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旅游娱乐 > 关于鹤岗旅游通报(改后稿)
1中共黑龙江龙煤矿业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文件龙煤纪发【2013】24号关于鹤岗分公司兴安煤矿综机车间副科长杜士龙等8人培训期间外出旅游问题的通报集团公司及各分子公司自中央八项规定、省九项规定和省国资委加强干部作风若干规定出台以来,高度重视,狠抓落实,特别是在狠刹“四风”车辆专项清理等工作方面收到了很大成效。但仍有少数人不顾集团公司党委的“三令五申”,顶风违纪。近期省纪委暗访组查处了鹤岗分公司兴安煤矿综机车间副科长杜士龙等8人培训期间外出旅游问题,并在黑龙江日报进行了通报。一、基本情况2013年9月14日上午10时30分,龙煤鹤岗分公司接到省国资委纪委电话后,立即成立调查组于14日至15日,对鹤岗分公司兴安煤矿有关人员在鸡西参加培训期间组织外出旅游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龙煤集团鹤岗分公司按照省煤监局统一安排,于2013年9月1日至22日,派出50人到鸡西参加井区(科)长初训第三期二级培训。9月14日上午参加培训人员中的兴安煤矿综机车间副科长杜士龙和安装区区长王文强等8人培训期2间擅自乘坐鸡西煤机公司的丰田考斯特中客车,用“接待专用”牌遮挡车号,到兴凯湖景区旅游。二、处理结果鹤岗分公司兴安煤矿综机车间副科长杜士龙、安装区区长王文强等人,培训期间私自外出游玩,违反了龙煤集团作风建设的有关规定。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省国资委有关规定的要求,龙煤集团纪委责成鹤岗分子公司纪委对相关人员进行了处分。1、给予兴安煤矿综机车间副科长杜士龙行政撤职处分;2、给予兴安煤矿安装区区长王文强行政记大过处分;3、给予兴安煤矿皮带区生产副区长张永文、抽放区副区长沈于滨、综采一队技术副区长邹春禄、动力科副科长黄旭东、调度室副主任石微叶、掘进二区技术副区长张玉军行政记过处分。三、通报要求鹤岗分公司兴安煤矿杜士龙、王文强等人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期间,顶风违纪,给龙煤集团造成了极坏影响,各分子公司要深刻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同时对鸡西分子公司培训中心监管不力提出通报批评。各分子公司要对照集团公司有关加强干部作风方面的规定,切实加强对外出学习培训等人员的监督管理。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对上级及集团公司各项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特别是在国庆将至和元旦春节即将到来之际,要明察暗访坚决刹住公款送礼、吃喝、旅游3和公车私用等不正之风,切实狠刹“四风”顽疾。集团公司纪委在“十一”后一段时间内将按照龙煤纪发【2013】23号文件《关于加强干部作风专项治理的通知》要求,切实加大专项治理力度,对顶风违纪的进行通报处理。中共龙煤矿业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2013年9月29日
本文标题:关于鹤岗旅游通报(改后稿)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7020616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