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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企业财务 > 中南财经政法李微国际税法-第四章国际逃税避税
2020/9/17李微1国际税法李微2020/9/17李微2第四节国际逃税与避税一、国际逃税和国际避税的区别二、国际逃避税的主要方式三、国际逃避税的国内法管制措施四、防止国际逃避税的国际合作2020/9/17李微3一、国际逃税和国际避税的区别(一)国际逃税(InternationalTaxEvasion)是指跨国纳税人故意或有意识地违反税法规定,采取向有关税务当局隐瞒、谎报、虚报等非法手段,减轻或逃避有关国家税法或税收协定说所规定的要求其承担纳税义务的行为;或者跨国纳税人因疏忽或过失而没有履行法律所规定的要求其承担纳税义务的行为。2020/9/17李微4一、国际逃税和国际避税的区别(二)国际避税(InternationalTaxAvoidance)是指跨国纳税人利用各国税法或税收协定规定的欠缺或含混之处,采取某种公开的或形式上不违法的方式,减轻或规避法律要求其承担的纳税义务的行为.2020/9/17李微5一、国际逃税和国际避税的区别(三)国际逃税与国际避税的联系与区别:联系:动机相同——减少或不承担税法上原来规定本应承担的义务经济效果相同——减少国家税收收入区别:第一,法律性质不同。第二,采取的手段不同。第三,法律后果不同。2020/9/17李微6(四)各国管制国际逃税、避税的法律原则1.管制国际逃税的原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不同的处罚2020/9/17李微72.管制国际避税的原则实质优于形式原则——要求依据法律的立法意图,而不仅局限于法律条文的规定作为判断问题的标准。2020/9/17李微8二、国际逃避税的主要方式(一)国际逃税的主要方式(二)国际避税的主要方式2020/9/17李微9(一)国际逃税的主要方式1、不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资料2、谎报所得和虚构扣除3、伪造账册和收付凭证2020/9/17李微10(二)国际避税的主要方式1、通过纳税主体的跨国移动进行国际避税2、通过征税对象的跨国移动进行国际避税(1)跨国联属企业通过转移定价进行避税(2)跨国纳税人利用避税港进行避税(3)弱化股份投资进行国际避税(4)跨国公司利用公司内部重组、收购、兼并或清理进行国际避税3、套用税收协定2020/9/17李微111.通过纳税主体的跨国移动进行国际避税(1)主要避税方法改变税收居所2020/9/17李微12(2)法律管制移居国外前缴清全部应缴税款特别规定规定判断法人居所的双重标准2020/9/17李微13(1)跨国联属企业通过转移定价进行避税转移定价,是指跨国联属企业之间从事内部交易时采取的价格。国际避税意义上转移定价指位于不同国家之间的联属企业内部价格与国际市场价格之间存在差异,进而存在避税可能的情况。2020/9/17李微141、联属企业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彼此间存在直接或间接的拥有或控制关系的企业和经济组织。(1)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份控制关系(2)是否同时与另一家公司直接或间接存在股份控制关系(3)是否存在事实上的控制关系2020/9/17李微15利用转移定价的主要避税方法在低税国——低进高出在高税国——高进低出不合理分摊成本和费用2020/9/17李微16例题A、B是跨国联属企业。A公司为甲国居民公司,甲国所得税税率为40%,A公司在乙国有全资子公司B,乙国税率为30%。A公司卖给B公司一批成本80万美元的货物,正常作价100万美元,B公司再以120万美元卖给第三者。计算该跨国联属企业的总税负。该跨国联属企业欲通过转移定价避税。具体做法是:A将这批货物以80万美元的价格卖给B公司,B仍以120万美元价格卖给第三者。计算计算该跨国联属企业的总税负。2020/9/17李微17(2)跨国纳税人利用避税港进行避税所谓避税港,一般是指那些对财产和所得不征税或按很低的税率征税的国家或地区。基地公司:是指那些在避税港设立而实际受到外国股东控制的公司(受控外国公司,ControlledForeignCompany),这类公司的全部或主要的经营活动在避税港境外进行。2020/9/17李微18基地公司作为中转销售中心避税英国子公司(60)(50%)百慕大采购中心子公司(60)(0%)法国子公司(120)(40%)美国母公司控股控股控股高价法国A公司(120)平价低价2020/9/17李微19(3)弱化股份投资进行国际避税资本弱化,是指跨国投资人有意弱化在国外联属企业中的股份投资而增加贷款融资比例,从中达到避税的目的。