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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总则1.0.1根据《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15号),为规范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以下简称水资源论证)工作,指导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编制,制定本标准。1.0.2本标准适用于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编制和审查1.0.3水资源论证应遵循以下原则:1合理开发、节约使用和有效保护水资源。2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规定。3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4符合流域或区域的综合规划及相关专业规划。5遵守经批准的水量分配方案或协议。1.0.4本标准主要引用以下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地热资源地质勘查规范》(GB11615—89)《企业水平衡与测试通则》(GB/T12452—90)《天然矿泉水地质勘探规范》(GB/T13727—92)《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供水水文地质勘察规范》(GB50027—2001)《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GB50335—2002)《水利工程水利计算规范》(SL104—95)《水文调查规范》(SL196—97)《水资源评价导则》(SL/T238—1999)《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00)《水利水电工程水文计算规范》(SL278—2002)1.0.5水资源论证除符合本标准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2水资源论证内容、等级、范围与程序2.1水资源论证内容与等级2.1.1水资源论证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建设项目所在区域水资源状况及开发利用分析。2建设项目取用水合理性分析。3建设项取水水源论证。4建设项目取水和退水影响论证。2.1.2水资源论证工作等级由分类等级的最高级别确定,分类等级由地表取水、地下取水、取水和退水影响分类指标的最高级别确定。水资源论证分类分级指标见表2.1.2。表2.1.2水资源论证分类分级指标分类分类指标等级一级二级三级地表取水水资源状况紧张一般丰沛开发利用程度a(%)≥305~30≤5农业用水水量(m3/s)≥203~20≤3工业取水量(万m3/d)≥2.51~2.5≤1生活取水量(万m3/d)≥155~15≤5灌区(万亩)大型(≥50)中型(3~50)小型(≤3)水库、水闸大型中型小型水电站(万kW)≥303~50≤5地下取水工业取水(万m3/d)≥10.3~1≤0.3生活取水(万m3/d)≥51~5≤1地质条件b复杂中等简单开发利用程度(%)≥70(或超采区)50~70(或平衡区)≤50(或有潜力区)3表2.1.2(续)分类分类指标等级一级二级三级取水和退水影响水资源利用对流域或区域水资源利用产生影响对第三者取水影响显著对第三者取用水影响轻微生态1.现状生态问题敏感2.取水对水文情势和生态水量产生明显影响3.退水有水温或水体富营养影响问题1.现状生态问题较为敏感2.取水对水文情势和生态水量产生一般影响3.退水有潜在水体富营养化影响1.现状无敏感生态问题2.取水和退水对生态影响轻微水域管理要求1.涉及保护区、保留区、省际缓冲区及饮用水水源区等区域2.涉及两个以上水功能二级区1.涉及过渡区、省级以下多个行政区的水功能区等区域2.涉及两个水功能二级区涉及单个水功能二级区退水污然类型含有毒有机物、重金属或多种化学污染物含有多种可降解化学污染物含有少量可降解的污然物退水量(缺水地区)(m3/s)≥0.10.05~0.1≤0.05a:指地表水源供水量占地表水资源量的百分比。b:依据《供水水文地质勘察规范》(GB50027—2001)。2.2水资源论证范围与程序2.2.1水资源论证范围应按照水资源论证的主要内容分别确定。即建设项目所在区域水资源状况及其开发利用分析应确定分析范围,地表取水和地下取水确定取水水源论证范围,取水和退水影响应确定影响论证范围。2.2.2水资源论证工作程序应包括准备阶段、工作大纲阶段和报告书编制阶段。