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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课法律就在我身边一、生活处处有规则生活中处处有规则,例如,做游戏时要有游戏规则,如果有人破坏了规则,游戏就无法顺利进行下去了。同学们在学校也要遵守规则,按时上学、放学,听到上课铃声就要回到教室,准备上课。法律就是国家制定的规则,约束着我们每一、一个人的行为。只有大家都自觉遵守各种规则,我们的生活才会有序、和谐。二、人人都要守规则在足球场上违反比赛规则的最严重的后果是被红牌罚下;在道路上违反交通规则的后果是受到处罚;没有完成作业会被老师批评;不遵守排队上车的规则会被同学们指责。法律是国家制定的规则,一旦违反了法律,就要受到法律的惩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人人都要遵守法律。没有规矩,不成方圆。2第二课五星红旗,你是我的骄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以下简称《国旗法》)。《国旗法》第十三条规定:升挂国旗时,可以举行升旗仪式。举行升旗仪式时,在国旗升起的过程中,参加者应当面向国旗肃立致敬,并可以奏国歌或者唱国歌。全日制中小学,除假期外,每周举行一次升旗仪式。一、走近《国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于1990年6月28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罕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1990年6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公布,自1990年10月1日起施行,全文共二十条。1.哪些地方可以升挂国旗3根据《国旗法》的相关规定,我市应当升挂国旗的单位和场所有:(1)机场、港口、码头、火车站,应当每日升挂国旗。(2)市、区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应当在工作日升挂国旗。(3)全日制学校,除寒暑假和周六周日外,应当每日升挂国旗。2.如何升降国旗学校在举行升旗仪式的时候国旗总是徐徐升起,缓缓降下,《国旗法》也对升降国旗的程序作了明确规定:第十五条升挂国旗,应当将国旗置于显著的位置。第十六条在直立的旗杆上升降国旗,应当徐徐升降。升起时必须将国旗升至杆顶;降下时,不得使国旗落地。国旗是国家的象征和标志,我国国旗为红色,长方形,旗面左上方有五颗黄色五角星,其中一颗星较大,四颗星较小,红色象征革命,五颗五角星象征着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大团结。国旗代表着国家的尊严,我们应当爱护她。国徽是国家的象征和标志,它代表祖国的尊严。每一个中国人都应该尊重爱护国徽。我国的国徽是圆形的,中间是五星照耀下的天安门,周围是齿轮和麦穗。北京天安门城楼、人民大会堂、人民政府、人民法院、驻外使领馆等国旗、国徽与国歌4场所和机构都应当悬挂国徽。国徽不能用于广告和商标,也不能作为日常生活的陈设。国歌是代表一个国家人民意志的乐曲,在重要的集会上、国际之间的交往仪式和国际体育比赛中,一般都要演奏国歌。在奏、唱国歌时,我们应该保持站姿,表情严肃,认真地唱好国歌。我国的国歌是《义勇军进行曲》,创作于抗日战争时期,由田汉作词、聂耳作曲。这首歌高亢激昂,雄浑壮阔,歌声激励着中华民族的英雄儿女们为了民族的新生和祖国的解放前仆后继、勇往直前。在1949年新中国成立的时候,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决定把《义勇军进行曲》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代国歌,后历经歌词修改、恢复,最终,2004年3月14日得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正式将其定为国歌,并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5第三课上学的权力和义务一、义务教育不收费2006年9月1日生效的《义务教育法》规定了“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这一规定使全国适龄儿童受到免费的教育有了法律依据。有了这样的法律保障,同学们更要珍惜难得的学习机会,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二、认真学习守纪律时间到上学校不旷课不迟到上课前备用品上课时专心听会质疑敢发言愿合作会体验做作业独立思字工整不抄袭多读书别顽皮刻苦学认真记6第四课保护环境,争做环保小卫士一、走进《环境保护法》为了有效地遏制污染,保护环境,国家专门确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环境保护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选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动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环境保护法》规定,环境保护的任务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防”,即防止和减少新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二是“治”,即治理和控制已经产生的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环境保护的手段主要有经济手段、行政手段、法律手段、宣传教育手段、科学技术手段、行政管理手段、工程手段等。