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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管理规章制度一、总则1、为进一步加强学生会内部管理,规范学生会成员行为,明确各部责任,高效,合理的提高学生会干部素质,特制定本规定。2、学生会干部应树立高度的主人翁责任心,努力工作保证质量,按期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3、全体学生会成员应当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按照有关准则规范约束自己的言行。4、学生会内部各成员之间地位一律平等,一视同仁。但学生会成员在工作上必须服从组织,服从学生会管理体系结构。学生会宗旨:全心全意为同学们服务学生会工作方针:分工明确、团结合作二、学生会各部门及其职能主席团:贯彻执行党总支、团委各项有关学生工作决议。对全系各类活动进行决策、布置和协调。秘书处:统一管理各部档案、召集学生会各类会议,做好会务工作。学习部:学风检查,组织各类活动,带动全院学习气氛,为学生学习提供各类信息支持和方法及指导。文艺部:组织各类文艺活动,并配合院里搞好文艺演出,丰富师生的精神文化生活。艺术团:在文艺部的领导下带领我院学生开展文艺活动。宣传部:配合其他各部门搞好宣传工作,使广大学生能及时掌握各类活动信息。科技部:普及网络方面的知识并培养网络方面的人才,还负责院网络建设。体育部:举办各类体育竞赛,增强学生的竞争意识和体质,丰富师生课余生活。生活部:对全系宿舍的卫生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培养健康、向上的生活观念。外联部:为学生会举办各类活动拉赞助以筹集经费,还包括学生会的外事联系工作。实践部:为我院学生提供更多社会实践机会。。三、学生会管理体系结构1、体系结构:主席团→学生会主席→副主席→主席助理→各部部长→副部长→干事2、学生会管理实行层层负责制:干事对副部长负责,副部长对部长负责,部长向主管部门的主席、副主席、主席助理负责,主席助理对主席负责,副主席对主席负责。某一级职能人员一旦出现重大工作失误,不光追究其本人责任,还将追究其上一级分管领导责任。3、组织下达的任务,主要负责部门及协助主要负责部门工作的其他部门学生干部在执行任务时,不得超越其职权范围。如违反,或有学员举报,学生会主席和副主席视情节严重程度对违反的学生干部及涉及人员追究责任或撤消其学生干部的职务。四、会议制度1、学生会实行例会制度(1)学生会定期召开学生会例会,汇报和交流各部的工作,会议由学生会主席主持。学生会例会每周召开一次,时间——周一中午11:40,地点:教一418教室,与会人员——主席团成员及各部部长,副部长。(2)学生会各部定期召开会议。(3)学生会主席团、学生会各部召开会议,将具体时间提前一天报学生会办公室,由办公室安排人员作会议记录、备案。2、学生会各种各级会议一律实行考勤制度,并将其作为会议记录的一部分上报学生会办公室。3、学生会各级会议原则上不得缺席,若有特殊情况,须向主管领导请假。无故不参加者,学生会内部将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上报学院,给予惩罚。3、学习⑴考试出现作弊行为者坚决免职。⑵考试一门不及格扣5分,考试两门不及格予以停职(选修课不计)。每个学生干部原始分为100分,每个部门原始分为120分(干部个人减少的分,在所在部门减少相应的分数),每一个学期进行一次学期末得到评分结果。学生干部个人积分75以上为合格(含75分)可继任为学生干部,若不合格则通过组织程序予以罢免,推荐工作积极的同学接任。部门积分为60分以上为合格(含60分)可继续工作,若不合格则在学生会内部予以通报批评,有两次不合格的部门通过上报,罢免该部部长职务。积分结果由办公室主任统计记录。十、附则1、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2、若本制度与在此之前有关制度相冲突,以本制度为准。3、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在主席团。
本文标题:学生会管理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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