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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资料网()25万份精华管理资料,2万多集管理视频讲座精品资料网()专业提供企管培训资料政府采购寿光市商务小区消防箱组合设备竞争性谈判文件项目编号:JWEC0607073C011招标人:寿光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采购人:寿光市城市新区建设指挥部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经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日期:年月日目录第一章谈判须知第二章谈判内容及技术要求第三章合同主要条款第四章谈判响应文件格式第五章评审办法三第一章谈判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规定1项目综合说明项目名称:寿光市商务小区消防箱组合设备交货地点:寿光市商务小区施工现场承包方式:综合单价固定承包要求质量标准:相关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合格供货期限:合同签定后20天内供货到达施工现场竞争性谈判内容:设备清单内全部内容2合同名称:寿光市商务小区消防箱组合购销合同3资金来源:寿光市财政拨款4供货人资质:具备消防部门认证的消防箱生产或销售的国内企业法人5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6谈判有效期为:30天(日历天数;从谈判截止之日算起)7谈判保证金数额为:3万元(保证金形式见谈判须知第10条的规定)8答疑时间:若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有疑问,请于2006年7月15日12点前发送邮件至ZBDL1234@yahoo.com.cn和wangley@tom.com并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36-8223128联系人:周女士注:供货商要同时将疑问的书面形式(加盖公章)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传真:0536-82231289谈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五份10谈判响应文件递交至:寿光市市府招待所丰乐园三楼会议室1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限:时间:2006年7月18日9点30分12谈判时间:2006年7月18日9点30分(投标企业须提前一小时到达开标现场)地点:寿光市市府招待所丰乐园三楼会议室地址:寿光市迎宾路282号联系电话:0536-522116913评审原则:综合评审,择优选定,不保证最低价成交一、总则l、工程说明1.1上述材料采购谈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已得到有关部门批准,通过竞争性谈判择优选定供货商。1.2谈判范围、日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l项。2、资金来源通过前附表第3项所述的方式获得,并将用于本材料采购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3、对供货商的要求及谈判费用规定3.1供货商资质见前附表第4项要求。供货商参加谈判会议时须携带以下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消防准进证(消防部门颁发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3.2参加该项目谈判的供货单位代表,必须是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带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中的委托人(带委托人身份证)参加谈判会议。3.3资格审查:采购人对每一个供货商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无资格参加谈判。3.4无论谈判结果如何,采购人对供货商在组织谈判活动中发生的任何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3.5成交供货商须承担成交服务费,成交服务费执行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按收费标准的70%计取。无论是否单独列项,该费用均认为已包含在报价中。3.6非由采购人处获取的竞争性谈判文件,无资格参加谈判。竞争性谈判文件售后不退。二、竞争性谈判文件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4.l本竞争性谈判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所有按本须知第6条发出的补充资料和第ll条所述的谈判答疑记录。竞争性谈判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谈判须知第二章谈判内容及技术要求第三章合同主要条款第四章谈判响应文件格式第五章评审办法4.2供货商应认真审阅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所有的谈判须知、采购货物介绍、合同条款等。如果供货商编制的谈判响应文件,实质上不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其谈判响应文件将被采购人拒绝。5、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解释供货商在收到竞争性谈判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按照前附表第8项要求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6、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修改6.1在谈判截止日期前,采购人都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竞争性谈判文件。6.2补充通知将以书面方式发给所有获得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货商,补充通知作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谈判双方均具有约束作用。三、竞争性谈判报价说明7、竞争性谈判价格7.1竞争性谈判价格7.1.1竞争性谈判报价应是竞争性谈判文件所确定的供货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以及合同履行期间各类市场风险的完全价格。7.1.2本次报价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形式,货币单位为人民币(元)。7.1.3供货商所报的单价和合价应包括材料、制作、元件组装、包装、运输、材料化验费、验收手续费、利润、税金、招标代理服务费等一切费用。应计未计部分视为全部计入。7.1.4供货商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计算、填写每一项的单价和合价。供货商没有填写单价和合价的项目及谈判范围规定报价表中应有的但谈判报价中没有的项目将不予支付,并认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单价和合价中。7.1.5供货商所填写的综合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供货商在计算报价时自行考虑风险系数。7.1.6采购清单中的数量为暂估量,供货商报价时不得改动。如实际供货数量、规格发生变化,按如下办法结算:(1)规格相同的,按相同规格的综合单价计算;(2)规格不同的,按相近规格的综合单价调整,如没有相近的,则按照采购人、招标人、土建总承包单位及供货商共同确定的单价调整。7.1.7供货商应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格式进行报价,要求分解单列的费用,必须单列。四、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8、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8.1报价函。8.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8.3授权委托书。8.4规格技术参数偏离表。8.5货物技术方案说明。8.6辅助材料。8.7售后服务承诺。8.8优惠条件。谈判响应文件格式见第四章。9、谈判有效期谈判响应文件在本须知前附表第6项所列的日历日内有效。10、谈判保证金l0.1供货商应提供不少于前附表第7项规定数额的谈判保证金,此谈判保证金为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10.2根据供货商的选择,谈判保证金必须是现金或银行汇票。谈判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06年7月17日16时以前递交至山东经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指定银行、帐户,并到山东经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换取收据,过期不予受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潍坊分行帐号:37001675508050000297开户名:山东经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l0.3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将视为不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而拒绝。