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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流发票流资金流的三者吻合一、货物流百度百科:货物流,简称物流,英文名称:logistics定义:供应链活动的一部分,是为了满足客户需要而对商品、服务以及相关信息从产地到消费地的高效、低成本流动和储存进行的规划、实施与控制的过程。总的来说,物流是包括运输、搬运、储存、保管、包装、装卸、流通加工和物流信息处理等基本功能的活动,它是由供应地流向接受地以满足社会需求的活动,是一种经济活动。关于物流一词,百度百科有以下四种解释:解释一物流是指为了满足客户的需求,以最低的成本,通过运输、保管、配送等方式,实现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或相关信息进行由商品的产地到商品的消费地的计划、实施和管理的全过程。解释二物流是物品从供应地到接收地的实体流动过程,根据实际需要,将运输、储存、装卸、搬运、包装、流通加工、配送、信息处理等基本功能实施有机的结合。解释三物流中的“物”是物质资料世界中同时具备物质实体特点和可以进行物理性位移的那一部分物质资料,“流”是物理性运动,这种运动有其限定的含义,就是以地球为参照系,相对于地球而发生的物理性运动,称之为位移,流的范围可以是地理性的大范围,也可以是在同一地域、同一环境中的微观运动,小范围位移,“物”和“流”的组合,是一种建立在自然运动基础上的高级的运动形式,其互相联系是在经济目的和实物之间,在军事目的和实物之间,甚至在某种社会目的和实物之间,寻找运动的规律。因此,物流不仅是上述限定条件下的“物”和“流”的组合,而更重要在于,是限定于军事、经济、社会条件下的组合,是从军事、经济、社会角度来观察物的运输,达到某种军事、经济、社会的要求。解释四在化工生产过程中,需要进行化学或物理变化的物料常常以气态或液态参与生产过程,并以管道输送,这样参与过程的原料、中间产物、产品等称为物流。在连续操作过程中不断地加入或排出的固体物料也可以称为物流。物流的功能关于物流的作用,概要的说,包括服务商流、保障生产和方便生活三个方面。二、发票流票流即发票流,指的是因商品买卖而由商品卖方向商品买方开具的发票,这里的发票,本文指的发票指的是货物销售发票,是国家认可的税务发票。三、资金流百度百科:资金流(fundflow)就是指在营销渠道成员间随着商品实物及其所有权的转移而发生的资金往来流程,或者说是供应链成员间随着业务活动而发生的资金往来。通俗点讲,资金流指因商品买卖关系中的买方向卖方支付的交易款项,对于买方来说叫支付采购款,对于卖方来说叫收取销售款。四、三流的逻辑吻合总的来说,要做到票款一致,物流路线合理,不能发票是一家、走款是另一家,物流走向及时间要经得起推敲,做到了物流、票流、款流三者逻辑吻合。1、物流走向及时间要是经得起推敲货物的流向指的是货物从供应地运往接受地的方向,通常是由生产地厂商,通过中间环节经销商运往消费地。比如煤炭是由煤矿矿山所在地运全国各地,铁矿是由铁矿矿山所在地通过中间堆场、码头直接运往钢铁企业,由于各种原因,可能中间商会有很多,但其货物的走向有时不会因中间商环节增多而发生改变。货物的流向通常与货物相关的运输发票中体现的货物流向相一致。对于涉及买卖合同中的标的物,在买方的帐上体现的物流走向,要与在卖方帐上体现的物流走向相吻合,这里的吻合指的是流向的吻合和时间的吻合。案例1:货物流向有瑕疵甲公司(假设地点西部某煤炭产地)与乙公司(假设地点在东部某煤炭产地)于2007年3月签订煤炭购销合同,争对此批煤炭,乙公司与丙火电厂(假设地址在南部某地)签订煤炭购销合同,甲与乙的合同规定由甲公司于2007年4月前将煤炭运至东部某煤炭产地,运费由甲方承担,而乙公司又与丙火电厂的合同规定,由乙公司于2007年4月底前将煤炭运至丙火电厂(南部某地),在乙公司的帐面体现有发往丙火电厂(南部某地)的火车铁路大票,吨位与所订合同数量相符,还有装车费等单据,而甲公司的帐面体现本批煤炭产自西部某地(甲公司所在地),甲公司自已做帐的进项发票是在甲公司所在地税务部门代开的,且交了相产税费等,但甲公司帐面没有与此批货物相关的铁路运费大票。