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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务员行测辅导:判断推理解题技巧(一)公务员考试中,有些考题给出的确定条件较多。根据这些条件,若能直观排除选项,则不必运用其他方法。只要把条件代入并排除与条件不符的选项,正确答案一目了然。试题11(北京2008-33)高中同学聚会,甲、乙、丙在各自的岗位上都做出了一些成绩,成为了教授、作家和市长。另外:①他们分别毕业于数学系、物理系和中文系。②作家称赞中文系毕业者身体健康。③物理系毕业者请教授写了一个条幅。④作家和物理系毕业者在一个市内工作。⑤乙向数学系毕业者请教过统计问题。⑥毕业后,物理系毕业者、乙都没再和丙联系过。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丙是作家,甲毕业于物理系B.乙毕业于数学系C.甲毕业于数学系D.中文系毕业者是作家[解析](1)根据题中多个已确定条件可直接排除选项。据条件⑤“乙向数学系毕业者请教”,排除B项:乙毕业于数学系。据条件⑥“物理系毕业者、乙没和丙联系过”推出:甲=物理系,排除C项:甲毕业数学系。据条件②“作家称赞中文系”排除D项:中文系毕业者是作家。(2)排除B、C、D后,答案为A。排除法除用于对照排除选项外,还可用于排除多余的条件。多余的条件具有很强的干扰性。把独立无关联的条件分离出去,肃清干扰,看似复杂的问题会骤然简明。如:试题12.宿舍住着四个研究生,分别是四川人、安徽人、河北人和北京人。他们分别在中文、国政和法律三个系就学。其中:①北京籍研究生单独在国政系。②河北籍研究生不在中文系。③四川籍研究生和另外某个研究生同在一个系。④安徽籍研究生不和四川籍研究生同在一个系。以上条件可以推出四川籍研究生所在的系为哪个系?()A.中文系B.国政系C.法律系D.中文系或法律系[解析](1)文中“四个人”对应“三个系”,而条件①中“北京籍研究生单独在国政系”是无关联的孤立条件,排除这个条件,就简化为“三个人”对应“两个系”。即:“四川、安徽、河北”研究生对应“中文、法律”系。(2)根据条件②“河北籍研究生不在中文系”推出:河北人在法律系。(3)根据条件③和条件④推出四川人和河北人在一个系,因此:四川人在法律系。答案为C。试题13.张、王、李、赵4人分别会钢琴、竖琴、长笛、小号四种乐器中的两种,他们有3个人擅长钢琴,但没有一种乐器是4人都擅长的,并且知道:?/P②李不吹长笛,但张和赵擅长的不同乐器,李也擅长。③没有人既会小号又会竖琴。④没有一种乐器是王、李、赵都擅长的。根据题干条件,以下哪项是4人分别擅长的两种乐器?()A.张擅长钢琴、小号,王擅长钢琴、竖琴,李擅长钢琴、长笛,赵擅长竖琴、长笛B.张擅长钢琴、小号,王擅长钢琴、长笛,李擅长钢琴、竖琴,赵擅长竖琴、长笛C.张擅长钢琴、长笛,王擅长钢琴、小号,李擅长钢琴、竖琴,赵擅长竖琴、长笛D.张擅长钢琴、长笛,王擅长钢琴、竖琴,李擅长竖琴、长笛,赵擅长钢琴和小号[解析](1)该题似乎复杂,但对照题干观察选项,运用代入排除法,简单易行。(2)将题干已知条件代入选项分析:根据①“张吹小号,而王不会”选留A、B而排除C、D;根据②“李不吹长笛”排除选项A,剩B是答案。有的试题,直观上只能排除1~2项,然后,要辅助推演或假设等其他方法再继续澄清。试题14.来自英、法、日、德的甲、乙、丙、丁四位旅客在一起,他们除了懂本国语言外,每人还会说其他三国语言中的一种。①有一种语言是三个人会说的,但没有一种语言四个人都会。2②乙不说英语,但甲与丙交谈时,他却能给他们当翻译。③甲是日本人,丁不会说日语,但他俩却能毫无困难地交谈。④乙、丙、丁交谈时找不到共同的语言。⑤四个人中,没有一个人既能说日语,又能说法语。问:这四人的国籍和所会外语为()。A.甲日/德语、乙法/德语、丙英/德语、丁英/法语B.甲日/德语、乙法/德语、丙英/法语、丁英/德语C.甲日/法语、乙英/德语、丙英/德语、丁日/英语D.