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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1年招投标效能监察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对招投标工作的监督和管理,规范招投标行为,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根据集团公司、国电电力公司及厂(公司)招标管理及招标监督的有关制度、办法和规定,制定本实施方案。一、监察目的严格招投标程序,规范招投标活动,保证招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进行,防范和纠正招投标活动中的违规违纪行为,有效控制招投标活动中的法纪风险。二、监察范围2011年按照厂(公司)《招投标管理标准》规定应实施招标的工程、物资、综合类采购项目。监督重点是厂(公司)自行组织招标的采购项目。三、组织机构及职责(一)招投标效能监察领导小组组长:王志成副组长:郝春林、陈忠、王河(常务)成员:纪检监察部、审计部、物资供应部、计划经营部、生产技术部负责人职责:研究部署并指导和检查厂(公司)的招投标效能监察工作,协调处理效能监察工作的重大事宜,决定效能监察的重大事项。(二)招投标效能监察工作组2组长:纪检监察部、审计部负责人成员:纪检监察部、审计部有关人员、厂(公司)法律事务专责职责:按照本方案确定的监察范围、监察内容和工作要求,对招投标活动行使监督权、制止权、建议权,促进招投标活动合规有序进行。四、监察内容(一)对招标准备的监督1、对规避招标情况的监督:是否存在按规定应实行招标而未招标的行为,是否存在将必须实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以其他方式规避招标的现象;2、对招标方式的监督:招标方式的选择是否符合有关规定,限额以上法定招标的项目采取邀请招标方式是否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公开招标是否通过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其他媒介发布招标公告,邀请招标是否邀请3个及以上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参加投标;3、对招标文件进行备案审查:重点是是否按照管理权限履行了招标文件的审查程序,并有审查记录;招标文件是否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歧视或排斥潜在投标单位的行为;废标条款是否明确;评标标准和方法是否符合有关规定;4、对招标公告进行备案审查:重点是招标公告是否载明了对投标人资质要求;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收费标准等;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间是否不少于五个工作日;35、对资料报备的监督:是否在开标前五个工作日(特殊情况下两个工作日)将投标人资格预审名单、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名单、招标文件等有关材料报监督部门备案。(二)对开评标的监督1、对投标文件的接收情况进行监督:是否拒收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是否拒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是否宣布少于三家投标人的招标项目流标;2、对开标大会进行监督:是否按规定时间准时开标;是否邀请所有投标人和监督人参加开标大会;是否安排监督人员在开标大会宣读招投标工作纪律,以及向投标人公布投诉举报电话等联系方式;是否按照投标文件内容进行唱标;开标记录表上是否有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和投标人的签字;3、对评标委员会组成结构进行监督: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是否为五人(含五人)以上单数;评标委员会中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人数是否不少于评委总数的三分之二;4、对评标保密情况进行监督:是否对评标现场进行封闭管理;5、对投标人的监督:检查投标单位是否为列入公司“黑名单”的单位,投标单位的资格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授权委托书是否盖章并有法定代表人和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6、对评委履职情况的监督:评委在评标过程中是否有异常情况,是否遵守了保密规定,是否存在擅自中途退场等现象。(三)对评标报告及定标的监督1、检查书面评标报告内容是否齐全,评委是否签字;2、定标是否符合评标定标办法,是否按照评标委员会的推荐4顺序确定中标单位;确定非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中标的,是否有充分理由,并附有书面说明。3、招标项目如有投诉举报情况,招标委员会是否在招标监督部门调查核实后再确定中标人。(四)对合同签订的监督1、合同的乙方是否为定标会议确定的预中标人;如果改变中标人,是否有预中标人放弃中标的书面函件和能够证明预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往来函电。2、合同主要条款是否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一致。(五)对招标投诉的调查核实对投标人以各种方式提出的招标投诉进行认真核实,使每一件招标投诉及每一件投诉中提出的每一条线索均得到落实,并向投诉人进行反馈。五、工作要求1、纪检监察部与审计部作为厂(公司)招标监督的职能部门,负责对招标职能部门的招投标组织工作进行监督。要通过对招投标资料实行备案审查,对开评标等关键环节进行现场监督,参加定标会议,参与合同会签,对招投标活动的全过程进行监督。要立足于在过程中规范招投标活动,准备阶段的问题要在准备阶段进行纠正,开评标阶段的明显违规行为要及时制止,在保证程序合规的基础上,力求保证结果公正。对发现的招标组织部门明显违规或对邀请投标单位资格审查不严、导致开标时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致使流标的、以及对监督部门指出问题不进行整改或重复5发生类似问题的部门进行绩效考核。2、根据分级监督的要求,审计部负责向上级招标监督部门发送监标邀请,上报招评标资料,代表厂(公司)参加由上级公司组织的招标监督活动,并按季度和年度向国电电力公司招标监督部门报送招标结果统计表。3、物资供应部、计划经营部作为物资采购、工程管理的职能部门,在牵头组织本部门职能范围内的招投标活动中,要按照招标管理和招标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向国电电力公司相关招标办公室进行招标工作的请示、报告,向厂(公司)招标监督部门提供招投标的有关资料。要认真对待招标监督部门提出的意见建议,自觉规范招投标活动。做好招标活动的统计工作,并按季度和年度向审计部、纪检监察部报送招标结果统计表。生产技术部作为厂(公司)招标活动技术文件的把关部门和技术评标的主要参与部门,要严格履行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的审批程序,保证物资采购的技术要求参数、性能表述准确,技术评标因素量化标准明确,尽可能缩小评委的自由裁量空间,并能体现出对物资性能优劣的比较评价。工程发包的技术文件要准确描述工作内容和工作量,工程完工的质量验收标准,以及工程预算等,为保证招标工作的经济性创造必要条件。要及早作出招标计划,提供招标资料,保证招标所必须的时间。4、纪检监察部负责受理招投标活动的投诉举报,查办招标活动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对受理的每一件投诉举报调查核实情况,均应向效能监察领导组进行汇报。涉及招标人员违规违纪的,按照集团公司《职工惩处规定》提出处理意见,涉及投标人弄虚作6假骗取中标的,为该投标人建立不诚信档案,宣布其中标无效,并在规定期限内取消其在厂(公司)的投标资格。5、纪检监察部在11月底前,总结招投标效能监察活动情况,起草、报批效能监察报告,下发效能监察建议,督促责任部门进行整改。责任部门要按照规定时间向纪检监察部反馈整改情况或对监察建议的意见,实现闭环管理。纪检监察部二○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本文标题:2011年招投标效能监察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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