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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大岷水电有限公司乐山大岷水电有限公司设备巡视检查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设备巡视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设备缺陷,确保设备安全稳定运行,根据《安规》、《运规》,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大岷公司天、石两电站设备巡视检查工作。第二章设备巡视检查工作规定第三条设备巡视检查的一般规定(一)设备的巡视检查工作是在规定的时间,按规定的路线,对指定的设备按照《安规》、《运规》要求进行巡视检查。(二)电站值班站长及检修人员每天应对设备重点部位进行巡视;检修人员每天还应对中控、水机、闸首岗位的《现场设备缺陷记录》进行查阅,如有缺陷须及时处理,并进行记录;(三)日常巡视:由当班运行值班人员完成,在正常情况下(白、中、夜)进行交接班时,接班人和交班人须按岗位职责范围一同对闸首、前池、蜗壳层、水机层、发电机层、中控室、400V配电室、6KV开关室、10KV开关室、35KV开关室、升压站等生产现场设备共同进行一次巡视;熄灯巡视:每日夜班须对6KV、10KV、35KV等电气设备进行一次熄灯检查,检查设备有无电晕、放电、接头有无过热现象。(四)巡视检查时,不论设备是否带电,巡视人员不得进行任何操作,不得移开或越过遮拦,不得触及带电体,应注意设备有无热、漏、振、卡、松、磨、断、裂等情况的发生,如有异常及时汇报值班站长,并进行分析处理。第四条下列情况下,值班人员应增加设备巡视检查次数乐山大岷水电有限公司(一)系统运行方式改变;(二)设备过负荷运行及负荷有显著增加时;(三)设备带缺陷运行及缺陷近期有恶化趋势时;(四)法定的重要节假日以及重要供电任务时;(五)公司指定的重点监视的设备以及电站认为有必要增加巡检的其它情况;(六)系统受到冲击或遇气温骤变、恶劣气候、事故跳闸和运行中设备有可疑现象时;(七)检修、技改、长期停用后重新投入运行或新安装投运的设备。第五条巡视设备时必须认真仔细,应做到“五到”、“三比较”(一)“五到”即1、眼到:应看到的地方看到;2、耳到:应听到的地方听到;3、手到:应摸到的地方摸到(非带电及转动部件);4、鼻到:应闻到的地方闻到;5、脚到:应查到的地方不漏掉。(二)“三比较”即1、与规程比较;2、与同类设备比较;3、与前次检查比较。第六条巡视人员须严格按照《巡视路线图》(附后)规定路线以及各种《巡视检查表》、《运规》要求的巡检时间和内容进行巡视检查,表格填写要求真实、完整、字迹应清晰工整。第七条巡视检查过程中发现设备异常情况,应立即处理的按要求进行处理,不需要立即处理的应及时汇报值班站长,并填写好《现场设备缺陷记录》。乐山大岷水电有限公司第八条各种《巡视检查表》应至少保存一年,并应根据设备变动情况及时更新。第九条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旧版本同时作废。
本文标题:发电厂巡回检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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