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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安健环管理策划书安全管理职业健康环境管理策划书编制单位:编制日期:2批准:审核:编制:3目录第一章安全施工管理制度第一节安全施工管理制度第二节安全施工教育培训制度第三节安全施工检查制度第四节安全工作例会制度第五节安全防护用具管理制度第六节防火、防爆安全管理第七节脚手架、跨越架安全管理制度第八节施工安全、技术第二章职业健康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三章环境管理及文明施工措施4第一章安全施工管理制度第一节安全施工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1.1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施工职责,加强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安全施工水平,明确施工生产安全。1.2公司各级人员应在各自的岗位上,对实现安全施工的要求负责,严格履行所规定的职责,做到“四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受伤害。1.3对发生的不安全情况或事故应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1)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2)事故责任者和应受教育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3)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罚不放过(4)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1.4各级人员要自觉接受安监部门(人员)对安全施工的检查监督并及时研究整改安监部门提出的问题。第二条安全职责2.1公司法人代表授权,副经理即为本工程安全施工的第一责任者。对本工程的安全施工负全面领导责任。2.2认真组织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条例及上级有关规定,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2.3切实摆正经济效益与安全的关系,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做到“五同时”但当安全与经济效益两者有茅盾时,必须绝对地服从安全。2.4改善职工劳动条件,为职工做到“四不伤害”,为工程确保生产安全打好基础和保证。2.5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2.6对隐患和事故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做到奖赏分明。第三条生产技术人员安全职责3.1本段的安全技术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3.2织编制施工技术措施的同时,编制好施工安全措施。3.3加强隐患和事故分析。负责技术鉴定和预防事故的对策措施中技术措施编制。3.4工程中遇到的技术问题及时研究解决,确保安全生产。3.6负责施工人员的技术研究。第四条安全员职责4.1负责本工程各项安全措施的制定落实和开展经常性的检查。4.2开展对人员每周一次的安全学习活动,教育人员在工作中做到“四不伤害”。54.3检查、督促工作中各岗位人员遵章守纪情况,及时发现及时纠正和处理。4.4对隐患和事故负责做到“四不放过”并提出防范措施。第五条施工班长职责5.1正确处理好生产与安全的关系,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做到“五同时”。5.2支持安全员的工作,并主持召开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动。5.3每个工作地点,指派一名专职安全监护人员。5.4坚持规定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并履行在工作现场工作内容和安全注意事项对工作班人员宣读,并让其在安全交底上签字。5.5每次工作前安排人员检查工器具的情况,为安全生产提供保证。5.6在实际工作中。遇有不符合安全交底要求和安全措施不当情况,应及时与监护人和责任人联系处理,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第六条工人安全施工措施6.1牢固树立“安全施工,人人有责”的思想,参加并认真学习安规里知识和有关制度,自觉做到“三不伤害”。6.2严格按照工艺标准或安全交底的要求作业,严禁擅自变更施工方法。6.3坚守工作岗位,加强工作责任心,加强作业群体的安全监护工作。6.4正确使用安全帽安全带等个人用具或其他工器具。6.5作业中发现问题先停止工作并及时向班长汇报,待问题解决后再进行工作。6.6发生事故时及时抢救作业者,保护现场并及时向班长汇报调查、分析事故时要如实反映情况,并积极提出改进意见和防范措施。第七条安全施工检查制度7.1本着从严要求、实事求是的原则,安全检查应采用在施工现场看、查、问、评的方式进行检查。7.2查领导、班长工作是否做到“五同时”。7.3查人员对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落实情况。7.4查施工现场的隐患、查违章、查不文明施工。7.5查对事故是否做到“四不放过”原则。第八条工器具管理制度8.1对工器具必须实行专人操作,对国家规定特种作业项目如绞磨、电工、焊工等还应持证上岗。8.2工作前应组织人员对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清洗、修理,合格的工器具才能施工。8.3工器具应分门别类地有专人保管,领用时应要有领用和归还手续。8.4工作中工器具的使用严禁以小代大或有质量问题而将就使用。8.5人员作业中发现工器具有质量和安全隐患,必须停止使用,并及时汇报领导。8.6按照《安规》要求做好工器具的实验工作。第九条考核办法69.1对经查实的未按以上制度要求履行工作的责任人,处以50-100元经济处罚,对造成严重后果;未遂及以上事故责任人,处以200元以上罚款,并在事故调查后,按情节和损失另行处理。9.2对本公司和电力部门认定的习惯性违章内容,虽没有造成后果,但第一次违章者,处以50元罚款,第二次处以100元罚款,第三次犯同一错误,作辞退处理。第二节安全施工教育培训制度第1条公司经领导、专职监员、各工程部主任(项目经理)等管理人员必须参加每年由公司安监部门组织的各种安全考试。第2条公司每年应组织一次各部门生产技术人员、班组施工作业人员参加安全规章、规程制度的考试,此项工作由公司领导、主管安全员负责。第3条对新分配招收人员必须进行时间不少于三天的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分配上岗工作。第4条三级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4.1公司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电力工作部门有关电力建设规程、规定;本企业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本企业安全施工情况、施工特点、主要危险及要害部位;一般安全施工防护知识和电气、起重及机械方面安全知识;本企业伤亡事故典型案例等。4.2各项目部:本工地施工特点、性质和安全施工概况;主要工种及作业中的专业安全要求;本工程施工区域内主要危险作业场所、特种作业场所有毒作业场所的安全注意事项等。4.3队、(室)级:安全施工概况;工作性质有及施工范围;本岗位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器具的性能,防护装置的作用和使用方法;本队、(室)施工环境、事故多发场所及危险场所;讲解安全规程、岗位责任制和有关安全注意事项;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的正确和保管方法。