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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时如何选择企业形态国会0705班第一组•根据我国目前的法律,设立企业的法律形态主要有: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可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需要选择适合的企业法律形态.•有甲.乙.丙.丁四个自然人,且他们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甲出资5万元,乙出资5万元,丙出资6万元,丁出资4万元。四人想设立一个饮料企业。他们应选择什么样的企业形态?如何才能高效管理他们所设立的企业?思考分析:选择什么样的企业形态•(1)甲乙丙丁四人为自然人,且他们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而且有实际缴付的出资,符合普通合伙企业设立的条件。•(2)投资者在两个以上,但人数相对较少,设立普通合伙企业比较合适。•(3)普通合伙企业对注册资本没有要求,创业时门槛相对较低。•(4)合伙企业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只需其投资者缴纳个人所得税即可。因此,对于自然人投资者来说,合伙企业负税较轻。•甲乙丙丁应选择普通合伙企业。如何高效管理普通合伙企业?(一)合伙企业设立程序•登记主管机关是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管理机关应在收到上述文件30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全体合伙人签订合伙协议并且实际缴纳出资之后,即可办理设立登记。•合伙企业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当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二)普通合伙企业的内部关系•(1)合伙企业的财产•合伙企业财产的构成:一是合伙人的出资;二是合伙企业的名义取得的收益。三是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按份共有)目前,丁由于急需一笔资金,决定转让他在企业中的财产,他应如何转让呢?•(2)合伙企业财产的转让对外转让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合伙人以外的人依法受让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内部转让内部转让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三)普通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不执行企业事务的合伙人的权利: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有权随时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帐薄和其他业务文件。•三种方式:共同执行、委托执行、聘任外人执行(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表决办法: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表决。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1)处分合伙企业不动产;(2)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3)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4)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5)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7)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有关事项。合伙人的忠实义务:•(1)竞业禁止。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合伙人也不能受他人委托,为他人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2)交易禁止。合伙人非经合伙协议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同意,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3)其他损害行为的禁止。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经过经营一段时间,该企业盈利10万元,企业的合伙人应如何进行分配呢?问题?(四)合伙企业的损益分配合伙协议有约定按约定的比例分配和分担合伙协议未约定首先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五)普通合伙企业与第三人的关系•1.保护善意第三人•2.合伙企业债务的承担(1)合伙企业的债务清偿顺序:①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②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2)合伙人之间的债务分担比例对债权人没有约束力。债权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清偿利益,请求全体合伙人中的一人或数人承担全部清偿责任,也可以按照自己确定的比例向各合伙人分别追索。(3)合伙人由于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数额超过规定的其亏损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近期,甲购买一辆汽车,他欠汽车公司3万元,他的个人债务是否应该由合伙企业承担呢?(六)合伙企业债务与合伙人个人债务•合伙人个人债务只能用合伙人的个人财产来承担,合伙企业不予承担。(1)合伙企业中某一合伙人的债权人,不得以该债权抵消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2)合伙人个人负有债务,其债权人不得代位行使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3)合伙人个人财产不足清偿其个人所负债务事,该合伙人只能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七)普通合伙企业的入伙和退伙•〔一〕入伙•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新合伙人入伙应符合下列条件:(1)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2)订立书面入伙协议。合伙企业应在作出接纳新合伙人入伙决定起15日内,向企业登记主管机关办理变更手续。•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但是,入伙协议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合伙企业法》规定:“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二}退伙•退伙分为自愿退伙、当然退伙、除名退伙。•退伙人的债务(1)退伙人对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共同承担连带责任。(2)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退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分担合伙企业的亏损;如果合伙协议中未约定分担比例的,退伙人则与其他合伙人平均分担亏损。
本文标题:创业时如何选择企业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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