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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大电影新媒体营销发行合同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联系人电子邮箱:乙方:北京海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地址: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联系人电子邮箱: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针对影片《》网络发行及营销推广一事,达成如下协议。(本协议中所提及附件《宣传发行策划案》需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后制定完成并提交甲方同意确认)第一条:推广内容及相关要求1、推广内容:甲乙双方针对电影《___》网络及运营商发行及网络营销推广,乙方为甲方该项目策划制定新媒体网络大电影的发行及整合营销方案。其中,甲方需向乙方提供关于本片的相关花絮、预告、剧照、海报等宣传材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根据宣传进度及要求提供相应宣传材料,甲方必须保证以上宣传所用材料都为成品,如不符合宣传运营商要求,由甲方负责修改、编辑。(乙方可以提供协助修改等。)但需经过甲方把关、确定)2、针对该项目制定如下发行及营销行为:1.乙方针对影片宣传义务:根据影片《》的发展进度,将影片分为周期进行宣传,每个周期所需具体天数按照双方协商及影片具体发展进度进行确定,宣传及发行所需物料均由甲方提供,乙方不负责进行物料修改、调整等与宣传发行事项无关的工作事宜。具体基本宣传内容如下:(1)建立影片《》百度百科/搜狗百科(具体形式依据实际情况而定,百科要求有名人,明星的可以通过,网络大电影通过几率较低)。(2)建立影片《》新浪微博(3)负责影片新闻稿件的撰写及发布。(4)官方微博、微信发布海报、预告、花絮等与影片相关的宣传物料。(5)官方微博论坛话题策划及维护。2.乙方针对影片发行义务根据影片内容及实际情况,甲方所提供影片《》(达到所有网站网络大电影评级标准,评级标准为:视频显示格式为1080P、时长达到60分钟以上、影片内容不触范网站审核条例。若其中未达到某网站评级,此网站该影片便无法发发行)的发行版权可按照以下合作形式进行选择,根据甲乙双方进行沟通,双方均达成一致后,确定影片《》发行合作形式。合作形式中所涉及到的合作网站及合作期限根据每家网站实际情况进行确定,如因特殊情况,无法进行发行合作,需提前通知甲方。具体可选择的发行合作模式如下:合作模式一:第一阶段:全网付费首播合作期限:3个月---6个月以上合作分成利润:非独家付费分成合作网站:十大网站同时发布(包括爱奇艺PPS网、优酷土豆网、搜狐视频、乐视网、PPTV聚力、迅雷看看、腾讯视频、360影视、华数TV、1905电影网)第二阶段:免费发行合作期限:2年以上合作分成利润:免费广告点击量分成合作网站:优酷土豆网、PPTV聚力、迅雷看看、腾讯视频、360影视、爆米花网第三阶段:全网免费发行合作期限:2年以上合作分成利润:免费广告点击量分成合作网站:有免费点击量分成合作模式:优酷土豆网、PPTV聚力(需评估)、迅雷看看、腾讯视频、360影视、爆米花网无免费点击量分成合作模式:1905电影网、酷6网、搜狐视频、暴风影音、风行网、央视微电影频道、华夏微电影频道、爱奇艺PPS网、搜狐视频、乐视网、华数TV合作模式二:第一阶段:独家付费发行合作期限:3个月---6个月以上合作分成利润:独家付费分成合作网站(只可选择一家):爱奇艺PPS、优酷土豆网、搜狐视频、乐视网、PPTV聚力、迅雷看看、腾讯视频、360影视、华数TV、1905电影网第二阶段:免费发行合作期限:2年以上合作分成利润:免费广告点击量分成合作网站:优酷土豆网、PPTV聚力(需评估)、迅雷看看、腾讯视频、360影视、爆米花网第三阶段:全网免费发行合作期限:2年以上合作分成利润:免费广告点击量分成合作网站:有免费点击量分成合作模式:优酷土豆网、PPTV聚力(需评估)、迅雷看看、腾讯视频、360影视、爆米花网无免费点击量分成合作模式:1905电影网、酷6网、暴风影音、搜狐视频、风行网、央视微电影频道、华夏微电影频道、爱奇艺PPS网、乐视网、华数TV。合作模式三(永久付费发行模式):第一阶段:独家付费发行合作期限:3个月合作分成利润:独家付费分成合作网站(只可选择一家):爱奇艺PPS网、优酷土豆网、搜狐视频、乐视网、PPTV聚力、迅雷看看、腾讯视频、360影视第二阶段:非独家付费发行合作期限:永久持续付费合作分成利润:非独家付费分成合作网站:爱奇艺PPS网、优酷土豆网、搜狐视频、乐视网、PPTV聚力、迅雷看看、腾讯视频、360影视、华数TV、1905电影网3、乙方有义务为影片争取网站更多的焦点图(横版焦点图、竖版焦点图)置顶位置,以及后续与网站编辑沟通继续推荐影片焦点图位置,具体情况以网站最终回复情况而定。4、发行合作期间,乙方根据影片发行进度参报相关国内外电影节,同时进行Youtube海外视频网站发行。5、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为甲方履行本协议的联系人,管雪汝为乙方履行本协议的联系人。第二条合同期限本合同有效期为自签订之日起5年。推广期经双方共同沟通确认后,分阶段进行,具体时间点由双方邮件形式沟通确认。乙方应于宣传结束时间点前完成该项目的发行及推广工作,并以邮件方式通知甲方。第三条:合作费用及支付方式1、合作费用:1)甲、乙双方按照第一条第2款的最终宣发方式的回收收入进行分成,分成比例为甲方税后80%,乙方税后20%。2)乙方负责为影片《》推送参赛相关微电影节,双方共同享有参赛奖项提名,双方共享荣誉,所获奖金进行分成,分成比例为甲方70%,乙方30%。3)双方支付费用乙方按照与合作网站签署合同内容为准,需先与合作网站进行费用核算支付,乙方在取得合作网站支付费用后,5个工作日后需整合出具体数据、相关发票及相关文件证明复印件交由甲方确认,甲方确认签字之后,甲方按税后回收的80%为乙方开具相关有效发票给乙方,乙方需按发票金额支付给甲方相应数额。其中,合作网站提供给乙方统计后台账号,乙方为甲方定时提供有效后台数据,并及时确认。所有乙方与合作网站签署合同内容必须对甲方公开,甲方有权利知晓所有真实数据。2、支付方式及时间:按照分成发行渠道支付的回收收入的时间点,每个发行渠道支付给乙方后,乙方按照分成比例的规定,在收到甲方等额有效发票(发票的项目内容:按实际情况而定)后1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分成费用;且乙方须提供由发行渠道方提供的分成对账单;甲方提供的发票应由乙方指定人员签收确认。3、本合同所有费用由乙方支付至甲方账户甲方账户信息如下:开户名:账号:开户银行: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签署协议时,需向乙方提交授权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签约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如授权方为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即可。