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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八章税收制度2税收制度•一、税制类型与结构•(一)税制类型–单一税制–复合税制3税收制度•(二)税制结构–概念:指一国各税种的总体安排•税种配置问题•税源选择•税率安排–演变4税收制度–决定因素•经济发展水平•征管能力•财政支出结构•税收政策目标•相邻国家的示范效应5税收制度–各国税制结构的趋同趋势•2000年,我国间接税(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收入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为70.4%,直接税(包括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收入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为19.2%。到2006年,间接税收入的比重降为66.1%,下降了4.3个百分点,而直接税的比重却升至25.3%,上升了6.1个百分点。2007年,两大税系收入所占的比重分别为61.8%和26%,分别比2000年降、升了8.6个百分点和6.8个百分点。6税收制度•二、税收体系•(一)商品税•1、特点–课征普遍–商品和劳务的流转额为计税依据–商品课税在负担上具有累退性–商品课税隐蔽–计征简便–具有执行社会经济政策的针对性7税收制度•2、评估–效率•经济效率–如果不同的商品税率不同–如果所有商品征收相同税率的税•制度效率8税收制度–公平•横向公平•纵向公平9税收制度•3、增值税–优点•避免重复征税;•可减少甚至避免偷税、漏税;•增值税的课征与商品流转环节相适应,但税数额的大小又不受流转环节多少的影响。•企业的兼并和分解都不影响增值税额,可以保证收入的稳定;•对于出口需要退税的商品可以实行零税10税收制度生产者购进额销售额增值额增值税额(20%)一般流转税(20%)农场主04004008080磨坊主40070030060140面包师70095025050190杂货店主95010005010200合计20503050100020061011税收制度–计征方法•加法:逐项相加得出增值额,然后乘以税率•减法(扣额法):增值额=收入-扣除额,然后乘以税率•扣税法:应纳税额=收入*税率-外购商品已纳税金12税收制度–类型•生产型增值税:资本支出和折旧不能扣除•收入型增值税:允许扣除折旧•消费型增值税:允许一次性全部抵扣当期购进的用于生产应税产品的固定资产价款13税收制度–我国的增值税改革:改生产型增值税为消费型增值税•背景:1984年试行,1994年改革•生产型增值税的缺点–企业负担重–不利于鼓励企业扩大投资–导致重复征税–加大征管成本14税收制度•历程–2004年7月1日在东北地区特定行业(装备制造业、石油化工业、冶金工业、船舶制造业、汽车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军品工业和农产品加工业)试行–2007年7月1日期,在中部地区六省份的26个老工业基地的8个行业中进行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的试点–2008年7月1日,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到内蒙古自治区东部五个盟市和四川汶川地震受灾严重地区。–自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允许抵扣的固定资产主要是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房屋、建筑物等不动产不能纳入增值税的抵扣范围。15税收制度–财政部官员表示:2009年1月1日增值税转型实施后.以增值税替代营业税,将成为增值税改革下一步的重点。这项改革一旦开展,将消除营业税重复征收的问题。但这一改革的复杂程度将远大于第一步。–事实上.1月1日实施的增值税转型.主要针对第二产业的机器设备实施税前抵扣。这一改革预计可为企业减轻税负1200亿元。而增值税改革的第二步,就是要把目前征收营业税的行业全部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16税收制度•4.营业税–《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营业税。17税收制度–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对运输业、建筑业、旅游业、金融商品买卖业务额的特别规定(允许扣除)–交通运输业3%、建筑业3%、金融保险业5%、邮电通信业3%、文化体育业3%、娱乐业5%-20%、服务业5%、转让无形资产5%、销售不动产5%18税收制度•5、消费税–烟、酒及酒精、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焰火、成品油(汽油(含铅汽油0.28元/升,无铅汽油0.20元/升、柴油、航空煤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按排气量大小,越大税率越高)、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19税收制度•(二)个人所得税–优点•税负相对公平•一般不存在重复征税问题,不影响商品的相对价格•有利于维护国家的经济权利•课税有弹性20税收制度–缺点:•受人均收入水平的限制。•会对工作的积极性产生影响。•计征管理也比较复杂21税收制度–评价•效率–对劳动供给的影响–对储蓄的影响•公平22税收制度–个人所得税的类型•分类所得税•综合所得税•分类综合所得税23税收制度•美国的所得税–计算联邦所得税应纳税额的步骤•毛所得:incomefromwhateversourcederived,包括工资与薪金、收取的利息收入、股息、租金收入、来自非公司营业活动的利润、应税养老金收益、已实现资本利得(在许多情况下适用特殊税率)、失业补偿金以及部分其它政府对个人的支付、得到的赡养费、其他收入(例如各种奖金等)24税收制度•减去对毛所得的调整:与开始工作有关的搬家费用、向特定的养老金计划和医疗储蓄账户的支付、提前支取储蓄存款的罚金、支出的赡养费、自雇者的部分税收与医疗保险、其他就业与营业成本、其他教育支出•等于:调整后的毛所得•减去个人免税额:根据个人在纳税申报表中申报的依靠其抚养的人数的多少而有所不同•减去各项扣除:•等于应税所得额25税收制度•适用税率表:单身纳税人、已婚联合申报纳税人•减税收抵免:如劳动所得税收抵免EITC:按工资薪水所得的一定比例给予那些有领取资格的、有需要抚养的子女的工人以及一些单身工人的支付•应纳税额26税收制度–发达国家个人所得税制改革•降低税率•拓宽税基•减少税率档次27税收制度–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改革•历史•存在的问题•目标2829税收制度•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四、劳务报酬所得;五、稿酬所得;