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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号令《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十四条规定“加工、制造业等生产单位的其他从业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经过厂(矿)、车间(工段、区、队)、班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第二十九条规定“未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的,由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然而笔者在执法监察过程中发现有相当数量的生产经营单位未能按要求落实国家安监总局3号令的规定,对三级安全教育不重视,未能按规定抽出专门的时间进行教育,有些生产经营单位仅仅是开会讲一讲,班说一说,或者采取老职工传帮带的方式进行教育。下面向大家介绍一下何谓三级安全教育,生产经营单位应如何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供同仁们参考。一、三级安全教育的内容(一)厂(矿)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1、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2、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3、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4、有关事故案例等。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厂(矿)级安全培训除包括上述内容外,应当增加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等内容。(二)、车间(工段、区、队)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1、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2、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3、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4、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5、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6、本车间(工段、区、队)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7、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8、有关事故案例;9、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三)班组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1、岗位安全操作规程;2、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3、有关事故案例;4、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二、三级安全教育的过程新职工报到后,应先向生产经营单位劳资部门领取三级安全教育卡片,首先接受单位安全技术部门组织的厂级安全教育,时间应不少于8学时,考试合格后,携带教育卡片接受车间级安全教育,车间级安全教育一般由公司车间主任会同安全技术人员进行,或者由安全员会同安全技术人员进行,时间应不少于4学时,考核合格后,携带教育卡片去接受班组长的安全教育,教育时间应不少于4学时,考试合格后,将三级安全教育卡片交回公司安全技术部门存档,并领取劳动防护用品,由安全技术部门发给安全操作合格证。这样,新职工方可允许持证上岗操作,否则属于违法行为,行政执法部门要依法追究生产经营单位的法律责任。(赵振林)
本文标题:三级安全教育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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