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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泰富事件分析中信泰富简介案例分析教训与启示背景介绍中信泰富的前身泰富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1985年,1986年通过新景丰公司上市,同年2月,泰富发展通过发行2.7亿股新股予中国国际信托投资(香港集团)有限公司,使中信(香港集团)持有泰富发展64.7%的股权。自此,泰富发展成为中信集团子公司。中信泰富有限公司的业务集中在香港及内地市场,经营业务以基建为主,包括投资物业、基础设施(如桥、路和隧道)、能源项目、环保项目、航空以及电讯业务。中信泰富于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并成为恒生指数成分股之一。其最大股东中国国际信托投资(香港集团)有限公司是北京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事件回顾中信泰富澳元巨亏事件起因中信泰富在澳大利亚西部经营着一个铁矿,到2010年的资本开支中澳元需求为16亿,外加每年的营运开支约10亿澳元。为了防范汇率变动带来的风险(前几年澳元兑美元一直在大幅升值),中信泰富开始购买澳元的累计外汇期权合约,也就是做了一笔外汇衍生品的投资。公司与香港数家银行签订的金额巨大的澳元杠杆式远期合约,与欧元兑美元、澳元兑美元汇率挂钩,实际上是做空美元、做多澳元。如果仅仅是这样也就罢了,但仔细去读中信泰富衍生产品条款,会发现很不平等的地方,其中包括澳元和欧元两个货币,最终是以币值较低的一个币种结算,这使得他们的风险无法得到控制。如果澳元汇率不能升到公司与银行事先约定的水平,中信泰富必须定期购入大笔澳元,直到澳元汇率上升到有关水平为止。ACCUMULATOR•累计期权,英文名称ACCUMULATOR,是一种以合约形式买卖资产(股票、外汇或其它商品)的金融衍生工具,为投资银行(庄家)与投资者客户的场外交易,一般投行会与客户签订长达一年的合约。涉及股票的累计期权称为累计股票期权,简称累股期权。累计期权合约设有“取消价”及“行使价”,而行使价通常比签约时的市价有折让。合约生效后,当挂钩资产的市价在取消价及行使价之间,投资者可定时以行使价从庄家买入指定数量的资产。当挂钩资产的市价高于取消价时,合约便终止,投资者不能再以折让价买入资产。可是当该挂钩资产的市价低于行使价时,投资者便须定时用行使价买入双倍、甚至四倍数量的资产,直至合约完结为止。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内部环境董事会制度:董事长大权在握控制着董事会独立董事会制度失去作用董事会高管巨额薪酬风险识别市场风险:澳元大幅贬值流动性风险:出现流动性危机信用风险:股价暴跌控制活动中信泰富外汇衍生品交易在操作上违背了基本的内部控制原则,尽管公司很多规章,实质都成了摆设,而没有被执行信息沟通•首先,中信泰富的财务层面面对金额如此巨大的金融衍生品合同不向公司董事会汇报和请示,信息在企业内部就不流畅;中信泰富巨亏启示1、制定清晰可行的金融衍生工具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明确在公司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中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具体操作人员的职权和责任,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对在交易活动中有越权或违规行为的相关人员,要有明确的惩处制度;要明确金融衍生业务的授权、执行、监控和报告程序;明确公司允许交易的金融衍生工具品种,单笔、累计最大交易限额以及相应承担的单笔、累计最大交易损失限额和交易止损点。这种事前的规范制度既可以保证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对金融衍生工具的使用不偏离企业目标,又可以防止在发生重大损失之后管理人员以不知情、未经其批准为由相互推诿责任。2、建立有效的风险识别与评估机制。企业在进行衍生工具交易前务必要识别相关的风险并对其损失进行评估。尤其是,杠杆式外汇交属于高风险品种,更要对其风险进行完整的评估,以确信其处于自身可接受范围之内。必要时,还需要聘请专业人士来帮助企业进行风险识别与评估。3、慎重对待金融衍生品★当风险和收益不平等时,实体企业不应该购买该衍生品来规避风险,因为实体企业的主营业务并非资本市场中的投资或投机,参与资本市场的初衷只是为了锁定收益,规避国际贸易中汇率带来的风险。当然,如果金融市场中有明显的盈利机会也并非不可加以利用,但这也是在风险与收益匹配或风险小于收益的基础上进行的。4、公司在进行投资时信息必须透明中信泰富在进行投资之前未在公司进行信息纰漏,中信集团事前对交易并不知情,而对外公司也是在损失发生之后很久才公布损失情况,违背了投资者的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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