二、明确环保立法目的1.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环境保护法的立法目的不仅在于保护环境现状,防止环境质量退化,还在于治理和改善环境,不断提高环境质量;不仅要保护和改善人类的生活环境,还要保护和改善人类生活环境之外的生态环境。2.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主要是指防治废气、废水、噪声、放射性物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等对环境资源的污染和防治乱砍滥伐林木、滥采矿藏、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等对环境资源的破坏。3.合理开发、利用环境资源7合理开发、利用环境资源主要是指遵循社会经济规律、自然生态规律以及人与自然相互作用的规律,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手段,对环境资源进行开发和利用。4.保障人体健康给环境立法首先就是保障给人类一个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把环境质量保持在有利于人体健康水平之上。5.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环境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物质基础和源泉,只有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才能为环境保护提供必要的经济技术条件,才能提高我们人类的生活质量。8第五课未成年人的权利与义务一、什么是“未成年人”?“未成年人”这一概念从法律上说它是以年龄的划分为标准的,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条的规定,“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该法对未成年人的下限年龄未作出规定,也就是宣告对未成年人从一生下来就加以保护。二、未成年人的权利和义务未成年人作为公民的一部分,所享有的权利是相当广泛的,具体来说,在我国未成年人的权利主要包括八个方面的内容:1.政治权利。2.人身权利。3.受教育权利。4.个人财产所有权。5.继承权。6.社会经济权。7.诉讼权利。8.其他权利。未成人应承担的义务共有六点:1.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义务。2.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遵重社会公德的义务。3.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4.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的义务。5.依法纳税的义务。6.受教育的义务。三、解读人身权与诉讼权利人身权利可以分人格权和身份权两方面的内容。人格权是基于自然人本身所固有的权利,包括生命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身份权是基于自然人之间的某种关系,某种事件或某种行为而产生的地位、资格等方面的权利。9诉讼权利包括:1.起诉权。2.不被公开审理的权利。3.对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在讯问和审判时,可以通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4.被告人是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10第六课了解《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一、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故事某中学的刘强在一天晚自习后,躲在一个三岔路口,拦住了三个放学的同学,刘强掏出随身携带的弹簧刀,威逼他们交出身上的钱,还威胁不准报告,其他人见刘强一副凶相,又有刀,只得把随身的十几块零钱交给了刘强,这才得以脱身。在回家的路上,一位同学拨打了110,民警将正在肯德基饱餐的刘强逮个正着,并依法进行了处理。那么,刘强的行为触犯了什行法律?二、以案说法案例中刘强的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的两项规定:一是第二十条“非法携带管制刀具”。二是第二十三条“敲诈勒索私有财产”,所以应当受到法律的惩处。在我们同学当中,有不少像这样的行为,虽然够不上犯罪,但依然违反了国家的法律、法规,对社会造成了一定危害,应当受到治安处罚,依据的法律就是《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这部条例总共四十五条,详细规定了哪些行为是违法的,应当受到什么样的处罚条等。