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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通风设施安全技术管理措施矿井通风设施是矿井构成通风系统的一部份(包括风门、密闭、风桥、调节风窗等),它是保证矿井从进风至回风的全部线路和行人安全畅通而设置的通风构筑物。为了加强通风管理,保证生产安全,制定以下通风设施安全技术管理措施。1、矿井应尽可能采用并联通风系统,并使各条风路的阻力接近相等。在通风系统中尽量少设置风门、风桥、调节风窗等通风构筑物,以减少漏风和风阻。2、通风设施的位置应设在顶板坚硬,未遭破坏的煤岩巷道内,尽量避免设在动压区,并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3、通风设施的措施必须按“通风设施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业,通风设施竣工后,要组织验收,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必须整改合格。4、风门(墙垛砌筑与密闭相同)作为设在不允许风流通过,但需行人或行车的巷道内,其结构要求严密、漏风量少。5、构筑的风门不得少于两道,并装有正反向风门。正向风门必须能够自动关闭且风门之间进行联锁,保证不能同时打开,行人的两道风门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m。6、风门墙垛用不燃砖(石)材料彻筑;墙垛周边掏槽深度一般不小于0.2m,要见硬顶硬帮,并与煤岩接实严密(抹有0.2m的裙边)不漏风。7、风门前后各5m内巷道支护良好,无杂物、淤泥和积水等;有积水时要设反水池或U形反水管导水。8、采空区、旧巷(盲巷)、火区以及进回风大巷之间的联巷等,都必须设密闭,以防止风流短路引起自然发火或有害气体扩散等。9、永久密闭墙要用砖(石)材料建筑,接实严密,墙无裂缝,无漏风,墙体厚度0.3m—0.5m以上。10、密闭外的钢轨、电缆,管路必须断开,不得与密闭内的连通。密闭周边掏槽深度一般不小于0.3m(掏槽时不准放炮,只能用锤、钎、镐施工),周边要抹有不小于0.2的裙边。11、每道密闭前5m内巷道支护良好,无杂物、游泥和积水等。如有积水或流水时,应装设U形管或反水池放水。12、每道密闭前要设栅栏、警标及牌板,统一编号,并在通风系统图上标明位置关系。13、在进风巷与回风巷平面相遇地点,必须设置风桥,构成立体交叉风路,使进风与回风分开,互不相混。要视所需通过的风量大小及服务年限合理设置相应的风桥和断面。14、各类风桥除要用不燃性材料构建外,风桥中不准安设风门,但必须有0.8m2以上的通风空间以满足危急时过人。15、风桥在使用过程中要符合漏风率不大于2%,通风阻力在150Pa以内,风速小于10m/s。16、在风网中若一个风路的风量不足,而另一个风路的风量有余,则应安设风窗调节,达到需风量的调配。调节风窗应设在风门或风墙上方,利用可调节面积的小窗口达到风量调节。保证生产安全。17、通风设施要在通风系统图上标清楚,现场实行挂牌管理。要做好通风设施的日常检查,重点是风门和密闭墙的检查,发现漏风严重或瓦斯等有害气体变化时,要查明原因,及时处理。18、做好矿井测风,掌握配风数据及风速情况;采掘工作面根据实际的需要随时测风,检查工作面风量、风速是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进行必要的调节;掘进巷道贯通时及时做好通风设施和风量的调整。掘进通风安全技术措施在矿井生产过程中,必须掘进较多的巷道。为了在掘巷时创造良好的气候条件,必须对掘进工作面进行通风。掘统计,矿井瓦斯爆炸中的80%的事故与掘进通风有关,必须制定掘进通风的安全技术措施并认真落实。1、万灵煤矿掘进通风均采用局部通风机(5.5kw和11kw)压入式通风方式,最长供风长度300m左右,使用直径400—600的柔性风筒(接头为插接无反边)导风。要求风筒出风口到工作面的距离应≤5m,风筒要吊桂平直,贴壁贴帮,铁线导直、逢环必挂,环环吃力。必须使用抗静电、阻燃的风筒。2、尽量采用矿井的全压通风,无此条件时必须用局部通风机通风,严禁采用扩散通风。一台风机不得向2个同时作业的掘进工作面供风。3、局部通风机必须由指定人员负责管理,保证正常运转;需要时应有计划地停电停风,严防瓦斯积聚或开风机时将已积聚的瓦斯高浓度地吹到集中回风的风流中造成隐患。4、风机及开关必须装在进风巷道中,距回风出风口≥10m;在安装地点的供风量必须大于风机的吸风量,避免产生循环风。