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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2011年上半年食品安全工作总结xxx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2011年7月20日)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我县食品安全工作职能调整的第一年,我们以关注民生、改善民生、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提升食品管理水平,扎实推进食品安全监管与服务工作,深入推进食品安全整顿和专项整治,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全县没有发生Ⅳ级以上食品安全重大事故。一、理顺食品安全监管体制,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按照食品安全法和机构改革的要求,今年我们把食品安全监管体制调整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县政府行文下文调整了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将原县卫生监督局管理的食品安全工作有关职能调整到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职能调整前有关部门已开始职能交接,4月18日召开了全县卫生安全工作会议,专门布置了传染病防控、职业病防治、学校卫生、食品卫生工作,全县各乡镇政府负责人、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各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上分管副县长吴黎明对2011年食品安全工作进行布置,县政府分管领导与各乡镇政府和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签订了2011年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6月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正式调整,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能由县卫生监局移交给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政府专门行文由县卫生监督局抽调3名业务骨干到县食药监督办专门从事食品安全工作,根据联能调整食品安全办公室设于县卫生和2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7月14日召开了全县食品安全工作协商会议,回顾总结了半年来的工作,县政府分管领导对下半年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统筹安排。二、加强食品安全各个环节的监管,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在生产加工环节,县质监局今年上半年加强了对辖区内获证食品生产企业的巡查和管理,3月底前分别与4家食品获证企业、38家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签订了食品质量安全责任书和食品安全承诺书,签订率100%;在食品流通环节,县工商部门强化经营者、市场开办方和工商监管人员的相关责任,积极构建“行业自律、工商监管、社会监督、消费者参与”的流通环节食品质量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巩固和规范食品市场准入,对申请食品流通许可的对照《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认真审查,条件符合一户审批一户,坚决制止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扎实推进流通环节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在餐饮消费环节,组织卫生督查人员,对全县辖区内餐饮服务经营单位进行专项监督检查。上半年共监督检查餐饮单位检查餐饮经营单位410户,下达监督意见书401份,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36份,接待餐饮许可咨询102人/次,出动执法车辆37台/次,出动执法人员138人/次,在城关开展餐饮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1次,派1人参加省级餐饮服务监管培训学习6天/1次,派监督员参加县级重大接待活动餐饮现场监督3次,受理餐饮服务许可15家。继续开展餐饮业、学校食堂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继续推行餐饮单位卫生监督信息公示制度,严格餐饮业和学校食堂卫生许可证审查发证。加强群体性3聚餐的监督管理和指导,防止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发生。加强旅游景区餐饮单位卫生监督,进一步规范全县旅游景区餐饮企业的经营行为。通过整治,有力地打击了违法行为,规范了餐饮服务经营秩序。在种养殖环节,农业部门充分利用媒体,针对执法检查和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在公共媒体上曝光,依法进行严厉查处,执行查处率达100%。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和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严厉打击非法制售假劣农资的行为;组织工作组进行专项整治,加强日常监管,建立完善生产记录制度、安全施肥用药制度和农产品准出准入制度,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执法机制,达到标本兼治;在县城重点市场全面推行农产品市场准入和检测公示制度;确定和建立县、乡俩级重点监管区域和监测点,明确联络员并公布举报电话,严查种子和农药、化肥、农膜等重点农资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执行标准、产品标识、产品质量情况,严厉打击各类农资产品质量违法违规行为,上半年共检查市场74场次、检查农资经销户441户次、检查企业1次、简易案件处理3起,一般案件立案15起、结案14起,没收种子92公斤,查处不合格农药240件,没收禁用农药22.7公斤,查处不合格化肥35.5吨,发放宣传资料7500余份,出动执法人员278人次、对净化农资市场,强化农业生产具有重大意义。县招商和商务局加强屠宰执法,打击违法屠宰。全面推进打击私屠滥宰专项整治工作迅速开展。为进一步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局成立了xxx打击私屠滥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局负责人任组长,并由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组,具体负责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制定《xxx打击4私屠滥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确定了开展打击私屠滥宰专项整治工作的主要任务和工作目标,明确了各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和任务,为开展打击私屠滥宰专项整治工作奠定了基础。上半年共向屠宰经营户发放了《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等宣传资料共100余份,使屠宰经营户了解了生猪屠宰方面的法规、政策,使打击私屠滥宰和病死病害猪肉非法交易专项整治工作得以顺利开展;县畜牧局严格执动物检疫制度,对进入定点屠宰场的生猪严格查验产地检疫证明,并做好生猪屠宰的同步检疫工作,并每天安排2名检疫人员24小时值班。县工商加强了对集贸市场的检查力度,县质监、卫监部门开展了对餐饮单位、集体食堂和肉食品加工企业落实进货索证索票和台帐制度,以确保所使用的猪肉均来自于定点屠宰场,严防私宰猪肉、病害猪肉等不合格肉品进入餐饮和加工环节。三、关注食品安全社会热点焦点,突出抓好重点品种的整治。