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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BA《税收筹划》期末考试复习题及要求一、简答题1.简述税收筹划的涵义及节税、避税、税负转嫁与偷税的关系。税收筹划又称合理避税,即在法律规定许可的范围内,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活动的事先筹划和安排,尽可能取得节税(TaxSavings)的经济利益。2.简述税收筹划的基本技术。免税技术,概念指在合法和合理的情况下,使纳税人成为免税人,或使纳税人从事免税活动,或使征税对象成为免税对象而免纳税赋的税收筹划技术。减税技术,概念减税技术指在合法和合理的情况下,使纳税人减少应纳税额而直接节税的税收筹划技术。照顾性减税、奖励性减税税率差异技术,概念是指在合法、合理的情况下,利用税率的差异而直接节减税收支出的税收筹划技术。与按高税率缴纳税收相比,按低税率少缴纳的税收就是节税。3.简述税收筹划的目标。(1)减轻税收负担,税收筹划首先要帮助纳税人减轻税负,这是税收筹划方案的最高目标。(2)实现涉税零风险,实现涉税零风险是税收筹划方案的最低目标,而实现最低目标是实现最高目标的基础。(3)获取资金时间价值,资金是有时间价值的,纳税人通过一定的手段,将当期应该缴纳的税款延缓到以后年度缴纳,从而获得资金的时间价值,这是税收筹划目标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之一。(4)提高自身经济利益,企业从事经济活动的最终目的,是使总体的经济效益的最大化,而不仅仅是少缴税款。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应该从长远来看。(5)维护企业自身的合法权益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是企业进行税收筹划必不可少的一环,借以从依法纳税的角度对权力和权利的失衡进行调整,以实现税收与经济的良性互动,促进经济的长期持续发展。4、简述税基式筹划、税率式筹划及税额式筹划的含义。税基式纳税筹划是指纳税企业通过缩小税基的方式来减轻纳税的筹划方法。税率式纳税筹划是利用国家税法制定的高低不同的税率,通过制定纳税计划来减少纳税的方法。一般采用低税率法和转移定价法。税额式纳税筹划,是指纳税人通过直接减少应纳税额的方法来减少自身的税收负担。主要是利用减免税优惠达到减少税收的目的。二、分析题1.分析企业税收筹划的内在动因与外在条件。内在动因(一)追求企业价值最大化。以节税为目标的税务筹划是税务筹划发展的初级目标,以税后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的税务筹划是税务筹划发展的中级阶段,只有以企业价值最大化为目标的税务筹划才是税务筹划发展的高级阶段。(二)避免涉税风险。企业因纳税不正确,就可能导致税务机关采取加收滞纳金或罚款的经济处罚;因不了解或无精力去深究税收政策法规精神而多缴了税款,即便能够争取得到退税,也由于占用了资金造成利息及机会成本的损失;诸如此类,都是企业的涉税风险。(三)获取“纳什均衡”效应税收的征纳关系其实也是一种博弈,在追求企业价值最大化的前提下,双方都有不遵守协议的动机,而税法就是博弈的协议。在纳税人对税收政策的选择与运用中都有着明显的博弈特征,征纳关系中的“纳什均衡”是一种动态的平衡。企业税务筹划的外在条件(一)各国税制的差异,世界各国都是根据本国的具体情况来制定符合其利益的税收制度,因而在税收制度上各国间存在一定差别,跨国企业可利用这些差异进行有效的税务筹划。1.纳税义务确定标准的差异。2.税率的差异。有的国家税率很高,税负重;如瑞典等国,税率一般高达50%以上,而有的地区税率很低,如香港等地。这种税率上的差别,无疑为跨国经营者避重就轻创造了前提条件。3.纳税基数上的差异。在计算应纳税收入时,各国对费用的确认和分配、资产的计价等项目的规定往往有很大的差别。4.税收优惠政策上的差异。(二)避税地的存在,由于避税地的税负很轻,为众多跨国投资者所青睐,因而成为跨国纳税人进行税务筹划的理想场所。目前国际避税地包括3种类型:1.纯国际避税地,2.不征收某些所得税和一般财产税,或税率远低于国际一般水平的国家和地区,3.征收正常税收,但有某些税收特例或提供某些特殊优惠的国家和地区。(三)税收优惠的引导税收优惠的存在,使得某些行业、地区、产品的税收负担相对较轻,如我国现行企业所得税中规定,对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四)税法漏洞的不可避免税法是税收制度的核心,它的制定必然体现了一个时期、一个地区的特点。