进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应在0.5%以下。5、目前矿瓦斯鉴定为低瓦斯矿井,但掘进工作面风机应在配电点装设专用开关和专用线路供电,即与其他用电设备分开供电,以使设备需停电检修等时,工作面不停风。另外,每个掘进工作面必须安装风电、瓦斯电闭锁。6、使用局部通风机通风的工作面不得停风机,特别情况风机停止运转时,必须撤人到新鲜风流中,并切断工作面所有电源,做到停风必停电,送电先送风,并检查瓦斯不超限才能送电和作业。7、因故停电停风后复电通风时,必须先检查瓦斯,当风机及开关附近10m范围内,瓦期浓度在0.5%以下时,及停风区域内的瓦斯不超过1%时,方可送电,否则必须排放。8、风筒采用插接接头时,每个接口应绑扎,以防接头脱离和减少漏风,保证工作面有足够的风量;检查有损坏的风筒要立即更换,发现有破口要修补。9、两个掘进巷道在相距20m贯通前停止一个工作面作业,但必须保证风机继续正常通风,保证巷道内不积存瓦斯。10、巷道贯通后,在进行风流、风量调整未实现负压通风前,要进行局部风机配合供风,以防瓦斯积聚,待通风系统风流稳定实现负压通风后,才能停止运转。煤层中掘进巷道贯通的安全技术措施煤层中掘进巷道与其他巷道相贯通时,必须防止冒顶、瓦斯、煤尘及放炮等事故的发生,巷道贯通工作必须执行下列的安全技术措施(具体贯通巷道在必要时应增加补充措施)。一、巷道贯通前的安全技术措施一)、矿地测人员:当两个掘进工作面相距20m贯通时,必须停止一个工作面的掘进工作。此时,地测人员必须向矿技术负责人报告,并做好地质测量工作,掌握好贯通巷道附近及贯通地点的地质构造,顶底板稳固性和水文地质等情况,指导另一个工作面掘进。同时要通知通风部门和相关的采掘队班。二)、通风部门应做好正常通风工作,保证两端的巷道内不积存瓦斯,并做好贯通时调整风流的准备工作。1、绘制贯通巷道两端附近的通风系统图,图上标明风流方向,风量和瓦斯涌出量。2、明确贯通时调整风流设施的位置、数量及要求,并做好布置有关人员的准备施工等工作。3、在停止工作的工作面巷道口设置栅栏和警标,保持风筒完好及正常通风,经常检查工作面和回风流中瓦斯浓度,保证瓦斯不超限,瓦斯超限时必须立即处理。三)、采掘队班1、地测人员通知巷道贯通相距20m时,只准从一个工作面向前贯通,另一个工作面停止一切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保证正常通风。2、掘进工作面每次放炮前,班(组)长必须派专人和瓦检员共同到停工的工作面,检查端头及其回风巷的瓦斯深浓度,瓦斯超限时,先停止掘进面的作业,然后处理瓦斯,只有在两个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在1%以下时,方可进行工作和装药放炮。3、每次放炮前,班(组)长必须派人在两个工作面所有通道设置放炮警示标置和专人警戒,严禁人员进入有放炮影响到的危险区。4、爆破工作应坚持一炮一检制度。每次放炮后,班(组)长、放炮员和瓦检员必须一同巡视放炮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架和盲炮等情况。如果发现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处理。5、每次爆破作业必须等两个工作面检查完毕,确认无异常情况,人员退出警戒区域后,才允许进行掘进工作面的下一次打眼放炮工作。6、在地质构造复杂地段进行贯通作业,还应按处理破碎顶板防止高冒的安全技术措施执行。二、巷道贯通时必须有当班下井带班矿长统一指挥,矿安全员和瓦检员到现场作好检查处理等工作,确保安全施工。三、巷道贯通后必须停止一切无关的工作。通风部门组织人员立即进行风流调整,实现全风压通风。待风流稳定后检查风量、风速和瓦斯浓度等,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后,方可恢复工作。小绞车安装和使用的安全技术措施小绞车指各种内齿轮绞车及滚筒直径小于1.2m的绞车。本矿主要使用小绞车提放材料和设备,因此,不经常使用而必须制定安装和使用的安全技术措施,严格执行以确保安全。1、小绞车底座下采用垫方木应平稳牢靠,用螺栓加垫板与绞车底座基孔连接上紧,再用圆木打压柱和戗柱将绞车顶稳,压戗柱必须结实打牢固,且插入顶板20cm;用地锚或砼基础底座的,基础螺栓必须拧紧,不松动变位。2、滚筒中线要与斜巷轨道中(提升中线)一致;安装在巷道一边的绞车,其最突出部位距轨道外侧不小于40cm。3、绞车安装好后,必须经安检员、班队长及有关管理人员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4、绞车司机必须经过专门的培训,方可(持证)上岗操作。