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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财务印章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使分公司财务印章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分公司财务印章是计划财务部行使经营管理职权的象征,是确认各项经营管理行为效力的重要工具。第三条分公司财务印章管理应当坚持统一、集中、规范、安全的原则,做到合规、安全、有序,确保经营管理行为的稳健、安全。第二章财务印章的种类第四条财务专用章用于以分公司名义开立银行账户的预留印鉴,以及进行资金行为的财务收支活动,缮制各类财务活动单据、报表等。第五条负责人名章分公司总经理名章:用于以分公司负责人名义进行的财务收支活动,缮制各类财务活动单据、报表,开立银行账户的预留印鉴,以及其他需加盖总经理名章的合同、协议、法律文书等。财务负责人名章:用于对分公司财务收支活动,以及缮制各类财务活动单据、报表的监督、审核,开立银行账户的预留印鉴。第六条日常工作用章现金收、付讫章,专用于财务出纳员收、付现金时盖销有关现金票据;转账收、付讫章,专用于财务出纳员收、付银行存款时盖销有关银行票据;作废章,用于财务人员盖销各类需作废处理的单据及票-2-据;附件章,用于财务人员盖销各类原始单、票据所附附件资料;工作人员名章:用于财务人员日常工作中需加盖个人名章的各类单据、凭证、报表。第三章财务印章的刻制与使用第七条分公司财务印章,由办公室按照总公司统一规定的标准和式样负责刻制,并将所刻制的主要财务印章印鉴报总公司备案后颁发计划财务部使用。第八条缮制分公司各类财务活动单据、报表时,需使用财务印章的由计财部负责人审批,重要的应报送总经理审批。第九条严禁在各类未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的待用印的空白单据、票据上使用公司财务印章。第十条分公司财务印章应按工作实际明确专人保管、使用。财务专用章,由分公司总经理保管、使用或授权计划财务部负责人保管、使用;负责人名章,由负责人本人保管、使用或授权计划财务部负责人、出纳员保管、使用;日常工作用章,其中现金收、付讫章,转账收、付讫章、作废章、附件章由财务出纳员保管、使用;工作人员名章由工作人员本人保管、使用。第十一条分公司财务印章应在办公场地内使用,不得带出办公场所,确因实际工作需要带出的,视情况轻重报计划财务部负责人或总经理审批。第十二条分公司财务印章应存放于专用保险柜内保管;每次用印完毕,应随即入柜,不得随意放置,以防失窃或盗用;发现印章失-3-窃或盗用,有关人员应立即向主管领导报告,并迅速采取措施追查。第十三条分公司财务印章磨损或单位、人员名称变更需要更换时,应由办公室负责清收、销毁,并重新刻制、备案、颁发新的财务印章。第四章附则第十四条任何人不得要求印章保管人违反印规定使用印章,对违规行为,印章保管人应坚决抵制。抵制无效,须及时向上级报告。未履行报告职责的,应追究失职责任。第十五条违反规定并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追究当事人责任,进行行政处罚并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第十六条本规定由计财部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本文标题:财务印章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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