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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的幼儿园案例【篇一:常见的幼儿园案例】现在大部分孩子都是独生子女,自幼受宠,衣食住行家长们包办,以至于到了新的环境不能快速适应,常常比别的小朋友“慢半拍”。或者不动脑筋,希望别人来帮他“办事儿”。案例描述:……《扶爷爷奶奶走路》是一个小班音乐游戏活动,让孩子在音乐中感知老年人是如何走路的,学会怎样照顾老人。现在的小朋友都是独身子女,平时以自我为中心,只有爷爷奶奶照顾他们,他们不懂得关……案例:怡怡小朋友是这学期班里来的新生,或许是陌生环境所致,刚入园的她腼腆内向,总是安安静静地坐着,可用餐、午睡等各种常规活动都能较为快速的完成。一段时间后,在入园时表现……案例描述:“老师,他打我”,“老师,他抢我的玩具,“老师,他说我坏话……”,相信每一个幼儿教师,都遇到过孩子们的这种告状行为。我们班的蕊蕊几乎每天都在告状,不论是自己的……今天早上晨间锻炼的时候很多孩子说要玩轮胎,我就让孩子们去玩了。当我跟杜雨涵小朋友玩好皮球的时候,发现有四个女孩子每人坐在一个轮胎上,我听到睦暮叫张鹂芸坐在轮胎里面,张鹂芸说:“……事件回放:今天用鞋盒来玩游戏,辰辰开心地一会儿把盒子轻轻地顶在头顶上,双手侧平举,让盒子在头上保持平衡玩;一会儿又把盒子放在双手之间转着玩,转着转着,又把盒子抛向了空中……案例一:餐前,老师正在介绍餐点,赵浩然一边听一边不自觉用小手卷桌布玩,杨竣然看到了,也学着赵浩然的样子卷桌布,卷着卷着两人便起了争执,杨竣然一下子就紧紧的抓住赵浩然的手臂,边拉……背景:每次入厕洗手,都会有个别孩子把水龙头开到最大,致使衣服和地面都是水。描述:孩子们已经上中班了,洗手这样的生活常规已有一定的经验。无论是老师还是孩子……角色游戏开始了,麒麒提出问题:老师,我要扮演小偷你说可以吗?我一下子愣住了,好好的游戏,他怎么会想到扮演小偷呢?对孩子的问题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看我停留了一会,麒麒就在边上催问……为了尽快把已塑封好、但还没剪好的“菜场”游戏材料投放到区域中去,一大早,我便拿着剪刀在一边“咔嚓、咔嚓”地剪了起来。一会儿,旁边围了一群早来园的孩子,“唧唧喳喳”地讨论着,有的……在亲子班快呆了一个月了,宝宝给我的印象真的可以用两个字来说“可爱”。他们每个人的性格,我基本都有所了解了,有的很内向,不敢跟老师打招呼,有的很倔强,像牛脾气一样。这不,……案例描述:终于到了孩子们最喜爱的户外建构游戏时间,我对孩子们说:“孩子们你们喜不喜欢我们的城市西安?”小朋友们齐声说:“喜欢!”我又说:“那小朋友们你们都来说一说咱们居……案例:天气逐渐变凉,不过却有幼儿不穿袜子,不喜欢穿袜子。这天上午,在课堂上小朋友们都在观察,突然看到不知从哪扔出一只袜子,仔细一看发现原来是子轩不光把鞋子脱了下来,还把袜子也脱……小班幼儿正处于自我意识萌发时期,往往会以自我为中心。有的幼儿霸占心理很重,认为什么都是我的,不会谦让;有的幼儿较胆怯,羞于交往,害怕对方拒绝自己,但其内心也是渴望能和同伴说笑游……一日下午,班内多数孩子央求要玩“猫捉老鼠”的游戏,这是他们最喜欢的游戏之一了。而且他们中的大部分都特爱当“老猫”,可能是因为游戏中的猫是少数的,稀缺的吧。在争得全体幼儿……案例过程描述:一大早,罗老师就和我说了一个很让人吃惊的事情:晶晶妈妈昨天打电话给她,说是晶晶整条手臂上都是指甲印痕,说是在搬椅子的时候乐乐掐的。听了这个消息,我很疑惑,……傍晚离园时分,眼看孩子渐少了,心里便一点点宽敞起来:忙碌的一天又将结束,可以回家喘口气了。正整理办公桌的时候,涵涵奶奶领着涵涵气势汹汹地进来了:“园长,我真是不愿意麻烦……案例“理发店”里两个幼儿无所事事地玩弄着材料,这时我走进了理发店:“请问,可以洗头吗?”一听这话,两个幼儿一起上前忙开了。星星拿来围兜给我围上,馨馨拿出了洗头膏在我头上……背景:无论是在晨间来园玩桌面玩具,还是在情景游戏中,我总是会遇到这样的问题。小朋友跑过来和我说:“老师,我想加入xxx的玩具。”“老师,他们不和我玩。”而在这个时候我有……[案例]一次区域活动中,陈思甫和于浩阳小朋友选择了美工区“剪贴项链”的玩具。这个玩具是我们根据幼儿的年龄特点精心制作的:材料有剪刀、胶棒、五彩的纸条,还有简单明了的制作……案例:一天早晨,孩子们都在洗手准备吃早饭,这时听见一阵阵“呜呜”的哭声,我寻声一看,原来是何美凝小朋友哭哭啼啼地刚来幼儿园,她的妈妈不停地重复:“不脱不脱,我跟老师说………案例:一次午睡起床的时间到了,孩子们正在忙碌着穿衣服和裤子,这时,然然指着椅子上的一条裤子对我说:“李老师,你看徐海翔的裤子口袋里有玩具!”