5、使用绞车前必须检查信号设施是否齐全、灵敏可靠不失爆、不准用灯、喊话、敲管子等代替信号,否则不得开动绞车。6、检查钢丝绳无硬伤、打结、严重锈蚀,断丝不超限,滚筒绳头上牢固,松绳至终点,滚筒上余绳3圈以上,不合格的要更换。7、钢丝绳钩头绳必须用绳卡卡紧(有4个),绳头与矿车连接必须使用标准插销,严禁使用其它物料代替插销。串车提升必须使用同等绳经的尾绳。8、绞车及其电气设备必须完好,严禁失爆;各种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可靠。9、严禁超载超挂超负荷运行,制动装置要灵敏可靠,启动困难时应查明原因,不准强行启动。10、司机提放车时必须注意力集中,严禁一手开车,一手处理爬绳等,并禁上两个闸把同时压紧,以防烧坏电机。矿车掉道时禁止用小绞车硬拉复位。11、司机要经常检查刹车闸是否灵活可靠,闸带有无断裂,钢丝强磨损是否超限;必须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不作业”的规定,并严禁断电放飞车。12、绞车司机必须做到以下“六不开”或立即停车,并采取措施处理好后方可运行,①绞车不稳有松动或绞车地点有不安全因素未处理好不开。②有异常响声、异味异状。③钢丝绳有异常跳动,负荷突然增大或突然松绳。④有严重咬绳、爬绳现象。⑤电机有异常。⑥突然停电或有其他险情时。13、工作结束时,必须闸死滚筒,切断电源,开关打到“0”位。万灵煤矿职业危害防治措施煤矿职业危害是指矿工从事职业活动中,在不良的劳动条件下长期工作可能造成的健康损害。煤矿井下作业条件相对较差,在生产过程中人身健康容易产生各种损害,应引起高度重视,认真做好防治,创造优良的劳动条件,确保矿工人身健康。一、煤矿主要的职业危害1、生产性粉尘的危害。包括矸尘、煤尘、煤矿混合性粉尘,引起煤工尘肺。2、有害气体的危害。CH4、CO2、CO、NO(氮氧化物),H2S等有害气体的急性或慢性中毒。3、物理因素的危害。噪声、振动、不良照明、高温、高湿、低温等造成的危害。4、外伤危害。由于意外事故引起的伤害。5、有毒物的危害。如炮烟中毒等。二、预防煤矿职业病的综合措施1、完善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采取下列措施完善职业病防治管理,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健康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健康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健全职业健康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2、大搞技术革新,改革生产工艺。以低噪声设备替代高噪声设备等。随着生产发展过程逐步提高机械化装备,以减少工人与有害因素接触的机会。3、采用合理的通风系统等技术措施来降低及消除生产性有害因素。4、加强生产设备的管理,改善井下作业条件和减轻环境污染。5、对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进行“四同时”施工,确保这些项目完成后有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可以达到国家标准。6、制订和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防止发生意外事故。7、加强个人防护养成良好的健康习惯,防止有害物质进入体内。8、合理安排休息制度,注意营养,增强机体对有害物质的抵抗能力。9、对接触生产性有害作业的工人,进行就业前体格检查和定期体格检查,及早发现禁忌症及职业病患者,及早进行处理。10、根据国家制定的一系列健康标准,定期检测作业环境中生产性有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三、煤矿主要职业病的防治措施1、煤工尘肺病的预防措施:井下采取综合防尘,做到喷雾、洒水灭尘后再作业;湿式钻眼凿岩,经常冲洗积尘巷道等。同时,应对粉尘作业工人定期健康检查及复查。教育职工做好个体防护的自觉性和充分
本文标题:井通风设施安全技术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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