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八、财产租赁所得;九、财产转让所得;十、偶然所得;十一、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30税收制度•第四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五、保险赔款;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八、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十、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31税收制度•2009年11月12日财政部下发《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讯待遇,已经实行货币化改革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通讯补贴,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不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尚未实行货币化改革的,企业发生的相关支出作为职工福利费管理,但根据国家有关企业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的统一规定,不得再为职工购建住房。–企业给职工发放的节日补助、未统一供餐而按月发放的午餐费补贴,应当纳入工资总额管理。32税收制度–企业职工福利一般应以货币形式为主。对以本企业产品和服务作为职工福利的,企业要严格控制。国家出资的电信、电力、交通、热力、供水、燃气等企业,将本企业产品和服务作为职工福利的,应当按商业化原则实行公平交易,不得直接供职工及其亲属免费或者低价使用。33税收制度•2009年12月10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企业年金的个人缴费部分,不得在个人当月工资、薪金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扣除–企业年金的企业缴费计入个人账户的部分是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所得,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在计入个人账户时,应视为个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但不与正常工资、薪金合并,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单独计税,并由企业在缴费时代扣代缴。–对企业按季度、半年或年度缴纳企业缴费的,在计税时不得还原至所属月份,均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不扣除任何费用,按照适用税率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34税收制度–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08年底,全国已有3.3万户企业建立了企业年金制度,覆盖职工1038万人,但是我国企业年金的覆盖面不高,所覆盖职工仅占参加全国基本养老保险人数(截至2008年底,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约1.74亿人)的6%左右,而且从建立年金企业所属行业看,大多集中在电力、铁路、金融、保险、通讯、煤炭、有色金属、交通、石油天然气等高收入行业或垄断行业。35税收制度–税收政策适当考虑给予鼓励和支持。《通知》规定的将企业缴费计入个人账户的部分单独计税的方法,很好地体现了上述原则。即对个人缴费和企业缴费计入个人账户的部分依法予以征税,防止收入分配差距过大,同时,将企业缴费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处理方法,降低了企业缴费的适用税率,实际上也是一种较为优惠的计算方法,目的是鼓励和扶持企业年金的发展。另外,将企业缴费区别于正常工资、薪金单独计税,也便于为中途退出年金计划的职工办理退税。36税收制度•没有在个人退休领取年金环节扣缴税款:主要是基于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和税务机关的征管能力。对企业年金在领取环节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国家,基本上都是多年实行综合税制或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税制的国家,其对个人的退休金是征税的,税务机关不仅具有完备的个人收入信息和健全的征管机制,而且具有全国统一的信息化管理平台,而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制是分项税制,且对退休工资或退休金予以免税,不具备将企业年金递延至个人退休领取环节征税的基本条件。同时,如果在年金领取环节征收个人所得税,则税务机关必须在企业建立年金后的数十年随时监控年金的运行,且保存数十年的个人信息,从目前看,税务机关还不具备这方面的征管能力。37税收制度•《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6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限售股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征缴有关问题的通知》自2010年1月1日起,对个人转让限售股取得的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38税收制度•(三)公司所得税–为什么征收公司所得税•公司是明显的实体,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享有特权•维护个人所得税的完整性39税收制度–公司所得税产生的扭曲•对物质投资总量的影响:在其它条件相同的情况下,通过对公司所得征税,使得资本投资更加昂贵。但是折旧扣除和投资税收抵免通常会降低使用者成本。•资产类型:税制鼓励购买能获得相对慷慨的折旧扣除的资产•公司财务–股息被双重征税,为什么支付股息:企业资金实力的标志,迎合某些顾客–债务融资与股票融资40税收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2008年1月1日)】不适用本法。–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41税收制度•(四)财产税–定义–分类–性质–是对社会财富的存量课税。–具有直接税性质–是经常税–多是作为地方税收,是地方政府收入的主要来源42税收制度–美国的财产税•财产税是地方政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