听她这么说,我赶紧过来看看,……案例:春天是种植的最佳时节,种植活动又是幼儿园最常见的活动,它能让幼儿通过与植物的真实接触,感受它们的细微变化,从而激发幼儿对大自然的热爱,亲身体验劳动的乐趣,感受美化……一次晨间活动结束后回到教室,幼儿都很安静的坐在自己的位子上,我正准备点名,忽然嘉怡叫了起来:“老师你看,他们在打架。”我顺着她手指的方向看过去,只见靠近娃娃家坐的伟伟和浩浩好像……学龄前的孩子天真可爱,常常“语出惊人”,让人忍俊不禁。孩子那些给我们带来许多欢愉的“童言稚语”,也反映出了孩子的心理发展特点。下面就儿子成长中的几个案例对幼儿心理发展做简要分析……案例:一次户外活动跳皮筋时,于景小朋友被皮筋拌倒在地上,她小嘴一咧就要哭,我走上前去说:“看看我们的小于景多勇敢啊!摔倒了也不哭”,马上就有小朋友要来扶她,我对小朋友说:“……不同性格的家长教育孩子有不同的方法,但是许多的时候家长们都看不到孩子性格的不足,过份的坦护孩子,很多时候反而会害了孩子,以下就让我们一起来看几个小实例吧!观察对象1:自……背景:平时发现孩子们吃了的早餐垃圾袋都是扔在地上,每次都要提醒,总是记不住垃圾应该扔在垃圾桶里。主题:《我不乱扔垃圾》案例描述:早晨光杰入园时早饭还没有吃完就带……案例背景:幼儿总是有那么多的奇思妙想,在我们班的区域活动中,大部分幼儿喜欢的都是美工区活动,在那里,他们可以操纵自己的双手,展示出他们奇特的想法,创作出不同的作品。大班幼儿已具……实录:“推倒这座墙,推倒这座墙……”孩子们正随着背景旋律兴高采烈地边唱边搭。这时,一句带着哭腔的“老师,晨晨他推我!”极不协调掺杂在歌声里。我循声望去,看到晨晨身边的涛涛一……1热门文章最新文章粤icp备15073700号-3copyright2008-2017【篇二:常见的幼儿园案例】幼儿园常见法律问题案例分析案例1幼儿园张贴体检结果,侵犯未成年人隐私权案情金华兰溪市区某幼儿园,把班里每个孩子的体检结果公布在教室门口,上面除了身高、体重等项目外,还包括鸡胸、包茎等内容。分析公民的健康状况是绝对隐私,隐私权作为人身权之一,是与生俱来的,并不会因为年龄小而打折扣,而侵权就要承担法律责任。未成年人有隐私权,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条明确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同时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健康状况是每个人的生理隐私,而且属于绝对隐私,不管是大人还是小孩,这种隐私权都应得到尊重和保护。因此,幼儿园应当为侵犯幼儿隐私的行为承担法律责案例2幼儿著作权纠纷案情某幼儿园幼儿李某很有绘画天赋,他的画多次在儿童画展上获奖。有家出版社计划出版《儿童优秀美术作品选》,经该幼儿园老师的推荐,李某署名。但出版印刷时,作品只有??xx幼儿园供稿字样??。李某家长知道后,就找到出版社索要样书、稿酬及作者证明。出版社答复说,样书可以给,作者证明可以开,但选登李某的画得到了幼儿园的同意,稿酬已统一支付给了幼儿园。幼儿园则认为李某的画作得到了幼儿园老师的指导,又被推荐出版,对李某来说是一种荣耀,家长不应再索要稿酬。分析依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创作作品的公民就是该作品的作者。年龄的大小虽能影响人的行为能力但不能影响人的权利能力。由于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故该权利由其监护人代为行使。幼儿园在未经作者监护人许可的情况下,将作品提供给出版社,且没有给作品署名,他们共同侵犯了李某的著作权,理应将稿酬付给李某的家长。而且,如果家长追究,出版社和幼儿园还应承担赔偿责任。现实中,由于幼儿年龄小,其著作权往往会被忽视。现在经常有出版物刊登孩子创作的绘画作品及诗歌、童话等文学作品,因为这些作品多为幼儿园集中投稿,作者的姓名、地址常有遗漏。现在,家长的维权意识越来越强,所以,幼儿园老师在给孩子们投稿时,应及时征求家长的书面意见,写清楚孩子的姓名、地址,对稿酬更应该妥善处理,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案例3擅自利用幼儿形象作广告引发纠纷案情李某现年只有6岁,就读一所私立幼儿园。去年在县举办的??六一??儿童节会演中荣获一等奖,因此私立幼儿园以李某被授奖时的镜头在电视中为其园作宣传广告。李某的父亲找幼儿园要求其停止宣传广告的播放,并赔偿有关损失,幼儿园便说这广告是经李某口头同意的。分析私立幼儿园虽经李某口头同意使用他被授奖的镜头作宣传广告,但其行为已构成侵权。