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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谈判文件目录1目录第一章竞争性谈判邀请……………………………………………………………………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3第三章货物技术参数及要求……………………………………………………………14-20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范本………………………………………………………………21-23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24-37竞争性谈判文件投标邀请2第一章竞争性谈判邀请湖南博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的委托,对下列货物及服务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公司前来参与投标。1.项目名称: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两型校园系统补充设备政府采购2.采购单位: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联系人:周涛联系电话:0731-828247873.政府采购编号:湘财采计2010-3580号招标编号:BJZB2010-0604.谈判内容:详见第三章5.交货时间:签定合同后20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6.交货地点: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指定地点。7.货款支付:货到验收安装调试合格后,凭收货单位验收单和发票15日内由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向中标方支付95%的合同款;中标方所提供的所有设备全部安装调试合格,正常运行一年后,如无质量问题,凭用户单位相关部门的证明10日内支付尾款。支付程序: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合同签订后待付款时中标人将验收单、发票交采购人财务部门,同时将验收单、发票复印件(加盖用户单位财务专用章)及合同(壹式贰份)交湖南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湖南省国库集中支付局根据采购人网上的支付申请与湖南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后的合同、验收单、发票复印件等核对无误后通过国库集中支付局支付货款。8.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办法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时间:从2010年11月19日起至2010年12月28日12:00止,每天9:00-17:30(北京时间)。发售地点:湖南博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长沙市凯旋大厦B座2901室/(长沙火车站对面))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本,售后不退。9.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12月29日下午3:00以前(北京时间)10.谈判时间:2010年12月29日下午3:00(北京时间)谈判地点:湖南省长沙市人民中路32号云海大酒店21楼会议室11、网上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后须到湖南博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办理购买登记手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竞争性谈判文件以湖南博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发售的纸制文件为准。单位:湖南博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长沙市凯旋大厦B座2901室/(长沙火车站对面)电话:0731-82288511传真:0731-82288512邮编:410007联系人:王明秋开户名称:湖南博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长沙银行高建支行帐号:800010983209017竞争性谈判文件投标人须知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规定1项目名称: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两型校园系统补充设备政府采购政府采购编号:湘财采计2010-3580号招标编号:BJZB2010-0602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博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长沙市凯旋大厦B座2901室/(长沙火车站对面)3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400元/本,售后不退。4投标保证金:投标币种为人民币,不少于总投标报价的1.0%,应为现金、电汇和转帐(进帐单),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有效期截止日后90天内保持有效,并在开标投标截止日前一天(即2010年12月28日下午16:00前)交到或汇至湖南博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指定帐号,否则将作废标处理。5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12月29日下午3:00以前(北京时间)6谈判时间:2010年12月29日下午3:00(北京时间)谈判地点:湖南省长沙市人民中路32号云海大酒店21楼会议室7投标文件正本份数:1份;投标文件副本份数:5份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0年12月29日下午2:00-3:00递交至湖南省长沙市人民中路32号云海大酒店21楼会议室,逾期不再接收投标文件。8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后90天(日历日)9交货时间:签定合同后20日内交货。10交货地点: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指定地点11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安装调试合格后,凭收货单位验收单和发票15日内由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向中标方支付95%的合同款;中标方所提供的所有设备全部安装调试合格,正常运行一年后,如无质量问题,凭用户单位相关部门的证明10日内支付尾款。支付程序: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合同签订后待付款时中标人将验收单、发票交采购人财务部门,同时将验收单、发票复印件(加盖用户单位财务专用章)及合同(壹式贰份)交湖南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湖南省国库集中支付局根据采购人网上的支付申请与湖南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后的合同、验收单、发票复印件等核对无误后通过国库集中支付局支付货款。12中标服务费:(1)根据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规定,本项目中标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方式收取。(2)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湖南博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缴纳中标服务费。竞争性谈判文件4投标人须知A说明1.适用范围1.1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谈判邀请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2.定义2.1“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湖南博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2“投标人”系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2.3“采购人”系指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2.4“货物”系指竞争性谈判邀请中所列的货物。2.5“服务”系指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投标人应承担的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以及售后服务和其他类似的义务。3.合格的投标人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的供应商。(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七)投标人注册资金必须在200万元以上(包含200万元)。否则,投标报价将被拒绝。3.2按照竞争性谈判邀请函的规定获得竞争性谈判文件,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3.3投标人应遵守国家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4.