股份融资和贷款融资在税收待遇上有区别:A,股息不能在税前扣除,贷款利息可以在税前扣除。B,通过股份资本取得的收益要经历经济性的重复征税,而贷款融资不会出现经济性的重复征税。2020/9/17李微20例题一非居民公司A公司拥有居民公司B公司的所有股份,B公司需要100万以从事其经营活动。A公司作为股东,可以有两种方式为B公司提供资金:一是额外以100万购进B公司的股份,二是可向B公司贷款100万(贷款年利率10%)。B公司用这100万从事经营活动,在支付利息或股息前,取得了10万所得,B公司所在国企业所得税率为40%。说明用股权融资和用贷款融资在税收待遇上的区别。2020/9/17李微213、套用税收协定也称为滥用税收协定,是指本无资格享受某一特定的税收协定优惠待遇的第三国居民,为获取该税收协定的优惠待遇,通过在协定的缔约国一方境内设立具有该国居民身份的传输公司(通常采用子公司形式),从而间接享受了该税收协定提供的优惠待遇,减轻或避免了其跨国所得本应承担的纳税义务。2020/9/17李微22套用税收协定(直接传输公司)A国A公司C国C公司(股息100)20%预提税率B国B公司境外所得免税存在税收协定,5%预提税没有税收协定存在税收协定,5%预提税2020/9/17李微23套用税收协定(踏脚石传输公司)2020/9/17李微24三、国际逃避税的国内法管制措施(一)一般国内法措施(二)特别国内法措施2020/9/17李微25(一)一般国内法措施1、加强国际税务申报制度2、加强税务调查3、强化会计审查制度4、实行评估所得制度2020/9/17李微26(二)特别国内法措施1、各国管制纳税主体跨国移动的法律措施2、各国管制纳税对象跨国移动的法律措施转让定价规则(“正常交易”原则)、受控外国公司(CFC)立法、资本弱化规则(如安全港比率)、对滥用税收协定的国内法规制2020/9/17李微27转让定价规则(“正常交易”原则)(一)所谓正常交易原则,是将联属企业间的经济交往当作独立竞争的企业之间的关系处理。如果联属企业的受控交易定价中有人为抬价或压价的现象,致使其偏离非受控交易价格,税务机关可以调整其应税所得。2020/9/17李微28(二)评价1、不足(1)缺乏独立企业交易的可比价格(2)税务机关收集资料的困难、复杂(3)涉及税务相应调整问题2020/9/17李微292、分配原则:将联属企业内部交易的利润按某种事先设定的指标或某类标准在交易双方进行分配,而不考虑该内部交易的特定情况。2020/9/17李微303、正常交易原则的发展(1)扩大可比对象的范围比较价格法比较利润法(2)弹性处理“可比性”要求(3)在一定程度上采取分配法中的某些合理因素2020/9/17李微31受控外国公司(CFC)立法目的是消除一个受控外国公司的部分或全部外国来源所得在本国延迟纳税所带来的好处,即无论受控外国公司是否把收入分给了股东,均按股东占该外国公司的股份份额将收入归结到股东身上。(针对利用避税港避税,美国《国内收入法典》F分部)2020/9/17李微32美国《国内收入法典》F分部1.认定受控外国公司2.适用并入原则,取消延迟纳税的好处3.反规避措施2020/9/17李微33资本弱化规则(如安全港比率)如一国税法规定,国内子公司支付给外国公司的贷款利息,只有在贷款与股本的比率不大于1.5:1的情况下,才允许在子公司的应税所得额中列支扣除。2020/9/17李微34反滥用税收协定措施1.主观标准法(善意法)2.客观标准法(1)回避法(2)排除法(3)透视法(4)渠道法(5)征税法2020/9/17李微35四、防止国际逃避税的国际合作(一)建立国际税收情报交换制度(二)在税款征收方面的相互协助(三)预约定价制(AdvancePricingAgreement,APA)2020/9/17李微36预约定价制(AdvancePricingAgreement,APA):跨国纳税人事先取得其内部交易所涉及国家税务主管当局对转移定价的价格的认可,并遵照由此签订的预约定价协议所规定的条款进行交易,以避免各国税务当局对转移定价的事后调整。2020/9/17李微37例题某跨国公司在甲、乙、丙国有A、B、C三个关联公司,三个国家的公司所得税税率分别为20%、30%、50%。A公司为C公司生产组装电视机的零部件。A公司以200美元的成本生产了一批零部件,本应以240万美元的价格直接售给C公司,经C公司组装后按300万美元的总价格投放市场。为减轻税负,A公司将该批货物以210万美元的价格卖给B公司,B公司以280万美元的价格卖给C公司,C公司组装后以300万美元的价格投放市场。问:(1)该跨国公司通过上述方法减少纳税多少美元?(2)甲、乙、丙三国的税收有何变化?(3)跨国公司的国际避税方式是什么?(4)针对这种避税方式,国际通行的反避税方法是什么?2020/9/17李微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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