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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资产清查、登记、评估和经营制度一、村集体资产产权界定制度1、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原则界定公有资产产权;在清查资产的基础上划清集体资产、私有财产的界限。确定公有资产的名称、数量和产值。2、按照“尊重历史、照顾现实、平等协商、有利发展”的原则,调处资产纠纷。3、资产构成较为复杂,其产权一时难以界定清楚的,列为待界定资产,作专项登记,暂不界定,继续安原方式管理,确保资产安全,不受侵占、流失。二、村集体资产清查制度(一)清查登记工作的主要任务和目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清查登记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全面查清集体经济组织集体所有的资产状况,明晰资产所有权,保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资产流失,维护资产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资产的合理利用和保值增值。工作目标是:1、全面摸清农村集体资产“家底”。(1)通过清查集体经济组织集体所有的各种资产,摸清集体资产的存量、结构、分布和运行效益情况,做到帐实、帐款相符,弄清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负债情况。(2)通过依法对集体经济组织集体所有的各种资产界定所有权,理顺产权关系,维护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3)通过对集体经济组织集体所有的各种资产进行重新核实,确定集体资产的价值总额。(4)通过对集体经济组织集体所有的资产依法进行所有权登记,把应归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集体所有的资产都纳入管理的范围。(5)通过建立健全集体资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集体资产的管理和监督。2、建立监管系统。通过资产清查,为我旗农村集体资产管理部门提供初始信息。3、完善管理制度。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农村集体资产管理部门要在全面总结、认真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逐步建立农村集体资产信息化系统管理平台,防止集体资产流失,提高农村集体资产的经营效益。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包括:投资责任制度、产权登记制度、资产占用制度、资产收益制度、民主管理和审计监督制度以及资产报告制度等。三、产权登记制度1、村公有资产经产权界定后,全面纳入产权登记管理;集体资产类向苏木公有资产监管中心申请登记。2、产权登记分为开办产权登记、变动产权登记、注销产权登记和产权登记年度检查;产权的取得、变更、消除应在30日内办理登记手续。3、产权登记的内容包括:单位名称、地址、负责人、经济性质、主管单位、资产总额等;申办登记需带有关文件,证件,会计报表等。4、村公有资产产权登记要进行年度检查时间安排在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报出10天之内,年检时根据资产变动情况填报《资产产权登记表》,由乡村公有资产监管中心组织检查5、产权登记过程中发现填报内容与实际不符的,乡村公有资产监管中心有权要求申办单位予以更正、延缓登记6、乡村公有资产监管中心应妥善保管审定后的产权登记表及有关资料,建立专门档案。四、村集体资产评估制度(一)帐面值或初步估算值在10万元以下的由村委会按以下方式自主组织评估:1、5千元以下的由村主干组织评估,评估价报村两委会确认通过。2、5千元—5万元的由村两委组织评估,评估价报村民代表会确认通过。3、5—10万元的由村两委组织评估,评估价报村民代表大会通过,评估结果张榜公示7天无异议后执行。(二)帐面值或初步估算值在10万元以上的按下列要求评估:1、10—50万元的项目,可视不同情况按实际需要,通过村民代表大会选择确定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评估或成立评估工作组自主评估。原则上涉及到房地产、矿产资源、企业破产清算等价值构成复杂、影响因素多、专业性强、自主评估难度打、价值又较高的项目,应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评估2、50万元以上的项目要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评估。3、村级自主评估成立的工作组,其人员组成要经过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报镇公有资产监管中心审核,要有各种类型的人员参加,特别要外聘2-3名专业技术人员或从业人员参与指导,所选聘的人员由村公有资产监管中心从技术人员库中临时随机抽选。5、按照申请、立项、资产清查、评定估算、验证、确认六个程序进行评估。(1)申请。评估单位向乡公有资产监管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内容包括评估目的、对象、要求等,并提供相关资料(2)立项。乡监管中心在接到书面申请后要认真对待进行审核,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立项与否的决定。立项后即可评估。(3)资产清查。对被评估的占用单位进行资产、债权、债务等查清,核实资产帐实是否相符,并作出清查鉴定。(4)评定估算。坚持程序并选用适合的方法进行评定估算,形成估算报告,并交村民代表大会审核,经审核无异议再报乡村公有资产监管中心验证。(5)验证。乡公有资产监管中心收到评估报告后组织有关人员对评估程序、标准、方法、有关依据、资料和计算结果等一一审核验证。(6)确认。经审核、验证确认评估价值,并由乡村公有资产监管中心下达确认通知书。五、村集体资产的经营与管理制度(一)村级集体的经营性资产,其经营采取租赁经营、承包经营、合资经营的经营模式。合资经营的,应该制定经营责任目标,明确考核奖惩办法;承包经营和租赁经营的要采取公开的招标、议标的方式进行。(二)集体资产的租赁经营、承包经营、合资经营要签订书面的合同或协议,合同和协议必要时应当办理鉴证。(三)村委会要与资产管理办主任签订《集体资产经营管理责任书》,明确集体资产的经营和管理责任。(四)设立村集体资产监督小组,对村集体资产的经营和管理进行民主监督,村集体资产监督小组成员由村党支部、村委会、股份社、村民代表等组成。
本文标题:村集体资产清查、登记、评估和经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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