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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成都同德金财投资有限公司内部管理,规范公司经营管理行为和财务会计行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一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公司负责人对公司内部财务会计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有效实施负责。财务会计部门及会计人员应依法行使职责,严格执行内部财务会计控制制度,充分发挥财务会计的监督职能。业务部门及相关人员应严格执行内部财务会计控制制度,并及时向财务会计部门提供真实、完整的原始资料。第二章目标和原则第三条内部财务会计控制的基本目标:(一)确保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二)保证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避免或降低各种风险,提高公司经营和财务会计活动的效率、效益。保证公司的业务活动均按适当的授权进行,促使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协调、有序、可控、高效运行。(三)规范公司的财务会计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保证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事项在依法设置的会计账簿登记、核算,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符合会计法规、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要求,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完整、及时。第四条内部财务会计控制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合法性原则。内部财务会计控制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制度。(二)全面性原则。内部财务会计控制涵盖公司内部涉及财务会计工作的各项经济业务和相关岗位,明确业务处理过程中的关键控制点,落实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内部财务会计控制约束涉及2/12财务会计工作的所有人员,任何人都不得拥有超越内部财务会计控制的权利。(三)内部牵制原则。内部财务会计制度保证涉及财务会计工作的机构、岗位的合理设置及职责权限的合理划分,坚持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确保不同机构和岗位之间职责分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四)成本效益原则。内部财务会计控制要切实可行,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控制效果。第三章内部财务会计控制的内容第五条内部财务会计控制的内容主要包括:财务会计机构和财务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会计核算、货币资金、实物资产、对外投资、工程项目、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债权债务、成本费用、担保、财务会计档案等经济业务事项。第六条财务会计机构和财务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控制的主要内容包括财务会计机构的设置、财务会计人员管理、财务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等环节的控制措施。第七条会计核算控制的主要内容包括会计凭证(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等环节的控制措施。第八条货币资金控制的主要内容包括货币资金业务的岗位分工和授权批准制度,现金、银行存款、其它货币资金、票据和印章管理等控制措施。第九条实物资产的主要内容包括实物资产管理岗位责任制度,实物资产验收入库、领用、发出、盘点、保管及处置等关键环节的控制,防止各种实物资产被盗、毁损和流失。第十条对外投资控制的主要内容包括对外投资的立项、可行性研究、评估、决策、实施、记录与核算、投资收益确认、投资处置等环节的控制。第十一条工程项目控制的主要内容包括工程项目的立项、招投标、实施、质量管理、价款支付、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竣工决算编制与审查等环节的控制。第十二条采购与付款控制的主要内容包括请购、审批、合同订立、采购、验收、付款等环节的控制。3/12不得由同一部门或个人办理采购与付款业务的全过程。第十三条销售与收款控制的主要内容包括商品或劳务等的定价、信用标准和条件、合同订立、商品发出和收款等环节的控制。未经授权的人员不得经办销售与收款业务,不得由同一部门或个人办理销售与收款业务的全过程。第十四条债权债务控制的主要内容包括债权债务的确认、债权的催收、债务的清偿、债权债务的风险与控制等环节。第十五条成本的主要内容包括成本费用管理责任制度、成本费用预算编制、工资支出控制与核算、其它费用控制与核算等环节的控制。第十六条担保控制的主要内容包括对外担保项目的有权控制、决策程序、担保合同的订立、担保标准和条件、担保责任、后期跟踪管理等环节控制。第十七条财务会计档案控制的主要内容包括财务会计档案的立卷、保管、移交、查阅、销毁以及其他规定等环节的控制。第四章内部财务会计控制的方法第十八条内部财务会计控制的方法主要包括: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控制、授权批准控制、会计系统控制、预算控制、财产保全控制、风险控制、内部报告控制、电子信息技术控制等。第十九条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控制要求公司按照不相容职务分离的原则,合理设置财务会计及相关工作岗位,明确职责权限,形成相互制衡机制。不相容职务主要包括:授权批准、业务经办、会计记录、财产保管、稽核检查等职务。第二十条授权批准要求公司明确规定涉及财务会计及相关工作的授权批准范围、权限、程序、责任等内容,单位内部的各级管理层次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和承担责任,经办人员也必须在授权范围内办理业务。第二十一条会计系统控制要求公司依照《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适合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明确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会计报告的处理程序,依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作好会计档案保管工作,建立和完善会计工作交接办法,实行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充分发挥会计的监督职4/12能。第二十二条预算控制要求公司加强预算的编制、执行、分析、考核等环节的管理,明确预算项目,建立预算标准,规范预算的编制、分解、审定、下达和执行程序,及时分析和控制预算差异,采取改进措施,确保预算执行。预算内资金实行责任人限额审批,限额以上资金实行集体审批。严格控制无预算的资金支出。第二十三条财产保全控制要求公司限制未授权的人员对财产的直接接触,采取定期盘点、财产记录、账实核对、财产保险等措施,确保各种财产的安全完整。第二十四条风险控制要求公司树立风险意识,针对各个风险控制点,建立有效的风险管理系统,通过风险预警、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分析、风险报告等措施,对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进行全面防范和控制。第二十五条内部报告控制要求公司建立和完善财务会计分析制度,全面反应经济活动情况,及时提供业务活动中的主要信息,增强管理的实效性和针对性。第二十六条电子信息技术控制要求运用电子技术手段建立内部财务会计控制系统,减少和消除人为操纵因素,确保内部财务会计控制的有序实施;同时要加强对财务会计电子信息系统开发与维护,数据的输入与输出、文件存储与保管、网络安全等方面的控制。