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竞争性谈判文件项目编号:GXZC2011-J1-10596-ZC项目名称:办公设备采购采购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管理办公室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2011年12月31日办公设备采购(GXZC2011-J1-10596-ZC)1目录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2第二章竞标人须知前附表………………………………5第三章项目需求…………………………………………13第四章谈判书格式………………………………………19第五章合同主要格式……………………………………27第六章评分标准…………………………………………36办公设备采购(GXZC2011-J1-10596-ZC)2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办公设备采购(GXZC2011-J1-10596-ZC)3竞争性谈判公告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管理办公室委托,对办公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特邀请有关单位参加竞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项目名称:办公设备采购项目编号:GXZC2011-J1-10596-ZC二、竞标内容:液晶电视5台、投影仪5台、电动幕布5付、防盗吊箱5个、主音箱5对、主功放5台、有线会议话筒30台、调音台5台、反馈抑制器5台、音箱支架5付、DVD5台、排插5个、机柜线材5项、移动机柜5个、布线及线路整改5项等。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谈判文件。三、竞标人资格: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四、购买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时间及地点:请于2011年12月31日—2012年1月9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到广西南宁市竹溪路2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办事厅购买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购买或邮购谈判文件时,均需提供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如需邮寄另加邮费50元,请将邮购款转入下述帐户,款到即寄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办理汇款后请将详细的邮寄地址、邮编、电子信箱、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等传真到0771-5309290。如未能提供联系方式造成谈判文件无法邮寄或有更改及有补充通知而无法联系的,后果由竞标人自负。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响应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2012年1月10日上午9时整前在广西南宁市竹溪路2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五楼会议室递交,逾期不受理。六、截标时间及地点:于2012年1月10日上午9时整在广西南宁市竹溪路2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五楼会议室截标,参加竞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七、谈判时间及地点:2012年1月10日上午9时整截标后为与竞标人谈判时间,具体时间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另行通知。地点:广西南宁市竹溪路2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五楼会议室,参加竞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证件(法定代表人凭资格证书和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谈判。八、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银行帐户: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南宁市琅西支行账号:45001604568059198888本中心财务部(电话:0771-5309293,传真:0771-5309294)九、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办公设备采购(GXZC2011-J1-10596-ZC)4项目负责人:包宇杏联系电话:0771-5309313、传真:0771-5309311(Fax);购买谈判文件联系人:玉晨联系电话:0771-5309290、传真:0771-5309290邮编:530021地址:广西南宁市竹溪路29号十、招标采购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管理办公室联系人:赵文斌联系电话:0771-5871105十一、网上公告媒体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财政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2011年12月31日办公设备采购(GXZC2011-J1-10596-ZC)5第二章竞标人须知前附表办公设备采购(GXZC2011-J1-10596-ZC)6竞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号内容11.1项目名称:办公设备采购项目编号:GXZC2011-J1-10596-ZC23.1竞标人资格: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37.4竞标报价:竞标人必须对《项目需求》中的货物和服务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48.1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59.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2年1月10日9时整地址:广西南宁市竹溪路2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五楼会议室。69.2竞标有效期:竞标截止日期后60天。710.2竞标保证金(人民币):0.23万元(须足额交纳)竞标保证金应在竞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811.1谈判时间:2012年1月10日9时整截标后(具体时间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另行通知)谈判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五楼会议室911.6评分标准:比照最低评标价法(详细见第六章)办公设备采购(GXZC2011-J1-10596-ZC)7竞标人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1.1项目名称:办公设备采购竞标编号:GXZC2011-J1-10596-ZC本文件仅适用于本文件中所叙述的货物、服务类政府采购项目。2.定义2.1“采购人”是指: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管理办公室。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2.3“谈判供应商”是指响应本文件要求,参加谈判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果该供应商在本次谈判中成交,即成为“成交供应商”。2.4“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2.5“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2.6“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本文件要求,编制包含报价、技术和服务等所有内容的文件。3.谈判供应商的基本条件3.1竞标人资格: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3.2其他:无。4.谈判费用、竞标公告、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4.1谈判费用:谈判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谈判结果如何,采购人和本中心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责任承担此类费用。4.2竞标公告:见2011年12月31日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财政网()及本中心网站()。4.3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4.3.1竞标人应认真审核《货物需求和说明》中的技术参数、配置及要求,如发现表中技术参数、配置有误或要求不合理的,竞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要求澄清,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竞标人负责。4.3.2任何要求澄清谈判文件的竞标人,均应在竞标截止日期三日前的正常工作时间以传真等书面形式通知本中心,同时认定其他澄清方式为无效。本中心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4.3.3本中心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三日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财政网()及本中心网站()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谈判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4.3.4本中心可视具体情况,延长竞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本中心至少在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办公设备采购(GXZC2011-J1-10596-ZC)8件的截止时间二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谈判文件收受人,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财政网()及本中心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二、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5.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编制基本要求5.1谈判供应商对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应按要求装订和封装。5.2谈判供应商提交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以及谈判供应商与本中心和采购人就有关谈判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谈判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使用别的语言,但其相应内容必须附有中文翻译文本,在解释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时以翻译文本为主。5.3谈判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承诺并履行本文件中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5.4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必须按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通知及附件进行编制。5.5如因谈判供应商只填写和提供了本文件要求的部分内容和附件,而给评审造成困难,其可能导致的结果和责任由谈判供应商自行承担。5.6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应分为价格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两个部分组成(要求装订成一本)。5.6.1价格文件1)谈判报价表;(附件二)[必须提供]5.6.2商务技术文件(应该有的必须提供,如未提供,谈判小组有权拒绝其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1)谈判书;(附件一)[必须提供]2)供货清单(附件三);[必须提供]3)技术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附件四)[必须提供]4)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①竞标人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内页复印件或者证明竞标人具有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注册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复印件,要求清晰反映该竞标人本年度年检情况记录,同时要加盖单位公章。营业执照/注册登记证书超过期限不年检,竞标人须提供说明和证据,证明其营业执照/经营资格没有被吊销或者注销。以上均为必须提供,原件备查;②对于有经营资质要求的,竞标人必须提供有效的经营资质证书副本内页复印件,要求清晰反映该竞标人本年度经营资质,同时要加盖单位公章。经营资质证书超过年限不年检,竞标人须提供说明和证据,证明其经营资质没有被注销。以上均为必须提供,原件备查5)生产、销售许可证(如国家实行强制性要求的);6)货物制造检测标准;7)货物认证、检测报告、鉴定证书等;8)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附件五)9)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时,必须提供)办公设备采购(GXZC2011-J1-10596-ZC)910)产品获奖证书;11)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数量、性能、内部配置、使用原材料,引进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等情况;12)货物制造、检验、验收执行的标准;13)质量保证措施;14)产品样本、使用保养说明书、图纸等技术资料;15)售后服务承诺书(内容可以是提供的切实可行的售后服务和优惠承诺)[必须提供];16)谈判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6.计量单位6.1除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文件所要求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三、谈判报价要求7.1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而谈判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总报价中。7.2成交供应商负责本项目所需货物的制造、运输、售后服务等全部工作。7.3竞标人应在竞标报价表上标明单价和总价。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除上述原因以外,如果因竞标人原因引起的报价失误,并在谈判时被接受,其后果由竞标人自负。7.4竞标报价:竞标人必须对《项目需求》中的货物和服务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四、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份数、封装和递交8.谈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封装8.1谈判供应商应将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中“价格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装订成一本(两文件相隔之间用封面标识,封面写明“价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字样)。谈判供应商将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按正、副本分别装订
本文标题:区政采-竞争性谈判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695290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