2.分析运用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进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税收筹划的过程。纳税人身份的具体筹划思路:(1)个人、非企业性单位和不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的企业只能成为小规模纳税人,没有筹划余地。(2)如果纳税人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则必须申请认定,否则将受到直接按销项税额作为应纳税额,进项税额不得抵扣,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惩罚。(3)产品增值率大小决定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税负轻重。通过计算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税负平衡点可确定税负轻重。假设一般纳税人销项税和进项税税率均为t1,应纳税额为Tl,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为t2,应纳税额为T2,销售收入为S,购进货款为G,销项税额为Ts,进项税额为Tg,增值率为R。则:一般纳税人:R=(S-G)/G,则C=S/(1+B),应纳税额T1=Ts-Tg=(S-C)×t1=S×[1-1/(1+R)]×t1,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T2=S×t2,当T1=T2时,两者税负相等,则S×[1-1/(1+R)]×t1=S×t2,即:增值率R=t2/(t1-t2),如果t1=17%,t2=6%,则R=6%/(17%-6%)=54.5%,筹划思路是:当增值率R=t2/(t1-t2)时,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税负相等,从税负角度来说两种身份无差异。当增值率R》t2/(t1-t2)时,一般纳税人税负大于小规模纳税人税负,从税负角度来说应选择小规模纳税人。当增值率R《t2/(t1-t2)时,一般纳税人税负小于小规模纳税人税负,从税负角度来说应选择一般纳税人。3.举例说明在工作或生活中遇到的税收筹划的问题并运用所学知识进行分析。你们奖金的发放就要用到税收筹划。是一次计入当月工资还是以年终奖的形式发放三、案例分析题(注意:需要熟悉原理及做法,考试是类型题,不考原题)1.光明化肥生产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销售农用化肥,年不含税销售收入为200万元,销货适用税率13%。不含税可抵扣购进金额l40万元,购货适用税率13%,年应纳税额7.8万元。要求:从税收筹划角度分析该企业选择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是最佳筹划方案。2.海华集团南京公司本部准备设立甲、乙两家子公司或分公司。其2014年基本资料如下:2014年总公司本部实现利润100万元,假设甲公司实现利润10万元,乙公司亏损15万元,所得税率为25%。要求:从税收筹划角度分析甲、乙设为子公司还是分公司是对集团公司最有利的筹划方案。3.大型酒厂A和B,都是独立核算法人企业,A企业主要经营粮食白酒(20%+0.5元/斤),B企业以A企业生产的粮食白酒为原料生产系列药酒(10%),A每年要向B提供价值2亿元、5000万千克粮食白酒。2014年B企业无法继续经营即将破产。此时B共欠A企业5000万元货款。经评估B的资产恰好也为5000万元。A企业经营者经过研究,决定对B企业进行收购。假定药酒的销售额为2.5亿元,销售数量为5000万千克。试从税收筹划角度分析A企业收购B企业后可以节减的消费税税额。要求:分析两种方案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并选择最优方案。四、综合题1.2009年美国权威杂志福布斯公布全球税负痛苦指数排行榜,中国排名第二。根据你所了解的资料,阐述你对2009年福布斯公布全球税负痛苦指数排行榜的看法,并分析列举原因。要求:(1)简介该排行榜基本情况;(2)国内各界对该排行榜的主要观点;(3)阐明自己对该排行榜及中国纳税人税收负担的观点并说明原因。