工作程序见图2.2.2。水资源论证工作大纲编制提纲见附录A,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编制提纲见附录B。对于不同类型的建设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减工作程序。以下建设项目的水资源论证应编制工作大纲:41水资源论证工作等级为一、二级的。图2.2.2水资源论证工作程序图2调整取水用途(节水或水权转换)作为水源的。3利用调水水源的。4混合取水水源论证。地表水源特殊水源地下水源论证报告书(送审稿)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技术审查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初稿)专家咨询取水和退水影响分析及补偿建议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规划及有关资料等论证报告书编制委托书或招标书现状查勘、调研和资料收集编制论证工作大纲修改工作大纲和制定工作方案专家咨询区域水资源状况及其开发利用分析业主提出的取用水方案取水水源论证取用水合理性分析准备阶段工作大纲阶段报告书编制阶段53建设项目所在区域水资源状况及其开发利用分析3.1分析范围与水资源状况3.1.1应以建设项目取用水有直接影响关系的区域为基准,统筹考虑流域与行政区域确定分析范围,并以行政区为宜。对于影响全流域的建设项目,分析范围应扩大到整个流域。3.1.2应在水资源调查评价的现有成果基础上,结合调查和收集的资料,简述分析范围内水资源量及其时空分布特点。3.1.3应在水功能区划成果的基础上,结合调查和收集的资料,概述分析范围内的水资源质量状况。对于水污染严重的现状与近年来的变化情况。3.1.4对于确定的分析范围,应附分析范围图,并简要介绍分析范围内自然地理、社会经济、气候特征、水系、水文系水文地质条件等。3.2水资源开发利用分析3.2.1应在水资源开发利用调查评价成果的基础上,结合现场调查和收集的资料,根据分析范围内的实际供水量、各行业的实际用水量和需水量资料,进行供需平衡和现状开发利用程度分析。3.2.2根据建设项目所在区域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有关规划,结合供水工程的供水能力和水资源的状况,简要分析水资源的开发利用潜力。3.2.3应在现状用水调查的基础上,分析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状况以及不同时期的主要用水指标,并与国内外先进水平、有关部门制定的用水和节水指标等进行比较,评价区域用水水平。区域用水水平分析的主要指标6见表3.2.3。表3.2.3区域用水水平分析的主要指标类别用水指标综合指标万元国内生产总值取水量、人均用水量、计划用水率工业用水火电间接冷却水循环率、蒸汽冷凝水回用率、重复利用率、每万千瓦时取水量、每百万千瓦装机取水量和耗水量一般工业万元工业增加值取水量、重复利用率、单位产品取水量、单位产品耗水量、一般工业用水增长率、间接冷却水循环率、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农业用水不同作物灌溉定额、渠系水利用系数、灌溉水利用系数自来水供水管网漏失率、人均生活用水量、居民生活用水户装表率、公共生活用水复利用率、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以及工业用水有关指标其他水力发电、生态、水土保持、林业等用水指标根据具体情况确定3.2.4应在3.2.2条和3.2.3条分析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提出现状水资源开发利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74建设项目取用水合理性分析4.1基本要求4.1.1应在建设项目所在区域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调查和业主提供的取用水要求的基础上,根据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水资源管理要求、水资源规划、水资源配置方案等,论证建设项目的取水合理性;分析建设项目用水流程,计算有关用水指标,论证建设项目的用水合理性;分析建设项目的节水潜力,提出建议的节水措施。4.1.2取用水合理性分析的工作程序见图4.1.2图4.1.2取用水合理性分析工作程序图4.2取水合理性分析4.2.1应从建设项目所属行业、产品、规模、工艺、技术和当地水资源条件等方面分析与国家产业政策的符合性。