委托投标4.1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人代表,须持有《法人代表授权书》(统一格式)。5.投标费用5.1无论投标过程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与参加投标有关的所有费用。6.联合体投标6.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竞争性谈判文件5B竞争性谈判文件说明7.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构成7.1竞争性谈判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数量、技术参数和要求、谈判方法和程序及合同条款。竞争性谈判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1)竞争性谈判邀请;(2)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3)谈判货物技术参数和要求;(4)政府采购合同(范本);(5)投标文件的格式;(6)在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投标人收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应检查页数和附件数量。投标人发现任何页数或附件数量的遗缺,任何数字或词汇模糊不清,任何词义含混不清,应告之采购代理机构补全或澄清。如果投标人不按上述提出要求而造成不良后果,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8.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8.1投标人收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应仔细检查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天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竞争性谈判文件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8.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理解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如对文件有疑问,可要求澄清。按投标邀请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传、电报、传真,下同)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前答复(包括对询问的解释,但不标明其来源)已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每一个投标人。8.3投标人认为竞争性谈判文件存在歧性条款的,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若采购代理机构回复不满意可向同级采购管理部门反映。若无质疑,视同认可竞争性谈判文件。8.4如果投标人没有按本须知8.2、8.3款要求提出质疑,任何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忽略或误解所引起的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9.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修改9.1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依据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竞争性谈判文件,并以书面或传真形式通知所有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每一拟投标人,对方在收到该通知后应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予以确认。9.2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采购代理机构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修改,如有必要,采购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并以书面或传真形式通知已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每一拟投标人。竞争性谈判文件69.3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修改书将构成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有约束力。C投标文件的编写10.要求10.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完全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11.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11.1投标文件、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11.2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在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技术规格和要求中另有规定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2.投标文件的组成12.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第一部分:商务部分(1)投标声明(2)投标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将被拒绝:1、有一项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交的;2、提供不符合要求或虚假资格证明文件的;3、资格证明文件未加盖投标人行政公章或投标专用章的;4、资格证明文件过了有效期的;5、资格证明文件未按有关规定年审合格的。资格证明文件包括: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年审合格、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人民币);②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③按本章第16条提供所投产品授权书;④投标人上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盖章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如果新成立的公司不到一年,必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⑤交纳税收承诺书;⑥交纳社会保险资金承诺书;⑦湖南省外的投标人须在长沙市内已设立办事处(提供房屋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固定电话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3)投标单位简介(4)投标保证金第二部分:技术部分(1)货物配置技术参数表(2)技术响应文件(3)偏差表(4)售后服务承诺书竞争性谈判文件7(5)质量承诺书(6)所投货物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应包括所投货物生产商提供的彩页及产品说明书),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对招标货物的技术要求及服务的要求,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注: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第三部分:投标报价部分(1)投标报价汇总表(2)投标报价明细表注:第三部分投标报价必须单独密封,在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中不能出现投标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13.投标文件格式13.1投标文件全部采用A4纸张按上述格式进行统一排序,用中文打印并装订成册。13.2投标人必须毫无例外地使用竞争性谈判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但可以同样格式扩展.14.投标报价14.1投标人不可分包进行投标。否则,投标将被拒绝。14.2投标人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五章第三部分“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填写投标货物的价格,投标人应对投标报价单独密封随竞争性谈判文件一起递交给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对每种产品只允许有一个投标方案,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性投标方案。14.3投标人将有二轮报价机会,第二轮报价不允许比前一次报价高,否则予以废标处理。(注:每次报价的技术要求必须在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以及在原投标文件所述技术参数、性能和服务承诺)的基础上保持不变或提高,不得降低。
本文标题:竞争性谈判文件(最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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