税负痛苦指数(TaxMiseryIndex)也叫税收痛苦指数,全称为“福布斯全球税收痛苦和改革指数”,简称“全球税收痛苦指数”,是根据各地的公司税率、个人所得税率、富人税率、销售税率/增值税率,以及雇主和雇员的社会保障贡献等计算而得,指数越高意味痛苦程度越高。《福布斯》显示,中国内地的“税负痛苦指数”居全球第二,这也是继2009年中国内地首次居该榜第二位后,再次位列该名次。中国社科院金融所货币理论与政策研究室副主任杨涛认为,由于税制结构不同,仅仅按照《福布斯》的“税负痛苦指数”对不同税种的法定税率作简单加权,并不能反映真实的税负水平。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朱青说,根据最近数据统计,2010年中国宏观税负(与OECD统计口径相近)约为21.9%,与OECD统计的30个成员国2008年平均宏观税负34.8%相比,低了近13个百分点。所以,从宏观税负指标上看,中国与发达国家相比宏观税负确实不高。可见,无论采用哪种方式比较,中国税负水平不可能排在世界前列。这些反驳有理有据,证实了“税负痛苦指数”存在着把复杂问题简单化的弊病。但澄清了概念并不代表解决了实际问题,既然税率高不等于税负重,那么同样,不能以税率低来论证税负轻,否则,就和前者犯了同样的逻辑错误。在税率之外,理应有一套科学完整的评价税负轻重的标准。2.20世纪30年代以后,税收筹划在西方得到法律界和政府当局的普遍认同,现在发达国家税收筹划开展相当普遍,其理论研究也已相当成熟。而大约在20世纪90年代中叶税收筹划从西方引进中国,近几年,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税收环境的日渐改善,中国企业的税收筹划欲望在不断增强,企业税收筹划意识不断提高,理论研究也不断深化。但总的来说还存在很多问题。根据你所了解的资料,阐述中国税收筹划面临的问题及发展对策。要求:(1)简要分析中国税收筹划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2)简要阐明中国税收筹划的发展对策;(3)对策应围绕问题提出,解决面临的问题。3.列举中国新一轮税改在“十三五”期间将要进行的税改项目,并重点分析其中一项。4.列举中国新一轮税改已启动并取得相应进展税改项目,并重点分析其中一项。国内企业在税收筹划中存在的问题(一)税收筹划发展的税收环境有待完善;当前,随着国内经济参与全球化进程的速度进一步提升,国内税收法律的变化速度惊人,各种税收条款在短短几年时间内发生着不断变更和更新。正是由于国内税收发展环境的不完善和不健全,企业纳税人难以较全面的掌握税法内涵,对税收筹划的应用就难以扩展,使税收筹划难以做到有的放矢。(二)税收筹划的目标单一,仅考虑税负最轻因素;对于税收筹划,目前国内大多数企业还存在这样一种误区,就是税收筹划的目的仅仅只是替企业减轻税收负担,使得某一税种税负最小化。企业不应该将税负最小化作为税收筹划的唯一目标,而应将企业整体利益最大化相对照进来,与企业经营活动、财务活动等有机结合。(三)偏重税务机关权力的强化,忽视纳税人应有的权利;当前国内税务机关纳税人之间被普遍定义为管理与被管理、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过分强调税务机关代表国家对纳税人进行监督管理,要求纳税人服从、被支配和履行义务,纳税人通常被当做税务机关的“被管理者”来对待。由此忽视了纳税人本身的权利,纳税人往往难以发挥能动性,与纳税机关的良好互动关系也就难以形成,纳税被看成是一种不得已的负担。(四)企业内部财务人员运作税收筹划存在风险为了节约成本,不少企业开展税收筹划主要是通过自己内部财务工作人员来具体运作。尽管内部财务人员熟悉本单位的经营运行情况,但税收筹划是一项专业性极强的工作,企业内部财务人员受自身知识以及自身利益的限制,难以通晓财务会计、法律以及管理等方面知识,在税收筹划时很可能存在考虑不周全或者心存侥幸的心理,这将导致税收筹划方案可行性缺乏,潜在的风险较大,税收筹划的价值效应不能有效发挥出来。说明:(1)开卷考试。根据上述题目及要求可在课堂考试前上网查阅资料,课堂考试时可翻阅自带资料;(2)避免雷同试卷,如有雷同按不及格处理;(3)用黑笔答题,字迹清楚,观点明确。请同学们相互转告!祝同学们考试取得好成绩!
本文标题:税收筹划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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