2、甲方应当向乙方及时提供推广所需的图片,产品文案及花絮视频等物料。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营销创意进行邮件形式确认后,不得随意提出变更要求。4、在推广过程中,如甲方提出变更或增加相关推广内容,则应及时与乙方沟通,并承担因此有可能增加的推广费用,具体内容的变更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5、甲方授权乙方网络发行和推广的《》影片前增加乙方“幻影成真”的开场视频,以供网络发行推广使用,乙方对外宣传可使用“幻影成真联合出品”、“幻影成真发行”的字样,甲方在工作人员列表中至少增加“联合出品人孙洪占”字样,其他演职员表的挂名可根据双方商议适量增加。甲方所拍摄的影像视频作品的著作权以及其他相关知识产权均归甲方享有,乙方仅享有网络独家发行及推广权利,且可在合同期限内转授权。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擅自使用,也不得将其转让予任何第三人,如乙方违反此项义务,应当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此行为给甲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预期利益损失及因追究乙方法律责任可能发生的律师代理费、诉讼费、交通费及其他相关费用。6、甲方应当负责取得演员的肖像使用权许可并授权乙方使用,乙方需保证合法使用演员的肖像使用权,如发生演员肖像权纠纷,则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均由甲方承担,如因此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包括直接及间接经济损失及甲方可能卷入诉讼所发生的诉讼费、律师代理费、交通费及相关费用,均有甲负责。如乙方未经甲方允许,善用本影片所涉及的演员肖像,用于本影片宣传发行以外的业务,所涉及的演员肖像权纠纷,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7、甲方有权对网络营销推广工作成果进行跟踪检查以确保其有效性。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义务1、乙方有义务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标准为甲方策划制定网络发行及整合推广营销方案,且应当根据甲方意图进行方案的微调及双方的确认执行,并保证推广量化指标。乙方应当依据宣传及分集上线时间表的进度节点,向甲方即时报告节点进度,以确保甲方对量化指标的监督。2、乙方应按双方约定的分成比例及时向甲方支付分成费用。乙方完成本合同全部推广工作,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不再支付其他费用,实际收益按甲乙双方约定分成比例取得分成费用。若有其他推广费用产生,由甲乙双方商议决定。3、乙方负责该影像视频在网络及运营商平台进行,要有准确的平台名称。4、在视频发布或公开播出之前,乙方有义务对视频拍摄的所有内容承担严格保密义务,如因乙方原因发生泄密,乙方将承担因泄密所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所受到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间接经济损失及甲方追究乙方违约责任所发生的律师代理费、诉讼费、交通费及其他相关费用。5、乙方向甲方保证:乙方在洽商、签约和履行本合同时不得以任何名义、方式给与甲方的员工或项目经理回扣、补助、劳务费等。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解除所有的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第六条: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不得无故单方解除本合同,否则甲乙双方有权要求对方赔偿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已经进行的网络推广的相关费用。2、乙方若未按照合同及附件约定完成推广任务,甲方有权要求终止合同,前期宣传发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3、乙方若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利润分成,甲方有权要求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已经进行的网络推广的相关费用。4、如经查证,甲方签署单位或签署人未取得影片《》相关版权,而授予乙方影片《》发行传播权,或甲方为乙方提供不真实证明等所涉及到的版权纠纷问题及法律责任,均由甲方承担,并赔偿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全部经济损失。5、影片上映前期,乙方按照本合同条款,履行相关垫资宣传发行义务,在此期间,如发生任何与乙方无关的影片纠纷影响乙方宣传发行工作,或因甲方原因中途终止本合同;甲方双倍赔偿乙方以垫资的宣发费用。乙方有权追究甲方经济赔偿。第七条免责事由1、如因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事由,造成甲乙双方不能按期履行合同的,则合同期限可以顺延,直至不可抗力因素消除之日止,且任何一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2、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一方无法全部或部分履行合同义务的,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一方,应当于不可抗力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并附相关机构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证明。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如发生争议,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九条:其他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一式贰份,由甲乙方各执一份,本合同附件《宣传发行策划案》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北京海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代表人:代表人:日期:日期:
本文标题:发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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