(一)开展“瘦肉精”问题肉品的专项整治行动。针对“瘦肉精”事件,xxx各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高度重视,早部署,早落实,迅速在全县范围开展清查。县工商局在此次专项整治,检查各类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和个体经营店,暂未发现“瘦肉精”问题肉品。农业部门积极做好对全县养殖场的“瘦肉精”监管工作,“健美猪”事件以来,加大了我县生猪屠宰场和养殖环节“瘦肉精”的检测面和检测频率,共出动人员241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300份,已检测瘦肉精85头份,检测结果全部为阴性。未发现证件不全、手续不完善及假冒伪劣饲料、饲料添加剂在市场出售。5(二)开展问题馒头清查工作。在媒体曝光“问题馒头”事件后,各部门立即组织力量对县域内流通环节、生产加工环节、餐饮消费环节进行了清查。出动卫生监督员6人次,车辆1台次,对我县城关及温泉景区的宾馆、酒店、学校食堂、餐饮业进行专项检查,检查了餐饮单位20户,仅有2户宾馆、酒店从超市购进有馒头加工出售;1户小量自制馒头的宾馆和2户自制馒头的学校食堂未发现添加防腐剂、着色剂等食品添加剂的行为。目前检查中尚未发现餐饮业中自制和购进有“染色馒头”,也没有发现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从工商检查情况来看,我县5家超市未经营类似的馒头,未发现媒体曝光的上海盛禄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问题馒头”。(三)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精神,县食安委及时印发《xxx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动方案》和《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行动宣传方案》,各职能部门根据工作部署,各自都制订了实施方案,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对相关单位和行业进行了全面的排查,加强对食品添加剂进销货台帐登记的监管,要求经营者详细记录食品添加剂的流向,确保食品添加剂正常使用。加大了执法检查力度,依法严厉查处流通环节经营者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以及违法销售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同时,县政府网站全文宣传《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的公告》,县电视台连续一周连续播出并向社会广泛张贴《关于6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的公告》;并于5月15日县食安办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在县城关一小门口开展现场宣传咨询活动,活动共计发放宣传画、宣传单共1万余份、接受现场咨询300余人次。在本次专项整治工作中,县质监局出动执法车辆10辆(次),执法人员31人(次),共检查食品生产单位11家16次。其中,使用食品添加剂的企业有1家,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小作坊有3家。发现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小作坊1家,立案查处小作坊1家;餐饮行业出动执法人员34人次,车辆6台次,要求自制火锅底料、自制饮料、自制调味料的餐饮服务单位于2011年6月底前向县食药监办备案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名称,并在店堂醒目位置或菜单上予以公示。凡未及时备案或未及时公示而使用的,要责令其进行整改,此项工作正在进行中;在流通环节,县工商局出动执法人员15人次,调查走访各类经营户68户,出去执法车辆2台次,通过各职能单位的共同协作,为我县进一步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四、严把市场准入,加强检验检测,做好安全保障,进一步实施食品放心工程。(一)继续加大无公害农产品基地的建设力度。加强无公害农产品、有机食品、绿色食品的创建力度。今年,县农业和扶贫开发局向县人民政府申请资金申报xxx润浓农牧开发有限公司林下养鸡为无公害农产品一体化论证,预计8月底正式提交所有论证材料。(二)加强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县工商局上半年新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360户,全县共有食品经营户607户,在办7理过程中严格把关,依法对申请进行核查,对不合要求的当场提出整改意见,未能按时整改的不与办理。县质监局对辖区内4家食品生产企业和38家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生产许可证进行重新现场核查;卫生部门上半年对全县465家餐饮服务卫生许可证进行查验,新办理餐饮服务许可43件,严格行政许可审批程序,把好餐饮服务准入关,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及时发放许可证;对不具备基本条件的,坚决不予发证。(三)加强化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工作。按照2011年食品安全监督监测工作安排,质监局按规定制定了2011年县级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计划,上半年,县质监局共抽取食品41个批次。其中,监抽36个批次,合格34批次,不合格2批次,合格率为94.44%;委检5个批次,全部合格。针对检查中出现的两个米酒批次不合格问题,已通报县相关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依法没收违法销售的米酒100Kg。农业部门加强对已通过认证的基地的安全管理和农产品日常监测工作,上半年检查生产基地17次,出动30人次;检查种子市场84户,共检查250户次,出动执法人员33人次;农药市场88户,共检查212户次,出动人员40人次,查处涉嫌假劣农药5起,标签查处1230个,其中不合格35个;化肥市场检查42户,共检查135户次,出动人员21人次,未发现销售和使用国家禁止使用农业投入品现象。检查饲料市场48家次、畜禽养殖场(户)15家、饲料抽检12批次,均为合格。检查水产养殖场310家,共出动执法人员46人次,我县使用的所有鱼料和鱼药均从州农委鱼种场专职配送,未发现假冒伪劣鱼料、鱼药及禁用鱼药在鱼场使用。县工商局组织对我县范围内的食品等重要商品进行了检测,其中检测酒类、饼干、8奶粉、食用油、火腿肠等各类食品进行检40余个品种246个批次。从检测结果来看,不合格为15个批次,对不合格产品都作了下柜处理。(四)认真做好节假日及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一是认真做好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按照上级《关于做好2011年元旦春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各食安委成员单位并制定了专项检查方案,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分阶段实施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工作。元旦春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出动卫生监督员120人次,车辆20台次,共检查了餐饮单位278户,其中有12户餐饮单位被监督员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限期整改。为确保2011年xxx“两节”“两会”“雪凝”期间食品卫生安全,向餐饮单位下发了卫生监督意见书,提出了10条卫生要求。在温泉旅游景点及县城关1户承办“年夜饭”的餐饮单位指派专人进行不间断地巡回监督检查。二是做好为确保“两会”顺利进行,保障会议期
本文标题:xxx2011年上半年食品安全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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