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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美容机构规章制度【篇一:整形美容医院咨询管理制度】郑州悦美整形美容医院咨询管理制度第一部分咨询组服务理念一、客户:成为顾客值得信赖的私人整形咨询师。二、亲和:以亲和的服务态度拉近与客户的距离一定要把顾客当朋友。三、迅速:在最短时间内提供最好的的整形美容的咨询和建议,为客户解答他们的困扰。四、有效:为客户解答的问题和建议必须是有效的,在提供客户咨询服务的同时,也必须提高客户开发的有效性。五、专业:为客户提供的咨询服务必须是专业的,咨询员的职业素质也必须是专业的。六、质量:服务质量是保证咨询部得于不断上升和发展的生命线,是取得客户信赖的根本。七、品牌:作为咨询部一员的你是医院的形象之一,须维护好,把个人形象和医院形象结合起来。八、市场:开发客户创造市场,只有市场才有我们的发展。九、管理:一切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服从化相关制度和规范。第二部分咨询组管理及准则咨询组管理:1、组织管理:由行政部直接管理,人员编制、管理制度遵照行政部相关制度和规范。2、业务管理:由咨询部主任进行业务考核,行政部部进行监督核查。咨询组管理准则:1、工作标准:规范化标准化服从化。2、过程管理:注重流程管理,对每个工作流程严格控制,保证过程的可控和工作质量。3、目标管理:“以终为始”,即以目标作为工作开展和推进的参照依据和考核依据,以成果体现业绩。【篇二: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19号)——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疗美容服务,促进医疗美容事业的健康发展,维护就医者的合法权益,依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护士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医疗美容,是指运用手术、药物、医疗器械以及其他具有创伤性或者侵入性的医学技术方法对人的容貌和人体各部位形态进行的修复与再塑。本办法所称美容医疗机构,是指以开展医疗美容诊疗业务为主的医疗机构。本办法所称主诊医师是指具备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条件,负责实施医疗美容项目的执业医师。医疗美容科为一级诊疗科目,美容外科、美容牙科、美容皮肤科和美容中医科为二级诊疗科目。医疗美容项目由卫生部委托中华医学会制定并发布。第三条凡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机构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第四条卫生部(含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主管全国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下同)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美容服务监督管理工作。第二章机构设置、登记第五条申请举办美容医疗机构或医疗机构设置医疗美容科室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有明确的医疗美容诊疗服务范围;(三)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四)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六条申请举办美容医疗机构的单位或者个人,应按照本办法以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办理设置审批和登记注册手续。卫生行政部门自收到合格申办材料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并书面答复申办者。第七条卫生行政部门应在核发美容医疗机构《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同时,向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对下级卫生行政部门违规作出的审批决定应自发现之日起30日内予以纠正或撤销。第八条美容医疗机构必须经卫生行政部门登记注册并获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方可开展执业活动。第九条医疗机构增设医疗美容科目的,必须具备本办法规定的条件,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程序,向登记注册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第十条美容医疗机构和医疗美容科室开展医疗美容项目应当由登记机关指定的专业学会核准,并向登记机关备案。第三章执业人员资格第十一条负责实施医疗美容项目的主诊医师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执业医师注册机关注册;(二)具有从事相关临床学科工作经历。其中,负责实施美容外科项目的应具有6年以上从事美容外科或整形外科等相关专业临床工作经历;负责实施美容牙科项目的应具有5年以上从事美容牙科或口腔科专业临床工作经历;负责实施美容中医科和美容皮肤科项目的应分别具有3年以上从事中医专业和皮肤病专业临床工作经历;(三)经过医疗美容专业培训或进修并合格,或已从事医疗美容临床工作1年以上;(四)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十二条未取得主诊医师资格的执业医师,可在主诊医师的指导下从事医疗美容临床技术服务工作。第十三条从事医疗美容护理工作的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护士资格,并经护士注册机关注册;(二)具有2年以上护理工作经历;(三)经过医疗美容护理专业培训或进修并非合格,或已从事医疗美容临床护理工作6个月以上。第十四条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委托中介组织对主诊医师资格进行认定。第十五条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核定并办理执业注册手续的人员不得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服务。第四章执业规则第十六条实施医疗美容项目必须在相应的美容医疗机构或开设医疗美容科室的医疗机构中进行。第十七条美容医疗机构和医疗美容科室应根据自身条件和能力在卫生行政部门核定的诊疗科目范围内开展医疗服务,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扩大诊疗范围。美容医疗机构及开设医疗美容科室的医疗机构不得开展未向登记机关备案的医疗美容项目。第十八条美容医疗机构执业人员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守医疗医疗美容技术操作规程。美容医疗机构使用的医用材料须经有关部门批准。第十九条医疗美容服务实行主诊医师负责制。医疗美容项目必须由主诊医师负责或在其指导下实施。