发票的流向为:甲公司→乙公司→丙火电厂款项的流向为:丙火电厂→乙公司→甲公司本例问题:从本例来看,在乙公司的帐面体现有发往丙火电厂(南部某地)的火车铁路大票,吨位与所订合同数量相符,还有装车费等单据,而甲公司帐面没有与此批货物相关的铁路运费大票,这说明该批煤炭的产地应是东部某地,而不是西部某地,如果是产自西部某地,其物流应是从西部直达南部火电厂,而不应是绕经东部再转运南部,因为煤炭是大宗商品,这样做运费很贵。经查实本案是乙公司向甲公司买票,因甲公司所在地税务局局代开发票出来,税务有返点,或帐面开的进项税不用交足税款即可开票,而乙公司所在如在税务代开发票,要足额交税才能开出来,乙公司向甲公司买票可赚取税点价差。在这个案例中,发票流资金流没有问题,能比对通过,但物流走向不符合正常逻辑,经不起推敲,只要税务深入下去,即能发现问题。案例2:虚假暂估买发票甲公司因帐面材料不够,会计在老板的授意下,于2007年10月在帐面做了一笔虚假购入化工材料,总金额175000元,并于当月出料用于生产计入生产成本,甲公司帐面进行暂估作业处理:借:原材料-某化工材料149572.65贷:应付帐款-暂估应付款149572.652008年2月甲公司在乙公司买来一笔增值税进项发票,金额149572.65,税额25427.35,总金额175000元,交于当月认证抵扣,甲公司于2008年2月向乙公司支付款项175000元,甲公司与乙公司在同一个市不同的区,甲公司帐面分录为: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25427.35借:应付帐款-暂估应付款149572.65贷:应付帐款-乙公司175000.00甲公司所在地税务机关向乙公司所在地税务机关发函协查这张发票,经查,乙公司这批货物的来源是另一城市的丙化工厂,丙化工厂于2008年1月向乙公司开具一张1610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乙公司帐面体现的是1月份入库,1月份仓库记出库,2008年2月份开票175000,并记财务销售;乙公司与丙化工厂签订的购销合同上注明运费由丙化工厂承担,乙公司所在地税务机关随即发函向丙化工厂所在地税务机关协查这张1610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丙化工厂所在地税务机关在检查化工厂时,发现这笔货物是丙化工厂2008年1月10日生产入库,2008年1月16日发往乙公司,托运费252元,并回函乙公司所在地税务机关。本例问题: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于2007年10月入库并投入生产使用的化工材料,其生产厂家的丙化工厂是在2008年1月份才生产出来的,而且有丙工厂与乙公司购销合同,款项收付证明、物流发票证明。这里面有一个时间的比对不过,一个产品还没生产出来就被用掉了,这就是问题所在,经查是甲公司向乙公司买票,而乙公司与丙化工厂的交易是真实的,只不过乙公司把这批货物销售出去客人不要发票,因而产生转卖发票谋利的事实。本案例,即使甲乙是虚假交易,但如果甲公司暂估入库的时间是2008年1月16日后,那税务就查不出来了,假的就可能变成真的了。虚假暂估、买票冲帐,由于发票买卖双方帐务处理不同步,这里面陷阱很多,要小心呵。案例3:产品入库被推迟某工业企业,生产的产品完全出口,不过不是自营出口,而是通过外贸进出口公司出口。外贸公司当月出口的货物,由外贸公司于下月初,提供开票明细、金额、税额给工厂,工厂按外贸公司的要求于下月或再下月开票给外贸公司用于办理退税和记帐;对于此类业务,大多数工厂的会计通常是在开具销货发票的当月做完工产品的入库帐务,同时做销售结转的帐务处理;而外贸进出口公司是在货物出口的当月通过暂估入库方式进行帐务处理,并于报关出口的当月记出口销售并结转成本。在这里,有一个问题,货物已经报关出口,说明这货物已经生产出来了,而我们工厂的帐上却是在下月,有可能是再下月才做的完工产品入库,入库的被推迟,必然带来出库的被推迟,意味着进出口公司帐面入库的日期晚于其产品出口的日期,如果遇到发票协查,特别是跨年度的税务发票协查,工厂和进出口公司都不能自圆其说,搞得不好,就有可能真的交易被认定为假的交易,所开的销售发票就有可能被认定为虚开进项发票骗取出口退税了。