属于国家鼓励发展的项目、推广节水分析用水过程和水平衡分析及用水指标计算取用水的合理性分析评价业主提出的取用水方案有关资料收集、整理根据水资源规划、水资源配置及产业政策分析取用水的合理性根据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分析取水的合理性8的产品和工艺技术,应符合行业对产品和规模的限制规定以及缺水地区对高耗水、重污染项目制定。对于国家和地方鼓励发展的高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装备等建设项目,在水源和水量安排上应优先给予支持;对于国家和地方明令淘汰的落后的生产技术、工艺、产品及低水平重复的建设项目,应不予安排供水水源。4.2.2应符合有关水资源规划、配置和管理要求,遵守经批准的水量分配方案(协议)或国际公约(协议)等,符合地下水超采区(禁采区、限采区)和水功能区的管理规定等。4.2.3应与项目所在区域的水资源条件、开发利用程度、区域的用水水平等相适应,满足河道内最小生态需水量,在通航河道上满足最小通航水深等。4.3用水合理性分析4.3.1应根据业主提供的取水方案和用水工艺,阐述和分析建设项目取水、用水、耗水及退水情况。1用水、耗水情况。包括建设项目设计方案的主要用水环节(或系统)、工艺、设备和技术,主要用水环节的用水量和耗水量。2退水情况。包括废水、污水产生的环节、退水量,主要污染物种类、浓度和总量、达标排放情况和排放去向等。3废水、污水处理情况。包括废水、污水处理工艺、设备、技术和设计能力、回用措施等。4非正常工况和风险事故的可能性分析及应急措施。94.3.2改建、扩建项目,应按照“以新带旧”的原则,分析项目改建、扩建前后的用水指标,提出现有工程应采取的改进措施。4.3.3绘制水平衡图,分析取水、用水、耗水、退水等过程。水平衡图应符合GB/T12452—90的要求。对于用水受季节影响较大的建设项目,应分析最大水量或绘制不同季节的水平衡图。自来水厂、水利水电工程等,不必绘制水平衡图。4.3.4根据水平衡分析结果,计算相关用水指标。主要用水指标见表3.2.3,建设项目的具体用水指标,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减。4.4节水潜力分析4.4.1根据业主提供的用水工艺(设备)、节水和减污措施,按照行业先进水平和清洁生产要求,分析其合理性与先进性。4.4.2对建设项目用水指标与区域用水指标、国内外同行业用水指标、有关部门制定的节水标准和用水定额进行比较,分析其用水水平。4.4.3根据水资源管理和节水要求,结合当地水资源条件,分析节水潜力。4.4.4应在分析节水潜力的基础上,对建设项目的用水合理性和节水潜力给出综合性的评价结论,提出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的节水措施,并确定合理的取用水量。105建设项目地表取水水源论证5.1基本要求5.1.1地表取水水源论证应在建设项目所在区域水资源状况及其开发利用分析的基础上,分析论证范围内现状与规划水平年来水量、用水量、可供水量以及水资源供需平衡情况,分析评价取水水源的水质、取水可靠性和可行性以及取水口的合理性等。5.1.2地表取水水源论证应按照论证等级确定工作深度。地表取水分级论证技术要求见表5.1.2。表5.1.2地表取水分级论证技术要求类别等级一级二级三级现场查勘及资料收集应进行现场查勘,水文资料系列要求30年以上,并全面分析资料的一致性、代表性和可靠性。用水量资料5~10年应进行现场查勘,水文资料系列一般要求30年以上,最低不应少于15年,分析论证资料的一致性、代表性和可靠性。用水量资料不应少于3年宜进行现场查勘,收集实测水文资料、已有成果、用水量资料或相似流域(地区)的有关资料来水量分析依据实测资料分析计算,确定不同水平年来水量依据实测资料分析计算,或在已有水资源评价成果基础上,采用简化方法处理,确定不同水平年来水量依据实测资料或类比法分析计算,或引用已有的成果,确定不同水平年来水量可供水量计算应充分考虑现有工程和规划工程条件,对不同的工程条件,对不同的工程条件和需水水平进行多方案调节计算,对于具有多年调节功能的蓄水工程,在典型年调节计算的基础上,应进行多年调节计算。对于保证率要求较高的建设项目,应对连续枯水年进行调节计算应充分考虑现有工程和规划工程条件,对不同的工程条件和需水水平进行典型年多方案调节计算。有条件时可进行多年调节计算可供水量的计算要说明计算依据和考虑的工程条件,宜进行典型年调节计算11表5.1.2(续)类别等级一级二级三级供水可靠性分析应进行供水可靠性性分析,要求对各种影响可供水量的因素进行全面评估,并进行风险分析,定量给出
本文标题:水资源论证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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