第五章内部财务会计控制制度的检查第二十七条公司财务会计部门定期对公司内部财务会计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向负责人提交检查报告。检查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涉及财务会计工作的各项经济业务、部门和岗位执行制度的情况作出评价,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的建议。第二十八条公司负责人和财务部依据评价结果,对内部财务会计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奖惩。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九条公司内部财务会计控制制度应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业务职能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提高,不断修订和完善。5/12第三十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第三十一条公司所属、控股单位比照本制度执行,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公司财务总监岗位职责直接上级:董事长、总经理直接下级:财务部会计、出纳本职工作:在董事会和总经理领导下,领导公司财和物的规划与控制工作。总管公司财务、报表、预算工作以及财务人员分工协调和创建团队合作精神的凝聚。(1)、组织领导公司的财务管理、成本管理、预算管理、会计核算、会计监督、审计监察、存货控制等方面工作,加强公司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2)、组织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制度,保障公司合法经营,维护股东权益。(3)、参与公司投资行为、重要经营活动等方面的决策和方案制定工作,参与重大经济合同或协议的研究、审查,参与重要经济问题的分析和决策。(4)、参与制订公司年度总预算和季度预算调整,汇总、审核下级部门上报的月度预算,召集并主持公司月度预算分析与平衡会议。(5)、负责审核签署公司预算、财务收支计划、成本费用计划、信贷计划、财务报告、会计决算报表,会签涉及财务收支的重大业务计划、经济合同、经济协议等。(6)、负责重要内审活动的组织与实施。(7)、按规定审批从银行提现金的作业。适时督察前台收银工作的正常有效开展和资金按时缴纳银行入库情况的实施。(8)、负责主管业务的检查改进与研究发展,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工作。(9)、掌握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资金变动情况,及时向总经理和董事长汇6/12报工作情况。(10)、定期向董事长、总经理述职。(11)、制订财务系统年度、月度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经批准后执行。(12)、主持制订公司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预算管理、审计监察、库管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13)、领导财务系统的培训和考核工作,提高财务系统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14)、按程序做好与相关系统的横向联系,接受上级和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及时对系统间争议提出界定要求。(15)、做好财务系统各项行政事务处理工作,提高收银员等各岗位工作效能,增强团队合作精神。(16)、及时、准确传达上级指示并贯彻执行。(17)、定期主持财务系统例会,如今公司财务方面的会议,参加总经理办公例会以及其它重要会议。(18)、审阅、监督和控制财务系统。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一、会计机构公司依据《会计法》及经营业务的需要设置财务部。财务部暂配备财务负责人两人、会计两人、出纳一人,以后根据经营管理的需要调整。二、会计人员1、财务负责人。有较高的政治水平和职业道德水平;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掌握本行业业务管理和企业管理的有关知识;熟悉会计工作各个岗位的技术操作规程和核算方法;具备会计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身体状况适应本职工作要求。2、会计人员必须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从业资格证书;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在工作中遵守职业道德;按照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对未接受继续教育或未完成继续教育规定时间的从业人员,不予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年检,直到取7/12消从业资格。3、会计人员依法实行回避制度。4、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营的财务会计工作在规定的期限内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未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者离职。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一般会计人员交接由财务负责人监交,财务负责人交接由单位负责人监交。5、出纳管理职责一、为了加强对货币资金的监管,确保货币资金的安全、完整,根据《会计法》、《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试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支付结算办法》及有关财务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二、本办法所指货币资金是公司所拥有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三、公司货币资金归口公司财务部统一管理,各职能部门不得另行开设银行账户或经办现金收付款业务。不准有账外资金或“小金库”存在。四、货币资金支付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五、现金管理:1、公司现金管理必须遵守《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现金收支必须用途清楚,符合规定。2、本办法所指现金是公司财务部控制的用于零星开支的库存现金。现金的收付及保管只能由出纳人员负责,其他人员未经授权,不得管理库存现金。3、除下列经济业务可以使用现金外,单位之间的经济往来,应通过银行转账结算。①职工工资及工资性津贴;②个人劳务报酬、资金;③劳动保护、劳动保险、福利补助费用;④出差人员差旅补助;8/12⑤向个体经营者购买物资、支付价款对方未开设银行账户;⑥银行转账结算起点(1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⑦备用金等零星借款;⑧确需使用现金的其他业务。4、现金收付款业务必须根据审核无误的现金收付款凭证办理,现金收付款凭证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业务人员报销时,必须有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并签字,业务部门负责人必须对原始凭证审核并签字(盖章),同时,原始凭证应有证明人(验收人)签认。财务主管或其指定人员应当审查原始凭证,审核原始凭证反映的经济业务内容是否真实、合法、有效,支出范围和额度是否与申请批准的一致,原始凭证的填制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审核无误后由财会人员编制现金收付款凭证,财务主管或其
本文标题: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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