第5条临时合同工技术安全教育、培训、考试根据公司从事电力生产建设临时工安全管理要求进行。第6条施工招用的当地民工在施工前,必须由施工负责人讲解工作范围,安全注意事项和操作方法,结合安全活动、施工作业票、站班会进行,并做好安全监护工作。第7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专业操作技术培训和安全规程有学习,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并取证后方可上岗独立操作。第8条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型极具、调换工种等,必须进行适应新岗位,新的操作方法和安全技术教育和必要的实际操作训练,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第9条对严重违反安全规章制度的人员,应由安监部门组织重新进行安全学习、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7第三节安全施工检查制度第一条安全检查室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时消除各种不同安全的因素,确保安全施工生产的重要手段。第二条各部门除进行经常的安全检查外,每年还应进行春、冬季安全大检查和定期检查,专业检查,节假日检查。2.1春、冬季安全大检查;指公司党、政、工团联合进行的安全大检查,由公司安监处组织进行。2.2定期检查;由公司所属各项目部、施工队、每月一次交定期安全检查由各部门组织进行。2.3专业检查;指对危险物品、消防安全、工机具的检查,由保卫处等专业部门组织进行。2.4节假日检查;由各单位后勤部门做好防火防盗及治安工作的检查。第三条开展安全检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和要求,有检查的提纲,(安全检查表)和验评标准,并做好检查的记录。第四条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4.1查思想:各级领导是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是否认真履行第一安全责任者的职责,是否真正把安全工作列入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并付诸实施。查有关安全文件、规章制度及“反事故措施”的学习贯彻执行情况是否渗透到每个岗位。4.2查管理:公司安全网络是否运转正常,查安全技术计划和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制、交底和贯彻执行;查各项安全管理基础工作是否正常开展。4.3查制度:各级人员的安全施工(生产)责任制度是否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台账是否齐全和执行情况;各级人员遵章守纪情况。4.4查隐患:查施工现场存在的不安全隐患,查违章违规,查工器具、安全用具(设施)、危险物品的使用和保管情况。4.5查事故处理:事故处理是否做到“四不放过”原则,(1)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2)事故责任者和应受教育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3)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罚不放过(4)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第五条安全检查的办法:本着实事求是、从严要求的原则,安全检查一般采取“看、查、问、评”的办法,深入工地、施工现场、班组进行检查。第六条安全检查始终贯彻领导和职工相结合的原则,及时总结和推广安全工作先进经验,对查出的问题必须及时整改。第七条对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填写“安全施工问题通知书”及时整改事故隐患。第八条安全检查应对检查工作负责,检查时发现违章违规现象,必须立即制止改正,根据情节轻重,作出处罚。8第四节安全工作例会制度第1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应每季首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研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施工中的具体问题,检查本公司安全施工的目标计划中的具体问题,检查本公司安全施工目标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实施情况,提出下阶段的安全工作要求。第2条公司应每月定期召开一次安全网会议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文件、指示、讨论分析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中发现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措施。第3条各工地应每月召开一次有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员、班组长、工地安全员参加的安全专业会议,及时分析了解和掌握安全施工动态,及时解决在施工中存在的问题,总结、布置日常时性安全管理工作。第4条各队(室)必须坚持每周一次安全活动,每天要开好班前(后)会,在布置小结声场任务的同时,做好安全生产交底和交接手续。第5条公司召开安全工作会应由行政正职组织和主持。项目部及各队(室)召开的安全工第6条作会议应有完整的记录,并立卷存档。第五节安全防护用具管理制度第1条总则:1.1安全帽、安全带(绳)是施工中主要的个人防护用具。在特定的条件下,正确使用可减免或减少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保证人身安全。1.2新添置安全防护用具,应由安全员向项目部提出添置计划,项目部负责选购公司。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检验合格及无生产许可证厂家的产品一律不得选购。1.3安全防护用具,建立发放台帐,项目部保管员负责存放。安全防护用具必须存放在干燥通风、无腐蚀剂的场所。1.4安全防护用具的领用,由项目部安全员或工作负责人签发领用单到项目部领用,否则保管员一律不得领用。损坏调换的,凭单调换并回收废品,统一处理。第2条安全帽的使用和管理:2.1凡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正确配戴安全帽。2.2安全帽应妥善保管,严禁摔打,当凳坐,不作装材料工具使用。2.3安全帽表面有破损或无防震罩等严禁使用。第3条安全带(绳)的使用管理:3.1凡登高作业必须使用合格的安全带(绳),每次使用前必须做好外观检查,发现断裂、断股、霉变、损伤或铁环破损、挂钩变形、缝线脱开等缺陷不得使用。3.2安全带(绳)只适用于高挂低用或平行栓挂,禁止低挂高用。安全帽(绳)必须系在牢固构件上,不得系在棱角锋利处。杆塔上作业移位时,不得离开安全带(绳)的保护。第4条脚扣的使用4.1凡登高作业必须使用合格的登高工具,脚扣登高时先做冲击试验。94.2每天上下班时必须轻拿轻放,不得放在棱角锋利的物件上,不使用时必须放在通风的室内。4.3脚扣表面有裂纹,防滑衬层破裂,脚套带不完整或有伤痕等不得使用。第六节防火、防爆安全管理第一、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第1条为了加强仓库消防安全工作,必须认证执行公安部颁发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第2条仓库消防安全必须贯彻“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第3条公司及各队应指定主管领导为仓库防火责任人,并设仓库防火负责人,全棉负责仓库的消防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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