甲日/法语、乙英/德语、丙法/德语、丁日/德语[解析](1)审视题干,确定性条件较多,首先考虑排除选项法。因为,题干条件是确定的,选项中所有的对应或组合也都是明确的。这就有诸多机会断定:哪些选项符合题中条件或不符合条件。其中条件⑤“四个人中,没人既能说日语,又能说法语”最适用度量或评估选项。(2)D选项中甲同时说“日、法”语,与条件⑤不符,排除C、D。亦可:根据条件③“丁不说日语”,直接排除C、D。(3)剩余A、B都锁定了“甲日/德语”,再寻找与“甲日”或“德语”相关条件推演。(4)与其相关的是条件③“甲是日本人,丁不说日语,他俩能交谈”。(5)在A、B中,B符合条件:甲、丁的共同语言是德语。答案为B。针对上题,还有更快的排除法:根据条件③“甲(日)和丁(-日)有共同语言”,分别排除A、C、D(丁=-日,不同语),直接得解。可见,运用排除法颇具机动灵活性。针对不同的个体试题,可能有不同着眼点或切入点,有的简明、有的相对稍繁,但是,对于应试来说,针对个别试题的个别手段往往没有普适性,应从宏观上把握:快读:确定条件诸多,未必细读分明;快解:首选排除方法,辅助推演澄清公务员行测辅导:判断推理解题技巧(三)智力测验试题中,当题干给出某个确定条件时,要把这个既定条件做为解题的开端,搜索与其相关的条件切入推演。然后,把推演的结果再作为确定条件,继续寻找相关条件再推,丝丝入扣,直至水落石出。这样的方法称作“关联推演法”。请看试题:试题4.某宿舍有甲、乙、丙三人,一个出生在北京市,一个出生在上海市,一个出生在广州市,他们所学的专业,一个是金融,一个是管理,一个是外语。已知:①乙不是学外语的。②乙不出生在广州市。③丙不出生在北京市。④学习金融的不出生在上海市。⑤学习外语的出生在北京市。根据上述条件,可推出甲所学的专业是()。A.金融B.管理C.外语D.推不出[解析](1)问:甲所学专业?题干中确定的条件只有:⑤学习外语的出生在北京市;(2)与条件⑤相关的词项是:外语、北京。(3)条件中涉及“外语”和“北京”的是①和③。(4)根据条件①知道“乙不学外语”,根据条件③“丙不出生在北京市”推知丙也不学外语。既然乙、丙都不学外语,于是推出:甲学外语。答案C。[提示]确定条件是指直接断定对象具有某种属性或特征的条件。如:上海人是编程工程师,北京人是翻译。凡属假言命题或否定命题,都不是确定条件。如:若上海人是编程工程师,则北京人是翻译;上海人不是医生。试题5.张、王、赵三人在一个部门工作,其中一人是局长、一人是书记,还有一人是工程师。已知:王、赵的个头比工程师高,书记的个头比王矮,张和书记不一样高。由此可见()。A.张是局长,王是工程师,赵是书记B.张是工程师,王是局长,赵是书记C.张是局长,王是书记,赵是工程师D.张是书记,王是局长,赵是工程师3[解析](1)从确定条件“王、赵的个头比工程师高”,推出工程师:-王,-赵=张;(2)对照选项,只有B正确。答案B。试题6.(江苏2006A类-60)某商务公司中,晓华、光子和龙生担任着经理、副董事长和会计的职务(但不一定是上述顺序):已知副董事长是个独生子,钱挣得最少;龙生与光子的姐姐结了婚,钱挣得比经理多。由此可见()。A.晓华是经理,光子是副董事长B.光子是经理,龙生是副董事长C.龙生是会计,晓华是经理D.晓华是副董事长,龙生是会计[解析](1)题中能确定的条件是:副董事长是独生子,钱挣得最少;(2)与“独生子”或“挣钱”相关的条件是:光子有姐姐、龙生钱不最少,即推知光子和龙生都不是副董事长,那么副董事长就是剩下的“晓华”。(3)对照选项:只有D项符合推断。答案D。[提示]每推演出一个确定的结论,都要搜索选项对照,力争尽早完成解答。应试实战中,只要依据某一步得出的结论能断定选项,即停止推演,不提倡尽善尽美地把所有结论都推演出来。如上题中“谁是会计”、“谁是经理”就无需再推断了。试题7.艾森、史蒂芬、诺曼三名运动员分别来自英国、法国和俄国,其中一个擅长武术,一个擅长击剑,一个擅长拳击。已知:①艾森不是擅长击剑的,史蒂芬不是擅长拳击的。②擅长击剑的不是来自法国。③擅长拳击的来自英国。④史蒂芬不是来自俄国。由此可知()。A.