l0.4未成交的供货商的谈判保证金将尽快退还(无息),最迟不超过成交后15天。lO.5成交供货商的谈判保证金,扣除成交服务费后,剩余部分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乙方合同内容完成后5日内退还(无息)。l0.6如供货商有下列情况,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l0.6.1供货商在谈判有效期内撤回其谈判响应文件;l0.6.2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l0.6.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ll、谈判答疑11.1供货商提出的与谈判内容有关的任何问题须按谈判须知前附表第8项的规定递交。11.2谈判答疑将尽快提供给所有获得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货商。对本须知第4.1款中所列竞争性谈判文件内容的修改,由采购人按照本须知第6条的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发出。l2、谈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l2.1供货商按本须知第8项、前附表第9项的规定,编制谈判响应文件。正副本应分别注明,“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谈判响应文件封面与“报价函”均应加盖供货商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谈判响应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交谈判响应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谈判响应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谈判响应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五、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l3、谈判响应文件的装订、密封与标志。13.1采购人对由于谈判响应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l3.2供货商应将谈判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分别密封在包封内,标明“谈判响应文件正本”或“谈判响应文件副本”。l3.3包封应写明采购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货商,并注明谈判截止时限以前不得开封。l3.4如果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写标志,供货商承担谈判响应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l4、谈判时限:14.1供货商应按前附表第11项规定的日期和时限之前将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到规定地点。l4.2采购人可以按本须知第6条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人与供货商以前在谈判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谈判截止日期。15、谈判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5.1供货商可以在递交谈判文件以后,在规定的谈判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递交修改或撤回其谈判响应文件的通知。在谈判截止时间以后,不能更改谈判响应文件。15.2供货商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l3条规定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在内层包封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15.3在谈判截止日期与谈判响应文件中规定的谈判有效期终止日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货商不能撤回谈判响应文件。否则其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六、成交l6、成交l6.1采购人将于前附表第9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谈判会议,参加谈判的供货商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谈判会议。l6.2谈判会议在监督机构的监督下,由代理公司组织并主持。对谈判响应进行检查,确定它们是否完整,是否按要求提供了谈判保证金,文件签署是否正确,以及是否按顺序编制。l6.3供货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未参加谈判会议的视为自动弃权。谈判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无效:16.3.1谈判响应文件未按规定标志、密封;16.3.2未经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签署或未盖供货商公章或未盖法定代表人(代理人)印鉴;16.3.3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16.3.4谈判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谈判响应文件;16.3.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l6.4由监督机构当众宣布核查结果,并宣读有效的供货商名称,然后按供货商送达谈判响应文件的顺序,宣读其谈判报价、质量目标、优惠条件、服务承诺以及采购人认为适当的其他内容。七、评审l7.评审内容的保密l7.l从开始谈判,直到宣布授予成交供货商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审和比较的所有资料,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供货商或与评审无关的其他人泄露。l7.2在谈判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审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供货商对采购人和谈判小组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谈判资格。l8、谈判响应文件的澄清l8.1为了有助于谈判响应文件的审查、评审和比较,谈判小组可以个别地要求供货商澄清其谈判响应文件,但不允许更改谈判报价或谈判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有关澄清说明与答复,供货商应以书面形式进行。19、谈判响应文件的符合性鉴定l9.1在详细评审之前,谈判小组将首先审定每份谈判响应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l9.2就本条款而言,实质上响应要求的谈判响应文件,应该与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所有规定要求、条件、条款和规范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所谓显著差异或保留是指对材料的发包范围、质量标准及运用产生实质性影响;或者对合同中规定的供货商的权力及供货商的责任造成实质性限制;而且纠正这种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供货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评审时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响应文件,经谈判小组认定,将可能被视为重大偏离或未实质响应(谈判小组认定属于重大偏离或未实质性响应的谈判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1)未加盖供货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的谈判响应文件;(2)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和要求、技术标准或不满足谈判响应文件技术规格书中的主要参数或提出的偏离采购人不予接受的谈判响应文件;(3)谈判响应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或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4)谈判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款;(5)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谈判响应文件;(6
本文标题:XX商务小区消防箱组合设备竞争性谈判文件(DOC 2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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