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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意外伤害研究报告意外伤害是儿童健康和安全成长的重要威胁,据世界卫生组织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2008年联合出版的《世界预防儿童伤害报告》显示:全世界每天有2000多个家庭因非故意伤害或“意外事故”而失去孩子,从而使得这些家庭变得支离破碎。而这些伤害原本是可以预防的。本报告关于儿童定义的年龄范围参考了《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中关于儿童的定义,即18岁以下。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与北京市丰台区小松培训学校搜集整理了自2009年至2014年发生在全国范围内经媒体报道的儿童意外伤害案例754个,希望通过对这些案例的统计、分析,让公众进一步了解我国儿童意外伤害的基本特点以及相关预防建议,为保障孩子们的健康成长做出积极努力。一、儿童意外伤害概况根据案例具体情况,我们将儿童意外伤害分为10类:水的伤害、火的伤害、电的伤害、动物伤害、食物药物伤害、危险品伤害、危险行为伤害、道路交通伤害、公共场所及其设施伤害和其他原因引起的伤害。通过对10类伤害中每个案例内容的细致分析,我们对案例反映的伤害结果、受害儿童年龄、性别、每种伤害类型的特点等进行了统计和分析,并总结出了儿童意外伤害概况以及应当采取的应对措施,本部分是对概况的介绍,将在第二部分介绍预防建议。第一,伤害结果。报告统计的儿童伤害总人数为907人,其中死亡485人,占总数的53.5%。其中水的伤害、道路交通伤害、危险行为伤害是造成儿童死亡人数最多的3类伤害,死亡人数占该类伤害受害人数比例分别达到75.8%、57.8%、55.8%。另外,媒体每报道一个造成死亡的意外伤害案例,就有数倍没有被报道的非死亡案例。《世界儿童伤害预防报告》将这种情形比喻为金字塔:死亡是最小的在顶部的部分,住院伤害居于中部,非住院伤害作为最大的群组在金字塔最底部。而且并不是所有的死亡案例都得到了报道。因此,我们可以推测儿童意外伤害的实际受害人是一个庞大的群体,比我们统计的数量要多得多。第二,伤害与年龄。儿童意外伤害受害人数随年龄的变化有所增加和减少。0~3岁受害人数随年龄的增加迅速增加,从1岁以下受伤害人数的33人增加到3岁的104人,增长了2.2倍;3岁以后受害人数逐渐递减,直到17岁受到意外伤害的儿童人数减少到只有8人。在统计的案例中,除9岁、11岁外,1~12岁的受害儿童人数都超过了50人,其他年龄段均低于50人,可见1~12岁是儿童意外伤害的高发期。具体见图1:图1受害儿童人数随年龄变化趋势图各个年龄段排名前3位的伤害分别是:0~3岁,道路交通伤害、水的伤害、公共场所及其设施伤害,造成伤害人数118名,占该年龄段的44.5%;4~6岁,危险行为伤害、水的伤害、道路交通伤害,造成伤害人数110名,占该年龄段的51.2%;7~9岁,水的伤害、危险行为伤害、危险品伤害,造成伤害人数86名,占该年龄段的55.5%;10~13岁,水的伤害、其他伤害、道路交通伤害,造成伤害人数127名,占该年龄段的68.3%;14~17岁,水的伤害、其他伤害、道路交通伤害,造成伤害人数63名,占该年龄段的73.3%。可见随着年龄增加,伤害逐渐向少数几类集中,值得注意的是,每一个年龄段都存在受到水的伤害的情形,而且排名始终靠前。具体见图2:图2各年龄段排名前3位的意外伤害事故及伤害人数第三,伤害与性别。不论在总体上,还是每一具体年龄段上,男童受害人人数通常都高于女童。在所有受害儿童中男童554名,女童342名,不能通过案例判断性别的人数为11名。受害男童人数占总受害人数的61.1%,受害女童占总受害人数的37.7%,男童较女童高出23.4个百分点。在每一具体年龄上,除2岁外,男童受害人数都高于女童,而且男女童受害人数在2岁上差异并不明显,分别是35名和38名。