艾森擅长拳击,史蒂芬擅长武术,诺曼擅长击剑B.艾森擅长武术,史蒂芬擅长击剑,诺曼擅长拳击C.艾森擅长武术,史蒂芬擅长击剑,诺曼擅长拳击D.艾森擅长拳击,史蒂芬擅长击剑,诺曼擅长武术[解析](1)确定的条件是③“擅长拳击的来自英国”,寻找相关的是条件①,推出:史蒂芬=-英国(负号表示“否定”,读“非”)。(2)接续与“史蒂芬”相关的是条件④。根据条件④“史蒂芬=-俄国”和以上推出的“史蒂芬=-英国”,即推出:史蒂芬=法国。(3)再找到与法国相关的条件②。根据②“击剑=-法国”,推出:考试大收集整理史蒂芬=-击剑,-拳击=武术,即:史蒂芬擅长武术。(4)对照选项,只有A符合。公务员行测辅导:判断推理解题技巧(四)公务员演绎推理(逻辑判断)测试中,智力测验试题屡见不鲜。面对试题,若不能确定题干条件的真、假时,“假设”是重要方法。请看试题:试题1.甲说乙说谎,乙说丙说谎,丙说甲和乙都说谎,以下正确的说法是()。A.甲和乙诚实,丙是说谎者B.甲和丙说谎,乙是诚实者C.乙和丙说谎,甲是诚实者D.乙和丙诚实,甲是说谎者题干给出的三个条件没有一个是确切的,要运用假设辅助解答。假设的思路是:假设某个条件为“真”的推演无矛盾,即假设成立,那么这个“假设真”就是确定的真条件或答案了。若“假设真”的推演出现矛盾,就可断定这个条件是“假”的,“条件假”也是确定的条件或答案。我们运用假设方法解答上题。[解析](1)根据题干三个条件,假设甲诚实,那么乙就是说谎者;乙是说谎者,则丙诚实;若丙诚实,则甲和乙都是说谎者,这个推演结果与我们的初始假设“甲诚实”不一致(矛盾),于是可定论:甲不诚实。(2)从定论“甲不诚实”,可推知乙诚实;从乙诚实,推知丙说谎;从丙说谎,推出甲和乙不都说谎(乙诚实),推演结果成立,结论是:甲和丙说谎,乙诚实。答案为B。解析上述类型试题,关键把握三点:第一,题干中没有确定的条件,这是运用假设对策的直观特征。4[提示]凡属“如果A,那么B”类的假言条件和“A不是B”类的否定条件,都是没确定的条件。第二,倘若假设为“真”不成立,则果断断定其必“假”,这是假设的要点。第三,对“‘真’不成立”要严格定义,即:有证据证明“真”一定是不可能的。素朴思维中,在假设“真”不成立(矛盾)的结果面前,也不敢断定其为假,往往会影响推理连贯性。还有些条件不确定的试题,对题干条件或对备选项运用假设法,都可快速得到答案。如:试题2.(山东2008-88)已知:①只要甲被录取,乙就不被录取;②只要乙不被录取,甲就被录取;③甲被录取。已知这三个判断只有一个真,两个假。由此推出()。A.甲、乙都被录取B.甲、乙都未被录取C.甲被录取,乙未被录取D.甲未被录取,乙被录取[解析]第一种方法:对题干条件做“假设”分析。(1)题中提示:三个判断一真两假。分析①②两个判断都是要么录取甲而不录取乙;要么录取乙而不录取甲,究竟录取谁却不能确定。但两者语义完全相同,因此,它们的“真或假”也必然相同。假设两者“同真”则不合题义(题:只有一真),即可推知①②两判断都假。(2)剩余的判断③“甲被录取”就是真的。(3)根据“甲被录取”真,又知道①②都假,可推出:乙也被录取。正确答案为A。第二种方法:对选项做假设分析。(1)假设选项A“甲、乙都被录取”是正确答案,则③“甲被录取”就真。而①、②都说“只能录取一个”皆假。A项刚好符合“一真两假”的题义。假设成立,正确答案A。在应试实战中,通过假设确定选项A已经符合“一真两假”,就果断选择A,若再分别验证其他选项,则不仅影响解题效率,也没有意义。如果验证,情况如下:(2)假设B“甲、乙都未被录取”正确,就构成三个判断都是假的。首先推出③“甲被录取”为假;再推出②“只要乙不被录取,甲就被录取”也假;同理,最后根据“甲没被录取”从②逆否推出“乙被录取”还是假。B项与题干相悖。(3)假设C项正确,则三个判断都是真的,C也不行。(4)假设D项正确,则①②都真。D也不行。有些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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