向4车道5.2.2双向6车道5.2.3应急车道、边坡及边坡外侧5.2.4立交匝道5.2.5收费广场5.2.6弯道5.2.7路肩5.3临时定点和移动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5.4养护作业安全标志和隔离设施的摆放与撤除5.4.1高速公路养护作业安全标志摆放5.4.2高速公路养护作业安全标志撤除5.4.3桥梁养护作业安全标志和隔离设施的摆放与撤除5.4.4隧道养护作业安全标志和隔离设施的摆放与撤除6养护作业安全要求6.1高速公路养护安全作业6.1.1一般规定6.1.2日常保洁安全作业6.1.3绿化养护安全作业6.1.4路面养护安全作业6.2桥梁养护安全作业36.2.1一般规定6.2.2一般桥梁养护安全作业6.2.3悬索桥与斜拉桥养护安全作业6.2.4桥梁钢结构件涂装安全作业6.2.5旧桥拆除安全作业6.3隧道养护安全作业6.3.1一般规定6.3.2隧道小修及日常养护安全作业6.3.3隧道大中修养护安全作业6.4交通安全设施维修安全作业6.4.1一般规定6.4.2路面标线维修安全作业6.4.3交通安全设施维修安全作业6.5特殊条件下养护安全作业6.5.1雨、雪天6.5.2雾天6.5.3大风6.5.4高温季节6.5.5低温季节6.5.6夜间作业7养护机械设备操作安全要求7.1养护机械设备进场与出场7.2养护机械设备现场安全管理7.3养护机械设备安全操作基本要求8环境保护措施48.1总体要求8.2主要施工场地环境保护要求9附则9.1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理9.2经费保障与奖罚、51总则1.1目的高速公路养护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工作是高速公路运营管理的重要环节,是确保高速公路事业科学、协调发展,建设和谐交通的必要措施。为了规范高速公路养护施工现场管理,预防养护施工安全事故以及相关安全事故,做好养护施工环境保护工作,保障高速公路安全畅通和正常运营,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规程,制定本手册。1.2编制原则坚持以人为本,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高速公路养护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将养护施工现场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坚持不懈地认真抓好。1.3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湖南省高速公路养护管理办法》、《湖南省高速公路养护工程精细化管理指导意见》、《湖南省高速公路养护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制订。2编制范围及规范性引用文件2.1编制范围本手册规定了湖南省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要求,仅适用于湖南省高速公路养护作业。62.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手册的引用而成为本手册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手册,然而,鼓励根据本手册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手册。GB2811-2007安全帽GB/3608-93高处作业分级GB5725-1997安全网GB5768-2009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T9465-2008高空作业车GB/T13869-92用电安全导则GB13495-1992消防安全标志GB15630-1995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GB/T20097-2006防护服一般要求GB20178-2006土方机械安全标志和危险图示通则GBJ23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AQ/T9002—2006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CNS7534-1998高处作业用安全带GA/T414-2003道路交通危险警示灯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T/T279-2004公路交通标志板JT/T280-1995路面交通标线JT/T431-2000高速公路LED可变信息标志技术条件JT/T595-2004锥型交通路标7JT/T596-2004公路防撞桶JT/T609-2004公路隧道照明灯具JT/T610-2004公路隧道火灾报警系统技术条件JTGH030-2004公路养护作业安全规程JB6030-2001工程机械通用安全技术要求GN47-1989道路标线漆(常温型)GN48-1989道路标线涂料(热塑型)3术语与符号3.1术语JTGH30中所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适用于本手册。3.1.1养护作业控制区Trafficcontrolzoneformaintenancework为公路养护维修作业所设置的交通管理区域,分为警告、上游过渡、缓冲、工作、下游过渡和终止等六个区域。3.1.2第1车道Thefirsttravellane沿车辆行驶方向,从高速公路左侧起始的第1条行车道,简称为第1车道。3.1.3第2车道Thesecondtravellane沿车辆行驶方向,从高速公路左侧起始的第2条行车道,简称为第2车道。3.1.4第3车道Thethirdtravellane8沿车辆行驶方向,从高速公路左侧起始的第3条行车道,简称为第3车道。3.1.5第4车道Thefourthtravellane沿车辆行驶方向,从高速公路左侧起始的第4条行车道,简称为第4车道。3.1.6应急车道Urgenttravellane沿车辆行驶方向,最外侧车道与防护栏之间的区域称为应急车道,供高速公路应急抢险使用,当车辆出现意外情况时,也可用于紧急停靠。3.1.7中央分隔带用于分隔左右行车道、具有一定宽度和防眩功能的隔离区域。