第二十条执业医师对就医者实施治疗前,必须向就医者本人或亲属书面告知治疗的适应症、禁忌症、医疗风险和注意事项等,并取得就医者本人或监护人的签字同意。未经监护人同意,不得为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实施医疗美容项目。第二十一条美容医疗机构和医疗美容科室的从业人员要尊重就医者的隐私权,未经就医者本人或监护人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就医者病情及病历资料。第二十二条美容医疗机构和医疗美容科室发生重大医疗过失,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第二十三条美容医疗机构和医疗美容科室应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不断提高服务水平。第五章监督管理第二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经登记机关核准开展医疗美容诊疗科目,不得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第二十五条医疗美容新技术临床研究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专家论证并批准后方可开展。第二十六条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医疗美容项目备案的审核。发现美容医疗机构及开设医疗美容科的医疗机构不具备开展某医疗美容项目的条件和能力,应及时通知该机构停止开展该医疗美容项目。第二十七条各相关专业学会和行业协会要积极协助卫生行政部门规范医疗美容服务行为,加强行业自律工作。第二十八条美容医疗机构和医疗美容科室发生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第二十九条发布医疗美容广告必须按照国家有关广告管理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第六章附则第三十一条外科、口腔科、眼科、皮肤科、中医科等相关临床学科在疾病治疗过程中涉及的相关医疗美容活动不受本办法调整。第三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在本办法施行1后年内,按本办法规定对已开办的美容医疗机构和开设医疗美容科室的医疗机构进行审核并重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第三十三条本办法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卫生部关于修改《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第二条的通知附件:修改后的《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医疗美容,是指运用手术、药物、医疗器械以及其他具有创伤性或者侵入性的医学技术方法对人的容貌和人体各部位形态进行的修复与再塑。本办法所称美容医疗机构,是指以开展医疗美容诊疗业务为主的医疗机构本办法所称主诊医师是指具备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条件,负责实施医疗美容项目的执业医师。医疗美容科为一级科目,美容外科、美容牙科、美容皮肤科和美容中医科为二级科目。根据医疗美容项目的技术难度、可能发生的医疗风险程度,对医疗美容项目实行分级准入管理。《医疗美容项目分级管理目录》由卫生部另行规定。二○○九年二月十三日附件医疗美容项目分级管理目录一、美容外科项目及其分级(一)分级原则依据手术难度和复杂程度以及可能出现的医疗意外和风险大小,将美容外科项目分为三级。一级:操作过程不复杂,技术难度和风险不大的美容外科项目;二级:操作过程较复杂,技术有一定难度,风险也较大,需使用硬膜外腔阻滞麻醉、静脉全身麻醉等完成的美容外科项目;三级:操作过程复杂,技术难度和风险大,因创伤大需术前备血,并需要气管插管全麻的美容外科项目。(二)美容外科项目分级1、一级项目头面部:【篇三:整形美容医院咨询管理制度】整形美容医院咨询管理制度第一部分咨询组服务理念一、客户:成为顾客值得信赖的私人健康美容咨询师。二、亲和:以亲和的服务态度拉近与客户的距离,。三、迅速:在最短时间内提供良好的健康美容咨询和建议,为客户解答他们的困扰。四、有效:为客户解答的问题和建议必须是有效的,在提供客户咨询服务的同时,也必须提高客户开发的有效性。五、专业:为客户提供的咨询服务必须是专业的,咨询员的职业素质也必须是专业的。六、质量:服务质量是保证咨询部得于不断上升和发展的生命线,是取得客户信赖的根本。七、品牌:作为咨询部一员的你是公司品牌的形象之一,须维护好,把个人形象和公司形象结合起来。八、市场:开发客户创造市场,只有市场才有我们的发展。九、管理:一切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第二部分咨询组管理及准则咨询组管理:1、组织管理:由企划部直接管理,人员编制、管理制度遵照企划部相关制度和规范。2、业务管理:由院长、整形科主任(或是整形科咨询组长)进行业务考核,企划部进行监督核查。咨询组管理准则:1、工作标准:规范化、标准化。2、过程管理:注重流程管理,对每个工作流程严格控制,保证过程的可控和工作质量。3、目标管理:“以终为始”,即以目标作为工作开展和推进的参照依据和考核依据,以成果体现业绩。第三部分咨询组织结构企划部网络咨询部组长(妇科、整形各1名)网络咨询员电话咨询员第四部分咨询组工作范围一、电话咨询服务、客户开发和维护。二、“商务通”、“qq”、“msn”在线咨询服务和客户开发。三、网站“在线预约”服务和客户开发。四、网站留言板、新华网北京频道等合作网站问题答复。五、公司邮箱(由企划部每日定时将咨询内容告知咨询组组长)、网站“论坛”问题的答复。第五部分咨询组职能、职责咨询组职能1、客户服务职能:为客户提供电话咨询服务、网络在线咨询服务、在线预约、问题解答等服务。2、业务开发职能:通过咨询服务、电话营销和网络营销开展客户开发和维护。3、网站维护职能:网站留言版及论坛咨询回复。职责(咨询组长):1、对企划部直接负责,协助企划部制定咨询部工作计划、组织实施计划和任务分配。2、负责监督、组织和协助部门成员的业务工作。3、负责相应的网络在线咨询、电话咨询、客户开发、客户资料建档等相关工作。4、汇总并提交成员每日工作总结、工作成果和相关文档,对咨询部工作成果进行统计,并对部门成员工作进行考评,定期向主管领导汇报工作。5、负责及时与院长、整形科主任沟通和通报每日情况和问题。职责(网络咨询员职责):1、负责网络在线咨询服务,利用“商务通”、“qq”、“msn”、“e-mail”、“留言版”、“论坛”工具与客户沟通,解答客户有关整形美容等方面的问题,为客户提供专业的医疗健康、美容方面的建议。2、利用“商务通”、“qq”、“msn”、“e-mail”、社区论坛等网络工具和平台开发客户,积极主动向客户介绍和推荐公司服务。3、网站留言板及论坛相关内容更新。4、负责记录客户咨询情况,记录客户咨询量、问题、客户信息等,负责建立客户资料档案、网络预约和挂号就诊统计表。5、直接对组长负责,向组长汇报和提交工作计划、客户档案和工作和成果。职责(电话咨询员):1、负责客户电话咨询服务,解答客户有关整形美容等方面的问题,为客户提供专业的医疗健康、美容方面的建议。2、利用电话开展营销,积极主动向客户介绍和推荐公司服务,开发和维护客户。3、建立记录客户咨询情况,详细记录客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