10种伤害类型中,有8种伤害类型男童受害人数都高于女童,其中水的伤害、危险品伤害、公共场所及其设施伤害、电的伤害4类伤害中男童受害人数都比女童受害人数多1倍以上。但是在食物药物伤害和其他伤害中,女童受害人数多于男童。第四,伤害类别。受水伤害的儿童人数达219人,占受害儿童总数24.1%,远远高于其他儿童伤害;道路交通伤害、危险行为伤害、其他伤害、公共场所及其设施伤害、危险品伤害,受害儿童人数都在100人左右;火的伤害、食物药物伤害、动物伤害、电的伤害受害人数比较少,都在50人左右或以下。可见,不同伤害类别引起的伤害人数呈现一种层级上的差异。具体见图3、图4:图3各类意外伤害儿童受害人数图4各类意外伤害受害儿童人数所占比例为了更加清晰地了解日常生活中常见的几种伤害类型,本文将对这些伤害类型进行分析,分析的顺序以各类伤害造成的伤害人数的排序为基础。由于其他伤害不是一种独立的伤害类型,而是多种伤害情形的混同,因此不计入排序。(一)水的伤害水的伤害主要指溺水和烫伤,这一统计也包括少数被热油烫伤的案例。水的伤害是造成儿童意外伤害人数最多的伤害,受害儿童人数及其所占比例分别达到219人和24.1%,几乎占了整个儿童意外伤害人数的1/4。水的伤害在12岁时造成的伤害人数最多,在12岁以前和12岁以后分别呈现受害人数逐渐增加和逐渐减少的趋势。男童受害人数大大高于女童,男童受害人数151人,女童受害人数65人,男童受害人数是女童的2.3倍,值得警醒。根据统计,水的伤害的具体情形主要包括:1.烫伤:开水、热油烫伤只发生在7岁及以下儿童身上,且主要集中在1~4岁儿童,在全部25名烫伤儿童中,有19名1~4岁儿童受到烫伤,占总数的76.0%。具体包括:不小心跌入开水锅、汤锅、开水桶、油锅,被洗澡水烫伤,被电暖袋爆炸烫伤,碰倒开水瓶、碰翻电饭锅等情形。2.溺水:溺水伤害在整个儿童年龄段都有发生,受害儿童194人,占水的伤害总数的88.6%。溺水伤害主要发生在农村,比城镇高出67.4%。溺水的水源多种多样,统计的案例中有5名儿童在家中的水缸、浴缸和装有水的洗澡盆溺亡,也有在游泳馆或小区游泳池游泳时溺水的情形。此外还包括:在河、湖、水库等游泳溺水,在河边、水渠、水库等玩水意外溺水,儿童因救人溺水等。值得注意的是,意外落水或掉进冰窟溺水的儿童共有111名,占溺水总数的57.2%,这种意外情形与大人疏于监控和危险水域缺乏安全防护不无关系。(二)道路交通伤害统计的案例中,道路交通伤害是儿童意外伤害的第2位原因,受害儿童人数及其所占比例分别达到128人和14.1%。数据显示,道路交通伤害主要发生在1~6岁,这一年龄段上受害儿童人数共69人,占受害儿童总数的54.0%。男童受害人数高于女童,男童受害人数70人,比女童高25.0%。发生道路交通伤害的具体情形非常多,主要包括:1.离机动车道太近:在案例样本中,30.5%的儿童系因离机动车道太近受伤,包括在马路上或马路边玩耍时被撞,在马路上行走时跌入行车道或等车时跌下站台被撞,在车辆拐弯时被撞,还有一些是在马路上行走时意外被撞,这些都是因离机动车道太近而引起。2.过马路被撞:在案例样本中,13.3%的儿童在过马路时被撞。而这种情形主要发生在低龄儿童身上,据统计,最大的受害者为11岁。具体发生原因包括司机闯红灯的,马路上没有红绿灯或斑马线的,孩子没看车跑过马路的,等等。3.倒车遭碾压:令人心痛的是,15名儿童在车辆倒车的时候受到碾压,占总数的11.7%,这同样主要发生在低龄儿童身上,最大的受害者仅为10岁。分析原因,主要是儿童站在车前车后,司机因为视觉盲区而没有发现,其中有8名是父母、奶奶倒车时不慎碾压,父母亲人占到了所有碾压者的一半,令人唏嘘。4.乘骑电动车、摩托车发生事故:有14名儿童乘骑电动车、摩托车时发生交通事故,占总数的10.9%,其中主要是乘骑电动车造成。5.儿童驾车发生事故:有9名儿童驾车发生事故,占总数的7.0%,儿童驾车部分是家长允许,部分是车钥匙在车内儿童偷偷开车或者是儿童不小心启动了车辆,直接受害者多为从车前经过的无辜的路人。6.钻入车底或站在车前遭碾压:有2名儿童钻入车底捡玩具或玩耍时被突然启动的车辆碾压、有3名儿童在车前捡玩具或逗留时被突然启动的车撞倒。7.