3.1.8养护安全设施Maintenancesafetydevices警告、提醒和引导车辆通过养护作业控制区域,保护养护维修作业人员和设备安全的设施。3.1.9渠化装置Channelizatiindevices警告、提醒和引导车辆通过养护作业控制区域,隔离车流与工作区的设施。3.1.10临时性路面标线Temporarypavementmarkings为满足养护作业安全需要而临时施划或布设的交通标线(含凸起震荡标线)。93.1.11锥形交通路标Trafficcones由橡胶或塑料等柔性材料制成,底部应有一定的摩阻性能。形状为圆锥形,其颜色、尺寸和形状应符合《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规定。布设间距宜为10m-20m。用于夜间作业时应有反光功能,并配施工警告灯号。用于道高速公路养护作业中临时阻挡或分隔车流、引导交通的公路施工标志。3.1.12警戒带Warningbelt由塑料或布质等柔性材料制成,宽度为10cm~20cm,具有红白相间二色,用于表示高速公路养护作业区域的彩色条带。3.1.13路栏Barriers由刚性材料制成,具有红白相间二色,用于表示高速公路养护作业区域的栅栏。3.1.14施工隔离墩Constructionbarriers由线性低密度聚乙烯等高强合成材料制成,内部空心,具有黄黑相间二色,用于将公路养护作业区与行驶车道隔离的半刚性装置。3.1.15公路防撞桶Specificationforroadsafetybarrel由线性低密度聚乙烯等高强合成材料制成,内部空心,具有红白相间二色,设置在高速公路出入口、收费岛头、借道口等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地方的半刚性装置。3.1.1610交通标志Trafficsigns是用图形符号、颜色和文字向交通参与者传递特定信息,用于管理高速公路交通的设施。3.1.17交通标线Trafficmarkings是由标划于路面上的各种线条、箭头、文字、立面标记、突起路标和轮廓标等所构成的交通安全设施,用于高速公路管制和引导交通。3.1.18移动式标志车Movablesignvehicle安装有醒目的电子信息板、其显示图案和表达形式可按实际需要改变、可自行移动或人工移动的车辆(或拖车)。3.1.19施工警告灯号Constructionwarninglamp设置在道路、桥梁、隧道养护作业现场或其他需要的路段(如危险路段、事故多发路段),用于警示车辆驾驶员注意交通安全的临时性便携式灯光信号装置。3.1.20警示车Warningvehicle为养护作业安全服务的专用车辆,其车顶安装有警示灯,车身上带有可变信息板,车身后部可根据需要安装碰撞缓冲装置。3.1.21防护服Protectiveclothing为保护施工现场养护作业人员安全、具有规定防护和警示功能的工作服。3.1.2211安全帽Safetyhelmet为保护施工现场养护作业人员安全、具有规定防护功能的工作帽。3.1.23高处作业安全带Safetybeltforhighoperation为确保施工现场高处养护作业人员安全、具有规定保护和安全功能的作业带。3.1.24防滑鞋Antiskidshoes为确保施工现场高处养护作业人员的安全、具有防滑功能的工作鞋。3.2符号S—警告区长度;Ls—车道封闭上游过渡区长度;Lj—路肩封闭上游过渡区长度;Lx—下游过渡区长度;H—缓冲区长度;G—工作区长度;Z—终止区长度;V—行驶车速;4养护作业安全管理要求4.1一般规定4.1.1养护施工企业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未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养护施工企业,不得从事养护作业。4.1.2养护作业人员上岗前应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养护作业规程培训,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12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养护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应做到持证上岗。4.1.3养护作业人员应遵守各项安全作业操作规程。养护施工单位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4.1.4进行养护作业时,养护作业人员应按规定穿戴安全帽、防护服;进行高处养护作业时,还应穿着防滑鞋和穿戴高处作业安全带,严禁穿拖鞋或硬底鞋进入高处养护作业现场。使用的安全帽应符合GB2811的有关规定,防护服应符合GB/T20097的有关规定,高处作业安全带应符合CNS7534的有关规定。4.1.5在实施路面养护作业中,应遵守国家和交通行业有关标准、规程的安全规定。4.1.6施工企业进行养护施工前,应凭养护工程中标书或合同复印件、工程开工报告等资料到相关部门进行备案登记,并办理好相关手续以后方可进场。4.2养护作业组织设计4.2.1高速公路养护作业需要半幅封闭或者中断交通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当编制施工路段现场管理方案,报省交通、公安部门批准,在施工前五日通过新闻媒体和高速公路可变情报板发布养护作业路段、时间等信息,并在施工路段前方相关入口处设置公告牌。4.2.2遇有高速公路养护作业等影响车辆正常安全行驶的情形时,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当在高速公路入口处或者利用高速公路沿线可变信息板发布相关信息。4.2.3根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方针,施工单位在养护作13业前,应制定详细的施工安全管理方案及现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报送高速公路交巡警机构审批和路政管理部门备案。4.2.4施工单位应建立安全管理部门,设置专(兼)职安全员,负责本养护路段的施工安全组织管理、临时交通安全设施的现场放置和维护,并协助交巡警和路政管理人员进行道路交通的分流。4.2.5路
本文标题:施工现场规范化管理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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