遵守治安秩序提供了行为准则,同学们要熟悉了解它,一方面用它来约束自己的行为,自觉遵守和维护社会秩序,另一方面,也就有了同违法行为做斗争的武器,能够更好地运用法律、法规保护自己。11《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列举的违法行为有近百种,下面是其中的七种:一、扰乱公共秩序。比如有的同学在公共场所辱骂他人,大声起哄,甚至打架斗殴,引起围观,造成堵塞,影响极坏,严重扰乱了公共秩序;再比如乘坐飞机,不听工作人员的劝告,使用手机发短信息,这也是违法的,制造混乱;如果在国家工作人员检查食品卫生,进行城市管理或者其他执法过程中,拒绝检查,阻挠执法,妨碍公务,也属于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二、妨害公共安全。非法携带管制刀具就属于这类。管制刀具包括匕首、刮刀、弹簧刀、单刀、尖刀等。非法携带是指携带上面所提到的这些管制刀具进入车站、机场、影剧院、公园等场所和乘坐轮船、火车、汽车、飞机等交通工具。上面提到的这些刀具,只要是个人持有,就属于违法。所以,我们小学生应当不玩、不买、不带、保存管制刀具。此外,如果损坏、移动一些交通标志,或者是携带烟花爆竹之类的容燃容爆品乘坐交通工具等行为也是妨害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三、侵犯他人人身权利。每个人都有神圣的人身权利。那是不可侵犯的。谁侵犯,谁就要负责任。如果你辱骂他人或者私自乱拆别人的信件、电报,非法限制他人的人身自由,写恐吓信威胁别人,都是侵犯他人人身权利的行为。四、侵犯公私财物。包括偷盗、骗取、敲诈、抢夺公共财物和私有物品,还有公开哄抢集体私人财产,故意损坏公私财产的行为。12五、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有的学生喜欢耍玩具手枪,甚至去射击马路边的路灯,这就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现在在火车站、球场外倒卖各种车票、球票,被子人们称作“黄牛”,他们的行为同样违法。有些同学在外出旅游的时候,觉得很难得,就在一些建筑上甚至古迹上涂抹刻画,损坏了景点的美感,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当然会受到处罚。六、违反交通管理。这是和我们学生的生命息息相关的。有些同学不遵守“红灯停、绿灯行”的规矩,横穿马路,不走斑马线,从而酿成交通事故。一些成年人酒后驾驶、骑摩托车不戴头盔等都属于违反交通管理的行为。上面列举的是一些常见的违法行为。一旦产生了这样的行为,就要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处罚。一、警告:如上面提到的有些人就是因为扰乱公共秩序而受到警告处罚,这是最轻的一种制裁措施,这种处罚不但带有教育性质,同时又带有强烈谴责的意义。二、罚款:比如破坏文物会被处罚200元到2000元。在中国的一些发达城市,如果你不遵守交通规则,会受到50元向上罚款的处罚。三、拘留:是最重的一种处罚。拘留的期限是1日以上,15日以下。刚才提到的刘强就是因为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被处以7日拘留。13第七课遵章守纪就是尊重生命一、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故事【生活案例一】吉林城区有一位叫小东(化名)的小朋友,在学校品学兼优,在家中孝敬父母,以优异的成绩考取江都中学重点班。然而当年春节坐父亲私家车时,由于没有系安全带,在砖桥立交桥下,遇到紧急情况,被抛出车外,当场气绝身亡。听到这里你一定会说好悲惨啊!这都是忘记交通法规所造成的悲剧,像这样血淋淋的教训数不胜数。【生活案例二】有一位母亲天天在晚上9点,在她家门口的公路旁等候她那中学上晚自习的孩子。有一天雨夜,她看着孩子活泼俏丽的身影出现在公路上。她像往常一样,正想高兴地前去迎接,不料一辆汽车飞驰而过,冲向了她的孩子,惊恐的母亲呆住了,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孩子倒在了血泊中……一个刚到花季的生命凋谢了,一位慈爱的母亲从此疯了。她陷入了深深自责和无尽的痛苦之中,思念和悲痛严重地扰乱了她的心智。她天天守候在那里,固执地等待她那永远不回来的孩子……一项统计表明,在十四岁以下少年儿童中,交通事故成了花季少年的“第一杀手”。二、案例分析有专家指出,通过安全教育,提高我们小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80%的意外伤害事故是可以避免的。为加强对中小学生的安全教育,1996年2月,教育部、公安部等委联合发出通知,把每年3月最后一周的星期一定为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建立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制度,敦促安全教育14工作的开展。每个同学都要牢记交通法规,更要记住通安全从
本文标题:法律讲堂校本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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