根据《广告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广告主或者广告经营者在广告中使用他人名义、形象的,应当事先取得他人的书面同意;使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名义、形象的,应首先取得其监护人的书面同意。李某只有6岁,属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他的口头同意,或即使是书面同意也是无效的,还必须另有李某监护人的书面同意,才能使用李某获奖的镜头作为宣传广告用于播放。私立幼儿园未经李某监护人允许,擅自使用李某获奖的镜头作为宣传广告播放,已侵害了李某的人身权利。告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广告中未经同意使用他人名义、形象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案例4幼儿在大型玩具上受伤责任归谁案情岁的赵某在幼儿园读大班,一天午休时他私自在园内玩耍,从秋千架上摔下来,造成左手骨折。分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民通意见》)第160条的规定,在幼儿园、学校生活、学习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在精神病院治疗的精神病人,受到伤害或者给他人造成损害,单位有过错的,可以责令这些单位适当给予赔偿。并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人身伤害赔偿解释》)第七条的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适应的赔偿责任。本案中,赵某之所以能在午休期间私自在园内玩耍,主要是因为幼儿园的教师工作疏忽,没有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所致。因此,幼儿园在本次事故当中是存在过错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适应的责任。至于赵某本人是否应当为其自身的行为负责,亦即其监护人是否应当承担部分责任,就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了。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一条的规定,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而《人身伤害赔偿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受害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故意、过失的,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一条的规定,可以减轻或者免除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但侵权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受害人只有一般过失的,不减轻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本案中,赵某不遵守幼儿园的规定,在午睡时私自出去玩耍,肯定是有过错的,但也只能属于一般过错。那么,赵某自身是否要承担责任,就要看幼儿园的侵权行为的性质。如果幼儿园的过错属于重大过失,就不能减轻赔偿责任,但如果幼儿园的过错属于一般过失,就可以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何谓一般过失,何谓重大过失,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也很难做一抽象、概括的规定,因此就需要根据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作出判断。就本案而言,在幼儿午休时间,幼儿园应指派专门教师进行看护。幼儿在此期间能溜出去玩耍,主要是由于幼儿园没有尽到看护责任所致,应当属于重大过失。因此,本案赵某受到人身伤害的损害赔偿责任,应完全由幼儿园承担。案例5陌生人闯入,幼儿惨死的责任谁负案情《羊城晚报》1999日上午9
本文标题:常见的幼儿园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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