其他:包括乘坐车辆时发生交通事故、被酒驾司机撞到、在铁路上玩耍被撞、下车时或在巷口被突然经过的车辆撞到、家长酒驾发生事故等。(三)危险行为伤害危险行为伤害是指由于儿童自身对危险的认知不足,自己做出的或他人疏忽大意而做出的对儿童造成伤害的行为。危险行为伤害是儿童意外伤害的第3位原因,受害儿童人数及其所占比例分别达到113人和12.5%。危险行为伤害主要集中在3~8岁,占受害儿童总数的74.3%;男童受害人数比女童高45.7%。危险行为伤害的情形非常多,主要包括:1.意外坠楼:意外坠楼主要是儿童在家中攀爬窗户、阳台而不小心坠楼,这是危险行为伤害的主要形式,共有73名受害人,占危险行为伤害的64.6%。意外坠楼的89.0%为8岁以下儿童,这其中又尤以3~5岁儿童最多,占意外坠楼伤害的58.9%。2.模仿危险行为:有9名儿童因为模仿危险行为受到伤害,占总数的8.0%,包括模仿大人切菜、劈柴,模仿蹦极,模仿魔术吞咽磁铁,模仿影视剧上吊等,值得注意的是模仿上述行为的6名儿童全部是女童。3.钻进柜子、箱子窒息:有5名儿童因为捉迷藏或好玩钻进空柜子或箱子,因柜门、箱盖的锁扣自动扣上而致儿童窒息死亡。4.独留车内:有5名儿童被家长或亲友独自留在车内受到伤害,包括在车内窒息闷死、车辆暴晒至脏器衰竭、头被车窗卡住等。5.睡觉时意外窒息:有4名儿童睡觉时发生窒息,其中3名不到1岁的婴儿因被子盖得太严而被捂死,1名1岁的小孩被母亲的长发缠死。6.手指伸进机器:有3名儿童分别因为手指伸进榨汁机、绞肉机、喷绘机导致手指受伤。7.其他:其他情形包括家人玩游戏将孩子抛到空中失手没有接住、儿童将塑料袋套在头上窒息、玩耍时竹条插入眼睛、被汽车天窗卡住脖子等。(四)公共场所及其设施伤害公共场所及其设施伤害主要是指在公共场所或由公共设施造成伤害同时又不属于其他伤害类型的伤害。公共场所及其设施伤害是儿童意外伤害的第4位原因,受害儿童人数及其所占比例分别达到102人和11.2%。公共场所及其设施伤害在0~3岁年龄段迅速增加,之后逐渐减少。男童受害人数高于女童,男童受害人数69人,女童受害人数32人,男童受害人数是女童的2倍多。根据统计,公共场所及其设施伤害的情形主要包括:1.掉进地下井道:有26名儿童掉进地下井道受到伤害,占总数的25.5%,包括掉进没有井盖、井盖锈蚀或井盖没有盖好的机井、水井、窨井、沙井、污水井、化粪池等。2.高空坠物:有14名儿童在居民楼下玩耍、停留或经过的时候被楼上掉落的东西砸伤,包括外墙装修和安装空调时物品意外掉落、业主不小心碰落阳台上的物品、物品自然掉落等。3.扶梯、电梯伤害:有9名儿童在乘坐超市、商场、地铁里的自动扶梯时受到伤害,伤害的情形包括头手探出扶梯扶手被扶梯夹角夹伤、手脚被卷进扶梯缝隙、衣服卡进扶梯缝隙被勒死等。此外,还有4名儿童因为电梯受到伤害,包括2名儿童因为电梯故障被困电梯,2名儿童利用电梯做游戏1死1伤。4.设施倒塌:有4名儿童因为路边枯死的树木、路边伐倒的树木、废弃的砖墙、锈蚀的小区健身器材突然倒下被砸伤或砸死。5.其他:包括玩小区健身器材被夹伤、在超市意外摔伤、被自动铁门夹伤或夹死、坐在购物车上乘自动扶梯摔伤、在游乐场受到伤害、玩餐厅滑梯摔伤、钻进建筑物墙缝被卡住等等。(五)危险品伤害针对儿童来讲,危险品伤害是指所有可能对儿童造成伤害的物品,不仅包括易燃、易爆、易腐蚀、有毒物品,也包括硬币、扣子、别针、皮筋等日常生活用品。危险品伤害是造成儿童意外伤害的第5位原因,受害儿童人数及其所占比例分别达到87人和9.6%。危险品伤害主要发生在1~8岁,这一年龄段上受害儿童共有67名,占受害儿童总数的77.0%。男童受害人数高于女童,男童受害人数62人,是女童受害人数的近2.5倍。根据统计,受到危险品伤害的情形主要包括:1.误吞危险物品:误吞别针、硬币、纽扣、樟脑丸、笔帽、铁钉等,或者误将牙签、气球、哨子、绣花针吸入气管,数据中有14名儿童受到此类伤害,占总数的16.1%。2.鞭炮伤害:有14
本文标题:儿童意外伤害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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