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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电动车禁止在门厅停放、禁止上楼充电”的通知尊敬的各位业主/住户:接汝阳县消防大队、公安局、房管局通知,由于近期电动车乱停放、私接电源充电引发的事故频发,电动车乱停放造成应急通道堵塞,一旦燃烧具有毒烟大、空气温度高达660度的高危险性,故一旦发生火灾多有人员伤亡。为了规范本小区电动车的停放、充电管理,避免事故发生,特规范如下:一、电动车一律在充电站或单元外合适位置停放,禁止在大堂、门厅、楼道停放;对于违规停放的,物业公司将予以拖移、清理处理,因此造成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车主负责。二、电动车充电一律在电动车智能充电站进行,对于违规充电及私拉乱接电源的,予以收缴充电设施,必要时给予切断电源或暂停该户用电。三、本通知对于违规停放的处理于2017年8月13日8:00开始执行!为了您、您的家人及邻里的安全,为了防止事故发生,为了方便大家通行,共同营造一个安全的居住环境,请您积极配合,共建和谐家园!汝阳嘉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一七年八月十一日
本文标题:关于电动车禁止在门厅停放、禁止上楼充电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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