对于内销的工业企业,同样也面监这个问题,货发出后,客户已将此货卖掉,并且客户在当月开了销售发票,由于工厂未开发票给客户,客户做了暂估入库,并进行销售结转,如果工厂在开销货发票时才做完工入库,对于此笔交易,工厂同样有一个销售出库在前,生产入库在后的问题,税务进行发票协查时同样很难过关。案例4:存货入库被推迟企业采购原材料或其它存货时,由于没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款,往往不能及时取得进货发票,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企业会计应进行暂估入库作业,会计分录见举例2,但由于私营企业大多数不规范,或会计获取资料有限等原因,使得大多数企业没有对未到票存货进行暂估入库处理,这会造成企业仓库帐与会计帐对不上,生产产品与消耗材料数额不配对,企业成本不实、存货出现负数等一系列问题,税务检查或发票协查时不好应对,处理不好会对企业带来一定的税务风险。案例2、3、4说的是货物出入库的时间比对不上,就好比儿子已经出生了,但母亲还没有生产是一个道理。但这个对下上,并不一定说交易就一定是假的,是真是假要经过认定,但如果认定交易是假的,就有一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问题,假作真时真亦假,真作假时假亦真,世上的事情,有很多是分不清真假的,如果真的交易被认成是假的虚开,这个后果就很严重,并非危言耸听,作为老板和会计都要特别小心。2、发票的流向与款项走向对得上号发票正常情况是由卖方开给买方,卖方要向买方支付采购款,而买方要向卖方收取销售款,这是正常的事情,在这里发票上的购货方,必须是款项的支付方,发票上的销货方必须是款项的收取方。在讲发票流资金流时时,还包括与购销货物相关的运费的发票及其款项支付,对于相同一笔货物流动,对同一流向,购销双方只能有一方有运费发生。如果发票是A公司开给B公司的,而B公司却将本笔货物的采购款付给C公司的,这就会产生发票来源与款项走向不一致,其结果就会涉嫌虚开发票,而一旦认定为虚开发票,特别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其责任人就可能承担刑事责任,税务机关还会以逃税为由对其进行经济处罚。实务中有的企业,大额采购和销售款项都不通过企业银行走帐,而是由其个人卡走帐,这会造成款项走向与发票流向不配比,税务检发票协查时都会有一定的风险。有的企业直接通知客户把款通过其个人卡打到企业的供应商那里,而供应商把发票开给本企业,本企业再把发票开给客户,在这里就发生一个进和销都只见发票而不见款向走动的问题,税务检查时不好应对,正确的处理办法是,客人应把款打入公司银行帐上,或股东的个人卡上,公司把打进股东卡上的款存入公司银行帐上,再从公司银行帐上把钱汇入供应商帐户上,也就是说,凡是有较大金额发票的一定要有从对公帐上走款,不论是采购和销售,但对于一些小额的采购和销售,可以用私帐打,帐面做现金收付就行。我们说发票流向与款向走向要对得上号,反过来说就是款项走向与发票流向要对得上号,也就是说凡是对公帐上有采购付款的,一定要有与之相对应采购发票进来平帐,凡是对公帐上有销售收款的,一定要开销售发票出去平帐,或以不开发票的收入记帐报税平帐,且发票上的单位必须与款项的收款单位开付款单位相符;从会计帐上来看,就是帐面上不要出现长期的应收预收贷方余额,和长期的应付预付借方余额,要解决借贷方长期挂帐这个问题,只有一个办法,就是及时的追发票和开发票,关于追发票和开发票,在企业要形成一个制度,因为发票涉及到抵税和交税,在我国目前税负很重的情况下,这是一个大事,老板要亲自负责或指定专人负责,并适时跟踪,企业可使用恰当的表格进行管理。当然与采购和销售无关的款项则与发票没有关系,但不能挂在应收预收和应付预付上。本文中“物流”、“资金流”的名词定义及解释摘自百度百科,余下文字为作者原创。杨德松注册会计师邮箱:yds2688@sina.com2010年2月26日于中国厦门
本文标题:物流票流资金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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